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洛桑陀美上師在遼寧省佛教界“和諧共生緣起心行”促和諧首屆講經說法 大會上的演講稿)
對和諧的追求,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理想,也是佛教信仰修學體系的內在要求。佛教的緣起觀認為,宇宙、人類和萬物是相互依存、同體共生、不可分割的整體。順應緣起法則,人類才能達到最高智慧和境界。實現這一准的途徑、方法,就是內修清淨和諧心,外持慈悲和諧行。
一、佛學要求人通達緣起,自淨其意,樹立和諧心靈
因緣和合而生萬法,緣起無盡,而無盡緣起當下。要促進萬法由眾因緣和合進趣和諧,首先要有和諧之心。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內心總是充滿煩惱,具體來講,貪、嗔、癡無時不刻不在如影隨形的困擾在我們內心,這就是不和諧的根源。
“法不孤起、終須四緣”(道宣《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卷上)。萬法其實是空無自性,諸法須由眾因緣和合而生。心是一切萬法中最復雜的東西,要使得一心清淨和諧,就要通達了知其諸多因緣際會。任何境界現前相應,都須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四緣和合,缺一不可成辦。只要通達了主客自他因緣本相,就能隨相因緣,任運而為,心靈和諧。
當我們面對利、譽、稱、樂等順境,面對衰、毀、譏、苦等逆境的時候,不能心隨境轉,而要面對緣起,洞察本相。順境現前,固然有我們內在的因緣主導作用,但也絕非僅此主體因緣主導就是以使順境現前並遷延廣大的。任何成功的取得,除了自身的主觀努力外,有要依賴於其他客觀因素的具備。因緣之外,需要所緣緣與自心相應,目標對象要符合所發心願的實際;還需增上緣的隨緣助成,環境條件對自心願行要“樂觀其成”;同時,成功的當下,只是與自心當下的狀態相應,一旦等無間緣不再無間等流相續,當下一剎那為過去之善心聚相續,而下一剎那變為惡心聚生起,那麼,前後剎那相望成異,非等同無間,等無間緣自滅,事情便會走向反面,成功走向失敗,喜悅終成悲苦。另外,當逆境現前,又不會僅僅是由於目標不實現,所緣緣不契,或條件不具備,增上緣欠缺,更關鍵的還會因為我們主觀努力不夠、發心不大、因緣不足,或者沒有堅持,等無間緣不具,只要繼續更加精進的主觀努力,條件可以創造,困難可以克服,目標會實現。
總之,只要如理作意,通達各種順逆因緣本相,自淨其意,自淨其心,就能真正做到自心和諧。
二、對他人慈善平等,構建和諧社會
現實生活,人總是處在各種社會的矛盾之中。在人和人之間的自他分別中,總會本能地以自我為主,貢高傲慢,自贊毀他。在世界觀的深處,也自覺不自覺地把自我當做主體,自我之外的一切稱為客體。這樣的情形之下,客體根本上就處於一種被動地、沒有主體的行為能力。即自我之外的社會個體無形中變成了一種似乎是客觀的被動個體。面對這樣的被動客體式的其他社會個體,
自我主體當然就會忽略甚至無視其他社會主體的社會效果需求,而以一種宰制、驅使、甚至奴役的心態去對待之。那麼,矛盾就出現了,整個社會於是處於一種不和諧的狀態。
佛教認為,眾生平等,人與人在本質上不分上下、高低,更沒有主客差別。而恰好相反,由於每個個體之間所接受的文化、社會環境等的不同,在有著自身長處、優點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自身的短處和缺點。如佛教通過禅觀體證,知道在意識之下還有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第七末那識執第八阿賴耶識以為自我。第八阿賴耶識非但儲藏了自識種子,而且收攝儲藏了他識乃至三千大千器界種子,以及自視緣起的疏所緣緣。我們現在眾生的各各阿賴耶識,重重無盡而又一一互攝、非一非異,不一不二。所以,究極而論,稱性而談,做為八識主體的我們每一個人,既互相區別,又互涉互入,根本上互為一體,平等不二。
由此法性平等,我們必須以他為自,發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展轉自他為依,互為增上。首先,佛教勸導世人尊敬老者,善待弱幼;其次,要與自體之外的客體平等相待,自他相依,納法成業,上齊聖境,整個社會必然會福利增長,達到社會和諧。
三、對萬物發慈悲之心,成就和諧世界
我們現在的世界,因為人類的貪婪和資源的無序開采,直接的導致了環境污染,臭氧層破壞,許多物種已瀕臨滅絕。長此以往,我們人類自身也必會象許多快要滅絕的物種一樣,自我滅絕。所以,我們必須立刻喚醒世人,要按照佛法行事,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構建和諧世界。
佛教認為,我及眾生皆有佛性。正因為如此,所以佛教歷來崇尚節約用度資源,並且以放生等儀式充分體現萬物皆有佛性的理念,每時每刻都在對現世萬物施慈悲之心。在處理矛盾沖突時,主張和平對話,反對暴力,其目的在於構建和諧世界。
佛教的緣起觀從人的內心到諸行無一不體現著和諧共生的理念。有這樣超前的、符合人類社會生活發展的理論,彰顯的是歷經兩千五百多年佛法的魅力。我們也更加相信,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佛教的和諧共生,緣起心行的理念,必將發揮出更加積極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