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的一次一夜情使北京市通州區有婦之夫劉建與一名“小姐”產生了一段不正當關系。隨著“小姐”日漸膨脹的物欲和言語威脅,劉建被逼到了絕境。為除掉後患更為保住自己幸福的家庭,他殺害了“小姐”。一夜情不僅毀了他自己,也毀了他深愛的家。
女兒失蹤
2002年9月28日清晨,一位專程從黑龍江趕來的老太太,踉踉跄跄地走進北京市通州公安分局牛堡屯派出所:“我的女兒劉英失蹤了……”據她講,6天前的傍晚,她接到一名孫姓男子從北京打來的長途電話,說她的女兒可能失蹤了。6天來她多次給女兒打電話但始終打不通。無奈之下,她只得從黑龍江趕來北京通州報案。
按照老太太提供的聯系方式,民警們了找到孫某。原來,孫某與劉英早就認識,而且一直保持著一種不同尋常的關系。9月22日晨,孫某開車帶劉英一同趕往通州一叫劉建的家去要錢。車到新河大橋時,劉英下了車,孫某坐在車裡等候。由新河大橋到劉建家不過10多分鐘的路程,可孫某卻足足等了半天也不見她出來,給她打電話也沒人接。坐立不安的孫某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劉英出事了。於是打長途告訴了劉英的母親。
找到女屍
多年的辦案經驗告訴民警,劉英很可能已遭遇不測。民警分析,劉英失蹤前去了劉建家,因此劉建是本案的最大嫌疑人。當晚,偵查員在劉建的母親家找到了他。“帶我們到你家看看。”一聽民警要到他家,劉建的臉一下子白了,腿也灌了鉛似地紋絲不動。在民警的催促下,他才挪動著遲緩的腳步上了警車。
事前,偵查員通過外圍工作已了解到,22日上午,沒有發現有陌生女子從劉建家出來過。這一情況表明,劉英不論是死是活都應還在劉建家。剛一進劉建家的大門,眼尖的偵查員一眼便發現了破綻,院子的土地上有兩處明顯翻動過的痕跡。“這是怎麼回事?”劉建徹底崩潰了,冷汗也隨之流了下來:“人是我殺的,就埋在這兒……”不一會,一具血跡斑斑的女屍被偵查員從坑裡挖了出來。
初識“小姐”
今年27歲的劉建是通州區一家服裝廠的業務員,雖然收入不高但工作相對穩定。20歲出頭就娶妻成家的他與愛人相親相愛,關系融洽,特別是女兒的出生更為這個幸福的家庭平添了幾分樂趣。家是幸福的,卻也是平淡的。這種平淡如水的生活對於劉建這種走南闖北、見多識廣的人無疑是一種考驗。
1998年夏季,劉建出差到河北省唐山市聯系業務時,在一家舞廳認識了一位叫劉英的黑龍江籍女子,一場舞下來二人便難捨難分,當晚就在一家旅館裡發生了性關系。轉眼幾個月過去了,早把此事忘得干干淨淨的劉建突然一天接到了劉英的電話,說要來北京和他“敘敘舊”。這之後,遠在唐山的劉英隔三差五就來北京找他。劉建對這段婚外情頗為得意,一次他還趁愛人上班、女兒上學之機把她帶到了家裡。在劉建看來,劉英不過是他婚姻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用以調劑平淡的生活,只要做的保密,不讓家裡人知道就行了。
頻繁要錢
1999年初的一天,二人在約會時,劉英向劉建提出,要他給自己2000元錢,說是辦事急用。劉建聽後沒有多想馬上答應了她的要求。不費吹灰之力就拿到了2000元錢使劉英胃口大開,在以後一段時間裡,她又以同樣的理由先後七八次向劉建要錢,數額也由二三千元提高到5000元。劉建的家庭生活並不富裕,前幾次給出的2萬余元錢已使他捉襟見肘。更令他提心吊膽的是,一旦愛人知道此事,自己辦的丑事肯定會把完整的家擊個粉碎。劉建越想越害怕,他決定就此收手。
殺人埋屍
劉建覺悟的有些遲了。此時的劉英已變得十分貪婪,她牢牢把握住了劉建致命的心理弱點——怕丑事被家人知道。2002年的一天,劉英又一次打電話給劉建要2000元錢。這回劉建第一次對她說出了“不”字。劉英不緊不慢的一句話令劉建不禁打起了冷顫:“不給,我就把我們的事對你的家人全講了。”在劉英的威逼下,萬般無奈的劉建只得就范。看著劉英點錢時洋洋得意的神情,劉建的心裡格外不是滋味,更激起了他對劉英的憎恨。
2002年9月21日早晨,劉建忽然收到劉英發來的一條短信:“准備好2000元錢,別讓我失望。”正當劉建為此發愣的時候,劉英又打來了電話,內容還是要錢,並不容商量地告訴劉建她明天來取錢。此時的劉建已被劉英逼到了忍無可忍的境地,他強壓住心中的怒火:“你要來,就在明早9點以前來……”此時,一種殺人除患的念頭在他心裡油然而生。第二天一大早,送走了上班的妻子和上學的女兒後,劉建就開始實施他琢磨了一宿的殺人計劃。劉建用鐵掀在院子裡挖了坑,准備把劉英埋在這裡。做好這一切後,他撥通了劉英的手機,“喂,你到哪兒了?”“我已到了新河大橋。”“那你就趕快過來吧。”劉英前腳剛邁進門檻,她的頭部就遭到了重重一擊,慘叫一聲癱倒在地,沒容她喘息,劉建手裡的錘子又揮動了幾下,劉英倒在血泊之中。劉建把劉英的屍體拖入事先挖好的坑內,可這個坑挖小了,劉英的半個身子還露在外面。為藏屍滅跡,劉建又用鐵掀在坑的北面挖了一個大坑,正好能把劉英的屍體裝進去。埋完屍體後,劉建清除了地面上的血跡,打掃干淨後,他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走出家門。
然而,劉建萬沒有相到,偵查員竟然這麼快就找上門來——因貪圖一時之快,陷入被訛詐的他,終因成為殺人嫌疑犯被捕(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