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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念佛方法,何可執定?
念佛之法,何可執定?古人立法,如藥肆中俱備藥品。吾人用法,須稱量自己之精神氣力,宿昔善根,或大,或小,或金剛,或默,俱無不可。 昏沉,則不妨大聲以退昏。散亂,亦然。若常大聲,必至受病。勿道普通人不可常如此,即極強健人亦不可常如此。一日之中,熱則去衣,冷則加衣,何得於念佛了生死一法死執一定,不取適宜,是尚得謂之知法乎? 又有提倡掐珠記數者,此亦有利有弊。利,則一句一掐,不輕放過,則心易歸一。弊,則靜坐時掐,必致心難安定,久則成病。 又人之精神有種種不一,何可執一法,而不知調停從事乎?凡同眾修持,須按大家之精神另定。個人修持,亦須按自己之精神為定。何有死法令人遵守乎?精神用極之後,不是退惰,便是生病。量己力為,則有益無損矣。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念西大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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