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閱敬惜字紙文,詞義正確,誠補救時弊之妙方。按文帝《功過格》中有雲:“以字紙包經,墊木魚者,五十過。”晚昔函詢聶雲台先生,雲:“如於報紙上學習書法,寫後焚之,有亵渎之罪否?可否用以包經典?”先生復示雲:“鄙人亦所不免,然亦不敢遽下斷語,請更詢高僧大德。”雲雲。又前范古農居士答鄙人問,雲: “敬惜字紙,似宜視紙上之文字是否聖經賢傳,值得尊重,分別行之”等語。普通字紙可否包經書,習書法?敬求老法師一決。
又文帝《功過格》中雲:“送子出家者,五十過。”而佛經極言出家功德之勝。以文帝之皈信三寶,曾受佛記者,雲何尚有此語,與經旨大相背謬耶?亦求老法師批答,乃禱。
字紙包經,墊木魚,不徒亵渎字紙,直亵渎經典,亵渎道場。君讀書人,此種事尚須幾番問人乎?報紙上學書亦非不可,然不可胡畫亂抹。胡畫亂抹,便失誠敬之意。古農謂視紙上之字之價值頗近理,然誰用此心?聖經賢傳,豈特別有字,非普通所用之字乎?
《功過格》送子弟出家有過,此防惡人以惡心棄子弟,而猶欲得美名之弊,非父兄子弟同發菩提心送出家亦有罪也。
君之知見過於崖板,不知圓會,則世間事事都要問多少人也不能解決。何以故?以有我執故。人雖為君解此疑,君復由解而生疑,我執不去,何能從人?此幾種話,明理之人固不須用心計畫,以本自明了故也。君若用此心思學佛法,則畢生也不能出情想分別之窠臼。
印光法師:“復鄭觀淨先生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