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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持名念佛即實相念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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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不可謂持名一法淺近,捨之而修觀像、觀想、實相等法。夫四種念佛,唯持名最為契機。持至一心不亂,實相妙理,全體顯露,西方妙境,徹底圓彰。即持名而親證實相,不作觀而徹見西方。持名一法,乃入道之玄門,成佛之捷徑。今人教理觀法,皆不了明。若修觀想實相,或至著魔。弄巧成拙,求升反墮。宜修易行之行,自感至妙之果矣。(印光大師文鈔·與徐福賢書)

  一心持名,為千穩萬當之行。待至心歸於一,淨境自會現前。(印光大師文鈔·復黃玉如書)

  念實相佛, 說之似易。修之證之, 實為難中之難。非再來大士, 孰能即生親證?以此之難, 固為持名念佛之一格量勸贊。了此而猶欲仗自力以斷惑證真, 復本心性,不肯生信發願, 執持佛號, 求生西方者, 無有是處。以實相遍一切法。持名一法, 乃即事即理, 即淺即深, 即修即性, 即凡心而佛心之一大法門也。於持名識其當體實相, 則其益宏深。持名外而專修實相, 萬中亦難得一二實證者。能得蘇東坡、 曾魯公、 陳忠肅、 王十朋等之果報, 猶其上焉者。了生脫死一事, 豈可以志大言大而成辦乎哉?宜自詳審。是知實相之理, 不可不知。息心研究《楞嚴》, 則凡聖、因果、迷悟、修證之若事若理, 明如觀火。而自力、佛力、持名、實相之利益大小, 亦明若觀火。固當若自若他, 皆期以即持名而達實相。決不致以好高務勝, 離持名以修實相,致使徒有修心, 而無證果也。(印光大師文鈔增廣·復吳希真居士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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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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