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我去內蒙古黃羊灘地區插隊。我插隊的村子裡,有一戶范姓人家,家裡有一個大兒子和一個小女兒。大兒子娶了一個陝西的小媳婦。小媳婦父母早亡,一直和哥哥嫂子住。她脾氣特別和順,當時女知青們都和她挺要好的。
小夫妻兩個婚後感情一直很好,就是很久都沒有孩子。婆家因此很嫌棄她。婆婆和未嫁的小姑子總是指桑罵槐,說養個雞還會給下個蛋,養個人連個蛋都下不來。在生活上也虐待這個媳婦,讓她吃家裡剩下的飯菜,常年一件新衣服也不給做。小媳婦是外地人,為人又特別老實,從不敢頂嘴,一直任勞任怨。
過了幾年這個小姑子要出嫁了。婆婆對媳婦說,“你不要參加我女兒的婚禮,你是個不吉利的人”。在當地的民俗中,這絕對是對小媳婦極大的侮辱。這個媳婦實在是太難過了,終於在憤恨中喝了毒藥。她從自己的屋子一直爬到了婆婆的房門前才斷的氣。這個婆婆也害怕了,就請了個巫婆來看。巫婆說她是小人,入殓後必須將她手腳用鐵釘釘上,胸口處壓上重石,讓她永世不能翻身,否則他們全家都會有麻煩。他們就找了個打釘子的王鐵匠,還有一個叫馬金名的來幫忙。他倆一起用釘子釘在了死者手腳上面,找了個小磨盤壓在她胸口上面,然後草草把她埋在了一個土城牆下面。後來,小媳婦的哥哥嫂子來了,問自己的妹子到底是怎麼死的,范家人支支吾吾也說不上來。哥哥嫂子是外地人,也沒有文化,懷疑妹子死得不明不白,也拿他們沒辦法。范家賠了他們些錢,就把他們打發走了。
俗話說,路見不平有人鏟,周圍有個了解情況的姓賽的人找到了范家人,要求這家大兒子去做個檢查,說一定要給死者一個說法,不能就這樣死的不明不白。他帶大兒子去了縣城的大醫院。檢查結果太出人意料了,這個丈夫有死精症,才一直沒有孩子的!小媳婦這麼多年所受的精神辱罵,生活虐待,和臨終所受的屈辱,全是冤枉的,等於是被這家人逼死了!
范家人做的事在當地引起了公憤,報應也很快就來了。沒過幾天,范家的婆婆和公公,突然都同時得了半身不遂,一個左邊、一個右邊,老兩口一齊中風,你說哪有這麼巧的事?入殓時參與打釘子的王鐵匠每天夜不能眠,他對別人說,每天晚上都有個披頭散發的沒有下巴的女人在他家敲盆砸碗。王鐵匠知道自己做了虧心的事,就回了老家湖南,不久就聽說他上山砍柴時摔死了。另一個參與者馬金名原來能吃能睡,身體健壯如牛,突然吃不下東西了,到醫院一檢查,晚期肝癌,沒多久也死了。那個小姑子,聽說父母半身不遂後,坐車來看望,結果路上出車禍被撞死了。
沒過多久,范家就只剩下大兒子一個人。他深知是他的原因才造成今天的局面,悔恨早沒去做檢查,害死了媳婦。他請人把媳婦又挖出來,將鐵釘去掉,磨盤拿掉,重新安葬。
後來我們離開了插隊的地方,大兒子最終結局如何,不得而知了。還有那巫婆是外鄉的,她的結局我們也沒辦法知道,想來結果也好不了。
點評:
1、因為沒生孩子,就稀裡糊塗地將責任推到兒媳婦身上。對兒媳婦,生前是無窮的羞辱與虐待,逼死人命;死後還聽信迷信,對她的遺體做出這等天理不容的事。人在做,天在看,這樣的行為,感召這樣的業報,也是順乎自然的事。
2、有人懷疑是小媳婦冤魂的報復,實際只是業報所致。這博客以前的一篇《<閱微草堂筆記>中的附體事件》中記載,在鬼道眾生看來,一般人的身上都有一股熾烈如火的陽氣,根本近不了身。只有為惡太甚,業報到了臨界點,陽氣衰弱到了極點,就像失去了免疫能力的人一樣,他們才能接近。業力所在,即使沒有冤魂不散,同樣也有天災人禍。所以說,冤魂復仇虛妄,因果報應不虛。
3、原作者沒有了解到巫婆的下場,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情況,她遲早也是要遭報應的。民間通靈的人,多半自己下場悲慘,家族衰敗,基本就是這個原因。給人出馊主意,動不動讓人殺生祭祀;妄說什麼夫妻八字不合、父子不合,拆人姻緣,破人人倫;收了錢就不問情由,畫符做法事,禍害鬼神。眾生無緣不聚,無恩不會,無債不來,鬼神致病的人,多半是冤親債主的報復。這如同兩個人打架,通靈的人收了錢,就幫一方打跑另一方,或殺死另一方,這哪能不遭報應的?佛法中的做法是,忏悔過錯,以功德回向,超度冤親債主,達成和解。這樣的做法,才是病人、冤親債主及幫助者三方都受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