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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法師:絕妙說法 法華經講要 一四、安樂行品──身口意誓,四安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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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安樂行品──身口意誓,四安樂行 在前述〈勸持品〉中說,於惡世弘經,有諸恐怖,惡鬼入身、罵詈毀辱等種種苦難,使得初發心者,可能望而卻步。本品則告訴我們,雖處惡世,若能實踐身、口、意、誓的四安樂行,便得安樂。 〈安樂行品〉是本經跡門中的最後一品。「安」是安穩、安定,也就是不受煩惱心所動的意思;「樂」是喜悅、快樂,也就是遠離痛苦困擾的意思。本經〈藥王菩薩本事品〉有雲:「若如來滅後,後五百歲中,若有女人,聞是經典,如說修行,於此命終,即往安樂世界,阿彌陀佛,大菩薩眾,圍繞住處,生蓮華中,寶座之上。」在《無量壽經》亦將阿彌陀佛的淨土,名為安樂土,《阿彌陀經》則譯為極樂國。可知安樂行,就是往生佛國的淨業行。 此品是文殊菩薩請示釋迦世尊,菩薩如何於惡世中,修行此《法華經》。 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是諸菩薩,甚為難有,敬順佛故,發大誓願,於後惡世,護持讀說是法華經。世尊,菩薩摩诃薩,於後惡世,雲何能說是經?」 佛告文殊師利:「若菩薩摩诃薩,於後惡世,欲說是經,當安住四法。」 這一段經文是文殊師利菩薩一邊追述贊歎〈勸持品〉中佛陀所說,於佛滅後,菩薩在濁劫惡世中弘經之不易,一邊又問:「世尊啊,大菩薩在後五百世,濁劫惡世之中,如何能說這部《法華經》呢?」 佛回答文殊師利菩薩:「如果有大菩薩們在後惡世之中,要說這部《法華經》,應當安住於四種法門。」 「安住」在此處是遵照著如下所說的四種法門去做,而且是經常照著去做。 (一)者,身安樂行:「安住菩薩行處及親近處,能為眾生演說是經。」 此中有兩點,一是安住於菩薩行處,二是安住於菩薩的親近處,這樣就能夠演說這一部《法華經》了。菩薩行處,一般而言,是菩薩之大行,即如布施等之六度,詳則如普賢菩薩所修之諸大願行。菩薩親近處,是菩薩之善知識,初發心者當有親教師,出家菩薩有依止師,凡是知法知律的具德善知識,均宜親近,廣則如《華嚴經》的善財童子,在文殊師利菩薩指引之下,參訪了五十三位大善知識。 依據坂本幸男的《法華經注》所舉,「行處」的梵文是ācāra,修行者以實踐而悟真理之意;「親近處」的梵文是gacara,尚未悟得真理、但已在修習而近於真理之意。 接下來則說明本經所說的「菩薩行處」是什麼: 「雲何名菩薩摩诃薩行處?」「若菩薩摩诃薩,住忍辱地,柔和善順,而不卒暴,心亦不驚,又復於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亦不行、不分別。」 這是釋迦牟尼佛向文殊菩薩指出,菩薩摩诃薩的行處,主要是內心的修證功夫。第一是「住忍辱地」,有生忍及法忍。住生忍者,能忍眾生施予的瞋罵捶打等之凌辱;住法忍者,能忍寒熱風雨饑渴老病等之迫害。能於此二忍,安住而心不動搖,不生煩惱,是為住忍辱地。 「柔和善順」跟忍辱有連帶關系,如〈法師品〉有「柔和忍辱衣」,能住忍辱地,即能做到用語不剛強,謂「柔和」,又能順從真理,謂「善順」。「柔順」二字,常在佛典中連用成為一個名詞,例如《無量壽經》有三忍:「一者音響忍,二者柔順忍,三者無生法忍。」柔順忍是心柔智順之意,也就是說,菩薩若住忍辱地,便與無相無我的如實智相應。 「善順」,是善順於理,則悟真理而入實相;善順於事,則如普賢菩薩十大願裡的第九願「恆順眾生」,就是善順眾生的根性,有教無類,平等普化。 「而不卒暴」,就是不會動不動便耍脾氣、鬧情緒、怒不可抑、暴跳如雷。在任何狀況下,都能心平氣和、從容安閒。 「心亦不驚」,就是不會驚惶失措,也不會驚駭恐懼,受到任何狀況的沖擊,裡面也不會慌亂緊張。 在《虛雲老和尚年譜》裡面,有這麼一段記載:老和尚住在雲南雞足山的時候,當地的一位軍閥李根源入山占廟,不僅毀壞佛像,還殺了出家人。虛雲老和尚便前去見這位李將軍,衛兵好心地勸他: 「哎呀!老和尚你還敢來啊?趕快走吧,要是被我們李將軍看到了,你的腦袋恐怕就不保了!」 「我就是要見李將軍,死也是應該的。」老和尚毫不畏懼,無論如何一定要見李將軍一面。 終於還是見到了,一見面李將軍就破口大罵:「佛教有什麼益處?和尚是做什麼的?不做好事,專門做一些怪事!」 這時,老和尚不畏不懼,非常鎮靜地據理而說,一一回答李根源所責難的問題。最後這位殺人不眨眼的李將軍被老和尚的人格及他所說的道理感化,反而成為老和尚的弟子。到後來,他與雲南將軍蔡锷(蔡松坡),都對雲南的佛教做了很大的護持。 「又復於法無所行」,此處的「法」是指如實的真理,菩薩以觀智,觀一切法,都非真實,是故雖行於一切法,而不分別執著所行之法相。菩提達摩有《二入四行》,即理入與行入。理入乃實證如實之真如實相;行入有四:報怨行、隨緣行、稱法行、無所求行。經文中的「無所行」,相當於二入中的理入及四行中的無所求行。例如菩薩修行忍辱行時,雖然受著迫害打罵,心中卻不存有受辱的自我,不存有加辱自我的對象,也不存有忍辱這樣的事實,便是於法無所行了。 「而觀諸法如實相」,是菩薩以觀智,領悟諸法的如實相,實相即無相,而如實相,並非空空如也的頑空,也非寂滅不動的涅槃相。既不滯於凡夫執有,也不偏於二乘著空。 「實相」也可以說是一般人所講的「真理」、「真谛」,它不變、不壞、不動,遍處都存在,它是一切法,即非一切法,任何一法不離實相,實相並不就是任何一法。你抓也抓不到,摸也摸不著,但是也不離你所抓所摸的。其實「實相」就跟我們的時空同在,若你心生執著,那就是幻相而非實相,心無執著,超主觀也超客觀,那便實際體驗到了實相。有謂「朝朝共佛起,夜夜抱佛眠。」佛的法身無相即是實相。 「亦不行,不分別」,太虛大師的《法華經講演錄》雲:「然但觀空而不修有行,將滯著於小乘而無所利,故菩薩不專以空為觀行;又但觀有而不修空行,將滯著於生死而無所證,故菩薩不專於有起分別。」此即「亦不行,不分別」。 「雲何名菩薩摩诃薩親近處?」 「親近」,前面已經解釋過,學佛的人,當以上求佛道的智慧心親近善知識而不近惡知識,當以下化眾生的慈悲心親近善知識不近惡知識。善知識令人趣向佛道,惡知識令人趣向邪道。本品先說不得親近者是那些對象,次說宜以親近處是些什麼。 列舉不親近王臣權貴、外道、文藝、凶戲、幻術、漁獵、畜牧,以及好求聲聞的四眾,小女、處女、寡女、不男等人。 經文裡面舉了很多例子,教我們不要親近以上這些人,也就是說,一個弘揚《法華經》的法師,不應該親近下列這些人: 「王臣權貴」,經文列舉了「國王、王子、大臣、官長」不可親近。權勢中人,是充滿是非爭斗的場合,一旦被卷進去之後,就是不做仗勢顯威的事,也可能被視為有利可圖。但所謂「成者為王、敗者為寇」;又有謂「一朝天子一朝臣」,用勢而起,也可能於失勢之時,惹來災難。 一個法師,個人受到損害尚沒有什麼關系,如果使得整個佛教遭池魚之殃,受損可就大了。所以弘揚佛法的法師,不參與政治權力的斗爭,但還需要請求權貴王臣們來護法,不因為他們上台、下台、出場、進場而使佛法受到盛衰起落的影響;法師不得奔走於權勢場中,卻需要以慈悲和智慧來因應!故在本品的偈中也說:「從禅定起,為諸國王、王子臣民,婆羅門等,開化演暢,說斯經典。」 「外道」是指佛教之外其他的一切宗教,經文中有「梵志、尼犍子等」。梵志的梵文brāhmacārin是婆羅門生活的四個時期之一,即隨師修行過獨身生活的學生期。《大智度論》卷五十六雲:「梵志者,是一切出家外道。」 「尼犍子」的梵文是nigra??ha jñātiputra?,現代人稱他們為耆那教,創始祖是世尊時代六大思想家之一,本名Vardhamāna,被尊稱為大悟的聖者jina,故將此派稱作耆那教。 在世尊時代,佛弟子們也不排斥外道,只是不以外道師為學習修行法門的對象。在今天的佛教徒,亦不排斥其他宗教,並將其他一切有益於社會的宗教稱為友教,共同為社會大眾的利益作奉獻,只是佛教徒宜親近法門善知識,不應捨佛法而修學其他宗教。 「文藝」,在經文中舉出「造世俗文筆、贊詠、外書、路伽耶陀、逆路伽耶陀」。是指世俗文學的小說、散文、詩詞、唱歌、外道哲學經典。路伽耶陀Lokāyata譯為順世外道,逆路伽耶陀Vāmalokāyatika譯為左順世外道。文藝如系表現佛法的,當然不錯,若系耽於世俗的文藝,荒廢佛道的修行,就不是本經所說的安樂行了。 「凶戲」就是危險的游戲。在經文中舉出「相扠、相撲及那羅等」,相扠是以拳掌競技,相撲是以摔角競技,那羅是以彩色繪面塗身,作種種幻術變現。 「漁獵」、「畜牧」屠宰等都是殺生業,也不得作為親近的對象。 「聲聞」是小乘,他們不修菩薩道;所有在家出家的「四眾」佛弟子,都不應該去學二乘法,要學大乘法。 經文中說:「菩薩摩诃薩,不應於女人身,取能生欲想相而為說法。」「不與小女、處女、寡女等共語。」「諸YIN女等,盡勿親近。」小女即幼女,處女即守貞不婚者,寡女即婚後喪夫獨居者,YIN女即以賣YIN為生活的女子。對於修行梵行的人來說,這四類女性是親近不得的,甚至也避免於隱屏處單獨為女人說法。如果這位說法師本身就是女性,則對小兒、獨身男子、性征不明確的人及特種營業者,小心謹慎,不可於隱屏處為之說法。 「不男」,經文是說:「亦復不近五種不男之人。」依據《十誦律》卷二十一雲,有五種不能男,通常是指:1.生不男,是生來男根不發育者;2.犍不男,以刀截除男根者;3.妒不男,平時為女性,因見他人行YIN,便生妒心,而男根勃發者;4.變不男,性器官能遇女人變男根,遇男人變女根者;5.半月不男,半月為男根之用,而半月不為男根之用者。 經文裡告訴我們:「若為女人說法,不露齒笑,不現胸臆。」說法師最好是:「常好坐禅,在於閒處,修攝其心。」 以上是教菩薩,嚴淨毗尼,持清淨律儀,同時不忘定業精進,修習禅法,是為菩薩的第一親近處。 又當「觀一切法空、如實相、不顛倒、不動、不退、不轉、如虛空,無所有性。一切語言道斷,不生、不出、不起、無名、無相,實無所有,無量、無邊、無礙、無障,但以因緣有,從顛倒生故,說常樂觀如是法相,是名菩薩摩诃薩第二親近處。」 前面既說持戒修定的重要性,現在則告訴我們,當修慧學。此乃由戒生定,由定起慧,三無漏學,次第完成。至於慧學,即以觀諸法皆空為基礎,能夠如實觀空,便語言道斷而但因緣是有。此與《中觀論》所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是一致的。恆常樂觀如是的諸法空相,便是菩薩的第二親近處。 「一切法空」是真谛,「因緣有」是俗谛,真空出於俗有,不明真空但執俗有,便是生於顛倒。此段經文以十八句形容一切法空。 「如實相」,實相即諸法空相,如實相是即空即有相。不會偏空偏有,因此名為「不顛倒」。 「不動」,空相即是如實相,既是如實,便是如如不動的。既是恆常不動,故亦不會「退」、不會「轉」,那就像「虛空」一樣的寂滅而無「所有性」的歸屬。體驗到了這種程度,已經不是用語言可以表達說明。此時所見的諸法空相,即是無為相,故已沒有「生」、「出」、「起」的三種有為相。既是無為的空相,故亦「無名」亦「無相」。 實相「無所有」,因此才是「無量」的、「無邊」的、「無礙」的、「無障」的。除了生起「顛倒」見,執著「因緣」法為實「有」,一切諸法,當體即空。 「一切語言道斷」即是不可思不可議,《璎珞經》卷下雲:「一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仁王經》卷中亦雲:「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同真際,等法性。」都是說明諸法空相,實已無法利用語言、文字、思想等的符號來表達了,那唯有「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也就是本經〈方便品〉中所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了。 (二)者,口安樂行:「如來滅後,於末法中,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若口宣說,若讀經時,不樂說人及經典過,亦不輕慢諸余法師。不說他人好惡長短。於聲聞人亦不稱名說其過惡,亦不稱名贊歎其美。又亦不生怨嫌之心。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諸有聽者,不逆其意。有所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令得一切種智。」 這段經文是說,在如來涅槃之後的濁劫惡世末法時代,弘揚這部《法華經》的人,還應住於第二種口安樂行。那就是不樂意說他人過失及其他經典的不好,亦不用語言輕慢其他的法師們,也不說他人的三長兩短。對於二乘聲聞人等,既不說他們的過失,也不稱名贊其美好,不生怨嫌之心。若有求聽法者,不得違逆其心,若有對於法義的困難谘問,不可小看他們而用小乘法回答。既是大乘法師,唯以大乘的觀點為之解說,令其畢竟獲得佛的一切種智。 第一安樂行,主要是以身儀的踐履而開出智慧,第二安樂行則以口儀的踐履來開發智慧。 許多法師常常會犯這些過失,贊歎一部經便批評余部經,稱揚己德而批評輕慢其余法師,在講壇上往往同行是怨家,說長說短。對於不同宗派或者不同師承,或者持有不同看法的法師們,便針貶撻伐,毫不容情。因此形成互相诋毀,彼此攻擊,法門阋牆,形同水火,便不是安樂行了。 所以我經常主張,不論是門內人或門外人破壞我們,我們不必回應,只要盡心盡力把正確、正信的大乘佛法弘揚出去,使得更多更多的人了解佛法,也就可以了。這要比指摘他人還能博得更多的認同,至少不做朋友,也不樹敵人,否則就與安樂行相違了。因為,雖然對方明明不好,但是你一批評他,自己反而會失去立場,甚至反為自己引來更多更多的毀謗;但也不要去贊美毀謗大乘佛法的人,那也是失去自己立場的做法。 可注意的是,本經前述諸品,唯說「正法」、「像法」,未說諸佛的末法住世有多久年代。在這一品的第一安樂行前,也只說「於後惡世」,到了第二安樂行便出現「如來滅後,於末法中」的末法字眼了。到第三安樂行中,又回到「於後末世,法欲滅時」的表達方式,第四安樂行中,也未再用「末法」二字。依據巖本裕譯出的梵文《法華經》,安樂行品的第二安樂行,也只是說:「如來進入完全平安的境地之後時期、後時節中,正法之教衰微的最後五百年間。」也未出現「末法」的字眼。《正法華經?安行品》中的此段譯文,亦未見末法二字,《添品法華經》的同段經文,則有「末法中」的字眼。 (三)者,意安樂行:「於後末世,法欲滅時,受持讀誦斯經典者,無懷嫉妒谄诳之心,亦勿輕罵學佛道者,求其長短。」若四眾之中求三乘道者,「無得惱之,令其疑悔。」「亦不應戲論諸法,有所诤競。當於一切眾生,起大悲想;於諸如來,起慈父想;於諸菩薩,起大師想;於十方諸大菩薩,常應深心恭敬禮拜;於一切眾生,平等說法,以順法故,不多不少,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 這是第三種意安樂行。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說,凡是佛後的末世,佛法將滅,而能修持弘揚《法華經》者,不得懷有嫉妒谄诳之心,也不得對於真心學佛的人,說其長短。即使於僧俗四眾之中,有求聲聞、辟支佛及菩薩道者,亦不可惱亂他們,使他們對於所修之三乘道法產生疑惑悔恨,說他們永不得佛的一切種智,亦不作無聊的論議爭辯。當對眾生,起大慈悲;對於如來,作慈父想;於一切菩薩,恭敬禮拜;於諸眾生平等說法,不多不少。 「求其長短」,這是出於嫉妒心,便對某人或某群人,於背後批評,說其部分之優點好處,道其更多的缺點壞處,以消心中的悶氣。也有是出於谄诳心,虛情假意,向人作種種不實之美言,目的是為損人而益己。一般所謂的小人,往往在人面前說此人好,在人背後又說此人惡,能夠不以嫉妒谄诳心論人長短臧否,已是世間善人,但是目前社會上不以無聊心說人長短的,的確太少。 「無得惱之,令其疑悔」,是對那些比丘、比丘尼、清信士、清信女們,如已在修學三乘佛法,雖不知唯一乘法,也不要去惱亂他們,說他們離道甚遠,終不能成佛,引起他們對所修行的法門生疑悔心,退失對於三寶的信心,同時又不能進入唯一佛乘,這就等於是斷人善根了。作為一個弘經的人,但說大法之妙,不眨小法之缺。我們現代人處身宗教信仰多元化的環境,亦不宜去惱悔其他宗派或其他教派的信眾,但求盡自己所能,弘揚正信的佛教。 「戲論」,開玩笑或作無意義的辯論。天南地北,不著邊際,把一句話翻來覆去地玩弄小聰明,卻沒有真正地說出一番道理來,俗稱滑稽、冗談、閒聊。以耍嘴皮來斗勝負,名為「诤競」。說法時,宜句句實話,不說廢話,不要兜著圈子玩文字游戲。 「當於一切眾生,起大悲想」,這是弘法說法者所應該注意的。見到一切眾生,心裡就要起大悲心,願他能夠將來必定成佛;不慬僅是心裡這麼想,口頭如此說,還要真正去做。只要有任何一個眾生跟佛法有緣,願意來聽聞佛法,不論他的根器或利或鈍,都要不厭其煩地為他說法。若是眾生不想聽佛法,也要不辭辛苦,用種種的方便,使得他能夠接觸佛教、認同佛法,這就是「起大悲想」。 「大悲」就是沒有條件的慈悲心,前述的同體大悲、無緣大慈,沒有親疏、厚薄、遠近之分,是一律平等的,這個眾生要度,那個眾生也要度,雖度一切眾生,仍不以為自己度了眾生,不僅是眾生自度,根本無一眾生可度,永久地如此度化眾生,就叫作大悲。 「於諸如來,起慈父想」,這有兩層意思:1.以一切諸佛的悲智功德為孺慕的對象,故以諸佛為慈父。2.以諸佛所說的唯一乘法為依怙,以諸佛的法身為慈父。因此,十方如來無一不是慈父,則十分的安全;一切成佛的法門,無一不是慈父,則十分的富裕。自己就像是「窮子喻」中的窮子,認父歸宗,也像「火宅喻」中的兒童,上了父親的大白牛車,直奔成佛的涅槃大城。 「於諸菩薩,起大師想」,面對一切修持六度萬行的菩薩,則要把他們當成大師來看。在佛經裡面的「大師」一定是指佛,前面提到要把佛當成慈父來看,這裡又說要把菩薩行者當成佛來觀想。 「於十方諸大菩薩,常應深心恭敬禮拜」,東、南、西、北、東北、西北、東南、西南,還有上、下,叫作「十方」。此諸大菩薩,是在現在的十方諸佛國土,除了諸大乘經中所說所舉常見的諸大菩薩之名,尚有無量無數不知其名的諸大菩薩,我們修行意安樂行,就當常以深切的恭敬心來禮拜他們,他們雖不現身在我們面前,也當恭敬禮拜。這也有兩種原因:1.是對於他們的修行功德生恭敬心;2.是為了見賢思齊,起仰慕心。 如果比照本經的常不輕菩薩,見到四眾,逢人禮拜,並口稱:「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那是將一切人看作現在的菩薩,末來的佛。即使惡人如提婆達多,也是從相反方向幫助世尊早日成佛,故亦應將一切惡律儀人,視作菩薩,不起瞋心,反生恭敬感恩之心,這也是《法華經》的勝妙所在。 「於一切眾生平等說法」,對一切眾生沒有親疏厚薄之分,否則就不是平等說法,就與〈藥草喻品〉的「一相一味」違背了。舉例來說,如果你的兒子要參加考試,正好你是出題老師,這個時候應如何打算?是不是在入闱以前先放水?這是作弊,對他人的孩子不公平,對你自己的兒子也不公平,因為你沒有教他好好讀書,將來這個兒子也會被你誤了,所以平等是好的。 「平等說法」有兩種意思:1.是佛才能做到的,就是「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2.是人人都能得到各自所需的法益,即是說法者能夠因材施教、有教無類。 拋開法師本身的程度不談,只是針對對象的需求而說法,這也是平等,而且是真的平等,因為眾生需要什麼就給予什麼,不會少給他一些,也不需要多給他一些,這是恰到好處地給了他。所以經上說:「以順法故,不多不少,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這是《法華經》的立場,對學淺的人不需要少說,對學深的人也不需要為他多說。 可能有人會問:「這還算什麼公平啊?」 這是有道理的。同一人在同一時間說同樣的法,淺人聽的是淺法,深人聽的是深法,這才是真正平等的佛法。前面的〈藥草喻品〉就曾這樣比喻:雖然天上下的是同等一味的雨,可是大樹能夠接受到的雨量最多,小樹接受到的較少,而小草能接受的更少。這並不是因為佛降的法雨有多有少,而是因為眾生自己的根器,所以才有多有少。 另外在《優婆塞戒經》卷一,有個「三獸渡河喻」,說有象、馬、兔三種動物渡過同一條河,象的四只腳能夠踏踏實實地踩著河床過去;可是馬的個兒沒有象那麼高,在下水、出水的河邊兩岸,它的四只腳還能夠踩到河床,但是到了中間就踩不到底了;兔子一下水就浮在水上,它完全不知道從此岸到彼岸的水有多深,但是也這樣地劃過去了。 在這種情形下,河水對它們來講是平等的,並不會因為對象的不同而改變深度,只是由於它們自己的根器不同,認知也就各不相同,但最後仍然全都過了河。對於一味平等的佛法來說,三乘不離一乘,雖然三乘人未能體會一乘法,一乘法中並未拋棄三乘法。 「有成就是第三安樂行者,說是法時,無能惱亂。得好同學,共讀誦是經,亦得大眾而來聽受。聽已能持,持已能誦,誦已能說,說已能書。若使人書,供養經卷,恭敬尊重贊歎。」 這是贊歎鼓勵弘揚《法華經》的人,如果成就了第三種意安樂行,說法之時,便無人能來惱亂,就不會受到困擾,而且還能夠得到很好的同學伴侶,一起來讀誦《法華經》;也能得到許多的聽眾前來聽法,受持、讀、誦、解說、書寫,或者使人書寫、供養《法華經》,並對此經恭敬、尊重、贊歎。 「好同學」,同學有好有壞,你學了《法華經》是弘揚一乘法,他學《法華經》也弘一乘法,即是好同學。《維摩經?菩薩品》亦有「樂近同學」之句,羅什三藏對此經句的解釋是「我學大乘,彼亦如是,是名同學。」可見佛經中的同學,必定是指同學佛法的人,若在世學的同一學校乃至同級同班上課的人,一般也稱同學,唯與佛經所用者有異。 「受持、讀、誦、解說、書寫」是修行《法華經》的五種法門,為《法華經》起塔,恭敬禮拜供養,則為弘經的必須項目,已在前面〈法師品〉中介紹過,而本經諸品,也再三提起這種修持法門的重要性。 「供養」,對於學法的人而言,布施是為捨貪增福慧,供養是為恭敬培福慧,以自己所珍愛的財物奉獻資養,稱為供養,除了本經〈法師品〉中一共有十種供養,尚有多種分類: * (一)二種供養:財供養及法供養。 * (二)三種供養:1.利供養,是指香、華、飲食等;2.敬供養,是指贊歎、恭敬、禮拜等;3.行供養,是指受持、修行妙法、觀行等。 * (三)四事供養:是在家信眾對出家二眾所作的四種布施──飲食、衣服、臥具、醫藥。 * (四)五種供養:塗香、華、燒香、飲食、燈明。 * (五)十種供養:香、華、燈、塗香、水果、茶、食、寶、珠、衣。 其中除了四事供養僅是供僧,其他供養三寶、供塔、供經。既稱供養,便需具備禮儀,名為恭敬供養。恭敬禮贊三寶,能使人獲得感恩、謙虛、誠懇等人品成長的利益,也能使人獲得願意依教奉行的利益。已經虔信三寶的四眾佛子,供養三寶,應當跪著獻上供物以後,再頂禮三拜。 (四)者,誓願安樂行:「於後末世,法欲滅時,有持是法華經者,於在家出家人中,生大慈心;於非菩薩人中,生大悲心。應作是念:如是之人,則為大失,如來方便,隨宜說法,不聞、不知、不覺、不問、不信、不解。其人雖不問、不信、不解是經,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隨在何地,以神通力、智慧力,引之令得住是法中。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诃薩,於如來滅後,有成就此第四法者,說是法時無有過失。」 這一段經文所說的是第四種誓願安樂行。在佛涅槃,後五百歲的末世之際,法將要滅亡之時,如果還有受持這部《法華經》的人,定當發大誓願:對任何出家或在家人,都能生起大慈心,對於不是菩薩的二乘人,也都能生起大悲心來。 如何生起大慈心及大悲心呢?應當對那些僧俗四眾及二乘聖者,作如此念:他們的損失實在太大了,如來已用種種方便,隨宜說法,他們竟然不聞、不知、不覺、不問、不信、不解此《法華經》。當我自己成佛之時,願我隨處都以神通、智慧,引導他們入住於此妙法之中。在佛滅後,若有人成就此第四安樂行,便能於說此《法華經》時,無有過失。 「於在家出家人中,生大慈心;於非菩薩人中,生大悲心」,這是說行此第四種誓願安樂行的說法師,對四眾佛弟子生大慈心,對於尚未進入大乘菩薩道的二乘人,生起大悲心。慈悲他們的惛迷不醒,執迷不悟;如來原系隨順眾生根機而權宜說出方便之教,眾生乃以下劣之心,生起執著,對於唯一乘法,無所聞、知、覺、問、信、解。故發大誓願,願在自己成佛之時,引導他們得住《妙法華經》的大法之中。 「不聞、不知、不覺、不問、不信、不解」,此六大事中,屬於前三事的人,根本還沒有機會親近到唯一佛乘的妙法,所以從未聞知,亦未明白。屬於後三事的人,則已聽說有唯一佛乘這個名相,卻無意願來探問、起信、理解。故於修持第四安樂行的法師成佛之時,要使這些屬於六大事的眾生,進住妙法之中。 常受四眾、國王、大臣、人民、婆羅門、居士等,供養、恭敬、尊重、贊歎。虛空諸天,亦常隨侍。 能做到第四種安樂行的話,就能夠受到信佛學佛護法的僧俗四眾、國王、大臣、一般民眾、婆羅門、居士等人的尊重、恭敬、贊歎,而且在虛空中的諸天也會常常跟隨著、保護他們,陪伴在旁,做他們的侍者。 「婆羅門」在印度才有,這是宗教師階級的種族,印度有四大階級的種族差別,第一是宗教師階級,名為婆羅種姓;第二是武士王臣階級,名為剎帝利種姓;第三是商農階級,名為吠捨種姓;第四是賤民階級,名為首陀羅種姓。能被婆羅門階級的人供養恭敬,一定是有大修行有大智慧的人。 「居士」梵文迦羅越g?ha-pati意為居財之士,居家而志於佛道之士,例如維摩诘長者被稱為維摩诘居士,《維摩經注》卷一雲:「什曰,外國白衣,多財富樂者,名為居士」;慧遠的《維摩經疏》卷一雲:「居士有二,一廣積資財,居財之士名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為居士。」以此可知大乘經典中,居士是在家人之中的大富之士或修道之士。故與一般人民有別,也與四眾之中的清信男女不同。在部派佛教的律典中則將一般的在家男女,通稱為居士及居士女。 在此〈安樂行品〉中,講完四安樂行,即舉「髻中明珠喻」,說明轉輪聖王髻中有明珠,平生絕不施予有戰功的兵將,最後才將此珠給與立大戰功的人,佛亦如是,成佛以來說種種法,直到即將涅槃之前,終於說了這部《法華經》。 以上共十四品,到此是《法華經》的跡門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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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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