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清淨的佛世界,正法流行,佛菩薩為善知識,沒有惡國王,正是修道的最佳場所;所以一切佛弟子,尤其是未入聖位者,應當發願往生。然而,帶業往生,還是消業往生,近年來漢文佛教界,若干位善知識,忽然熱烈的討論起來。
今年元旦,奧客蘭的佛光寺主——卞妙誠居士,與其蓮友,來小寺,提出此問題,征求筆者的意見。法義的明達,為修行者所必備的條件,遂不揆膚受,略予說明如後。
一
往生,生是現起,往是由此到彼;意謂修行阿彌陀佛淨土法門者,在此世界命終之後,到彼極樂世界,出現新生命,故名往生。
帶業,業是動能,帶是任持不失;吾人意識的思想,及發之於外的語言行為,會造成動能,有招感果報的力量,潛藏於心之深處。此業有罪福之異,故所得果,亦有苦樂的差別。吾人無始以來到現在,所造的罪業福業,其數甚多,有已得果報者,即滅而無。有未得果報者,隨彼補特伽羅所到之處,恆與身具,而不失壞,待時予果。如《大乘成業論》卷一偈雲:
業雖經百劫,而終無失壞,
遇眾緣合時,要當酬彼果。
﹙T31.783a﹚
是名帶業。
念佛的修行人有成就者,命終之時,蒙佛慈悲放光接引往生佛的世界,以前若有所作而未得果的罪業,亦附其身心之內而往生。是名帶業往生。《那先比丘經》說:
王又問那先:卿曹沙門言:「人在世間作惡至百歲,臨欲死時念佛,死後者皆生天上;我不信是語!」那先問王:「如人持小石,置水上,石浮耶?沒耶?」王言:「石沒!」那先又言:「如令持百枚大石置船上,其船寧沒否?」王言:「不沒!」那先言:「船中百枚大石,因船故不得沒;人雖有本惡,一時念佛,用是不入泥犁(地獄)中,便生天上。其小石沒者,如人作惡,不知佛經,死後便入泥犁。」王言:「善哉!」
(《中華大藏經》第一輯145冊60987頁上)
帶業往生的道理亦如是。
消業往生者,所作的罪業,對於往生有阻礙作用,須誠意的忏悔,生厭患想,消滅其阻礙作用,臨命終時,纔能蒙佛接引往生淨土,否則難以往生,故名消業往生。
二
上來所說消業、帶業的涵義,似乎有矛盾。主張消業者說:罪業有阻礙作用,有罪業者不得往生。主張帶業者說:雖有罪業,藉佛慈力,可以帶業往生。帶與消,生與不生,二義相違,如何融會,令無矛盾?茲引《觀無量壽佛經》文,會釋其義如後。《觀無量壽佛經‧下品下生章》說:
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
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
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佛者,應稱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命終之時,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於蓮華中,滿十二大劫,蓮華方開。
觀世音、大勢至,以大悲音聲,為其廣說諸法實相,除滅罪法。聞已歡喜,應時即發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
(T37.304b)
文中所雲「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乃至「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即是消業往生。華開以後,二大士為說除滅罪法,是帶業往生;因為此人,雖已往生極樂世界,還是有罪業的。此罪當然不是往生以後新有的,是以前在娑婆世界時造作的。前文雖說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還未除盡,猶有殘余。所余的罪業帶生極樂世界,故二大士為說除滅罪法;故知此文正是帶業往生。總之,在此一人的往生情況中,兼有帶與消的二義。
帶業往生者,涵有消業之義。消業往生者,含有帶業之義。其所以如此的原因為何?試為分析之。
求生淨土的人,所修淨業,有強有弱,所造的罪業,亦有強弱。若人在生之時,雖有念佛等功課,然未能攝心不亂,輕浮易動。臨命終時,正念無力,又得不到清淨因緣的資助,罪業得因緣而現行,不能降伏,是人必隨罪業流轉惡趣。既不能消業往生,亦即不能帶業往生。
如所造的淨業勢力強大,能伏罪業,罪業即不能為障,便即帶業往生。相反的,若所造的罪業強大,此人必須提高理智,澄清正念,斷相續心,決定不再造了,懇到忏悔,至誠念佛,學習止觀我不可得、法不可得,求生淨土,如是等淨業時時修集;果能如此的話,罪業雖是強大,也會被削弱了,無力擾亂淨業,淨業也就容易現行,就可以帶業往生了。所帶的罪業,是已被削弱了的,故帶中有消。消而未盡的部份,帶生淨土,故消中有帶。此義適與前文所引《觀經‧下品下生章》相合;故帶業與消業,彼此相兼,非是互無。此義之要點:無論說帶業說消業,必其淨業能增長至強有力的程度,纔能帶業或消業往生。
三
如上所說,修學淨土法門者,其淨土資糧要增長至強力的程度,纔能往生淨土;若如是者,所積集的淨業,達到何種程度才算是強而有力?
此一問題,如唯就凡夫分位的念佛願望而言,可這樣解答:所修淨業,只要能往生淨土,就是強有力了。在生之時誠懇的長期修行,臨命終時無諸惡緣,正念分明,一心想佛,稱佛名號,願生極樂世界,感應道交,蒙佛放光接引往生;這是最有力的淨業了。若命終時,頗多罪相現前,或重病纏身,或遇到惡知識的干擾,或忽逢水火等意外事件。其心仍不顛倒,不失正念,歸命彌陀大導師,願生彼國;是最可稱之為強矣!茲引經文二節,略說淨業的行相。
1.《佛說阿彌陀經》: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若人聞而能信,願生彼佛世界,時時憶念彼佛「名號」,而不忘失,是名「執持」。都攝六根,淨念相續,名「一心」。無其他的雜念惛沉間隔,專注不散,名「不亂」。
執持名號一心不亂,是否已得念佛三昧?與奘公譯之《稱贊淨土佛攝受經》參照,似乎猶未得也;或應介於未至定亦可以稱之為三昧乎?或謂有強弱的不同:強者乃至七日,弱者唯於一晝夜中,得心不亂。過此時限,其心則散,是名「事一心不亂」。還有「理一心不亂」,謂因念佛三昧,得實相慧,入無生忍;此則不應有七日的時限。若釋為盡形壽一心不亂,則與奘譯有違,亦恐與今譯不合。
一般的凡夫,由於惑業的困擾,死亡之時,其心顛倒,不能正知所面對的境界實況。今以所得一心不亂念佛的功德,命盡之時,心不顛倒,正念分明,唯有清淨海眾現其人前,所以即得往生;念佛名號的修行人,應努力成就這樣程度的淨業。
2.《佛說無量壽佛經》:
其下輩者,十方世界諸天人民,其有至心欲生彼國,假使不能作諸功德,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意,乃至十念,念無量壽佛,願生其國。若聞深法,歡喜信樂,不生疑惑,乃至一念,念於彼佛,以至誠心,願生彼國。此人臨終,夢見彼佛,亦得往生。
(T12.272c)
此文說有二種念佛者,第一人有三句:一、至心欲生彼國,謂真實厭惡此世界的穢惡,懇切的求生淨土。二、發無上菩提願。三、乃至十念念佛。
有二種十念:
一、平時十念:每日清晨服飾已後,面西正立合掌,連聲稱阿彌陀佛,盡一氣為一念;如是十氣,名為十念。但隨氣長短,不限佛數。其佛聲不高不低,不緩不急。如此十氣,連續不斷,意在藉氣攝心,令不流散,成就專精的勝行。作十念已,發願回向(引於往生淨土決疑行願二門)。
二、臨終十念。如上所引觀經文中所說。
《阿彌陀經》勸念佛者,平時要得一心不亂。此經下輩的淨業分位降至十念。其中有何道理?
《阿彌陀經》說一心不亂,與《無量壽經》上輩中輩的淨業行相,蓋佛為精勤行道的人施設的。意在平時有如是良好的成就,臨命終時,容易往生。若懈怠的人,平時不能精進念佛得心不亂,命終時難有把握往生淨土;但是,釋尊以佛眼觀之,若捨報時,幸能十念念佛,亦得往生。
若一生之中無惡不作,臨終方始覺悟,能真實的回心向善,而釋尊大悲普利的教化,眉毛托地,給予不絕望的安慰,故不得已有臨終十念法門的建立。如人因此,便不預先修集淨業。自念身強力健,且先放逸,馳騁五欲,恣縱六情,只待臨終十聲念佛,往生淨土,是為謬矣!
此中道理,一言難盡。
人的死亡,大約有兩種情形:
一是頓死。如心髒病大血管爆裂、腦溢血等;或遭遇意外事件,如車禍、水、火、大地震等,突然間就死掉了,還能十念念佛嗎?
二是漸死。此則多數是病苦纏身。若病輕微,不以為意,認為死還未到來,不肯念佛。若病情嚴重,體力極為衰弱,多諸苦痛,此時能作素常不作的事情,攝心念佛乎?若有善友的開導和協助,信願因之而生,或能隨順而念;但是,若耳根壞了,善友的開示與助念之聲不得聞,或眼根也盲了,不能發識,雖有佛像掛在他的面前,亦不得見。得不到外緣的幫助,是人自己能十念念佛乎?
若眼根、耳根仍然正常,而意根顛倒了,可能會憎惡善友的所為,認為:你們都是來要我死的,我不會死,我還有二十年榮華富貴。有某某神醫靈藥,我會很快恢復健康!這就根本不想念佛了。若是人入於悶絕的境界,一無所知,當然也是不能念佛的。
假設其人,亦不悶絕、亦不顛倒;然而,病魔所苦,心情極為憂惱,焦燥不安。譬如一個懦弱的人,為強力的怨家捉住了,以刀相刺。此弱者甚難得脫此苦而逃避之。病的苦惱人,與此相似。在此情況下,能攝其心,念念相續,乃至十念念佛乎?
有修行的人,若有病時,雖亦覺得病苦,而內心還能寂靜而住,與法相應。無修行的人,在苦惱時,其心不完全為苦所困,能相續攝心念佛,非為容易。若有善友的協助,當能減少多少困難。可是,平時不修淨業,喜歡放逸的人,遠離佛法,亦難以得到善友。沒有善友的幫助,那就更難了。
所以,在生的時候,放逸其身語意,不習淨業,希望臨終十念往生淨土,那不是容易成就的。
若是諸根未壞、或壞的不嚴重。意根亦不顛倒,亦不悶絕。有善知識的護持。自家的身心,雖為眾苦所逼迫,而能有力發起正念,念念念佛,願生淨土。釋尊的法語,真實不虛。若十念具足,必得往生。平素不念佛,而在臨命終的危急關頭遠離種種障礙,念佛往生了。古德說:一萬個人當中,亦難得有一個人成就如是功德。
所以我們不求生淨土則已;否則就要腳踏實地的努力才行;作那種萬中無一的事情,是靠不住的。
《大莊嚴經論》卷十五頁二十五中,有一譬喻:有國王養了很多善於作戰的駿馬,時有鄰國國王與之交戰,知此國王有好馬的原故,心有所懼,便即撤退。是時國王作是思惟:我所以養馬,是准備與敵國作戰的。現在敵人已退散了,養馬何用?應將這些馬發給人民代替人力的工作,於馬無損,於人有益。作是念已,即下令負責人將諸馬群分與人民,用之推磨。經過多年鄰國軍隊忽又入侵,即下令收回以前發給人民的馬,與敵人作戰。因為馬常推磨旋轉而行,成了習慣不肯前進。設加杖捶,還是不肯行。
這一譬喻,正好說明,在生之時不念佛,貪著五欲,死亡到來時,還是戀著五欲之樂,很難攝心念佛的。「本不調心故,臨終生愛戀;如馬不習戰,對戰而游行。」所以不應唯恃臨終十念,平時也要精勤的積集淨業始得。
前來解說第一人的三句。第二人亦有三句:
一、聞甚深法歡喜信樂。「深法」,謂空、無相、無願、如、法性、實際等,及諸深經,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等菩薩藏。此人聞說深法時,得滋味故,歡喜信樂,不生疑惑;對於其余的事,無如是信樂,此必是慧根深利,有所悟入,非只文字上的分別。
二、乃至一念,念於彼佛。此句顯示前第一人,無深信樂,所以必須十念。此人有深信故,則未必具足十念,可知此人慧的威力特強。
三、以至誠心,願生彼國。(參考《無量壽經宗要》)略明一心不亂、十念等淨業的行相如此,廣如經論中說。
四
吾人命終的時候,如能真的往生淨土,當然是最慶幸的;但若還帶著垢穢的罪業,拜見大導師、諸上善人,那多麼慚愧呢!如所修集的淨業強而有力,能否究竟除滅惡業?若修集的淨業雖強,猶未是聖道現前,現覺法性。
無始劫來惡道的罪業,未與果者,只能損其勢力,令不現行招感果報而已,未能除滅其種子;所以往生與否,都是有「帶」義的。
茲引二文為證:
1.《成唯識論》卷九.頁十八:
初歡喜地,斷二種愚,及彼粗重:一、執著我法愚。二、惡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彼粗重言,顯彼二種。
2.《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二.頁三:
又於得證初地時,此菩薩之一切惡趣,皆悉永盡。豈不從得加行道忍位,便能不因業力而往惡趣,已盡惡趣道耶?得忍位已,不墮惡趣,非以對治壞彼惡趣之種子,特緣不具耳;此以真對治壞彼種子,名滅惡趣。
由是得知,凡位的念佛者,只是息滅惡業阻礙往生的作用,名為「消」耳。消而不能盡的罪業,當然是帶走了。若真實的究竟除滅惡趣的業果,必已是聖慧成就得無生忍的大人。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雲:
「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受持讀誦此經,先世所造的罪業,不能牽之墮落惡道。僅在今世為人輕賤,先世的罪業即消滅了。所以若想清淨的消業往生淨土,無罪業可帶,敬請受持讀誦《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一九八三年發表於菩提樹雜志第三六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