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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死忤逆幺兒母親:說不後悔是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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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秀英接受采訪,數度哽咽。

  余媽媽殺死了自己兒子。這起悲劇,發生在今年4月中旬某個深夜。前不久,洪雅縣法院依法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余媽媽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父親系從犯但免於刑事處罰。

  12月27日,坐在家中,抹著眼淚,今年60歲的余媽媽對華西都市報記者說:“我很疼他,可他卻無數次毆打我。我實在沒法了,才不小心打死了他。說不後悔,是假話。可不這樣,他又不讓我和他爸爸過安生日子,作孽啊……”

  此案主審法官、洪雅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龔訊表示,“此案警示父母,溺愛兒女,一定要有度;同時也告誡兒女們,孝敬父母,也一定要有心。否則,家庭悲劇發生後,再後悔就晚了。”

  父親報案家中出人命死者是兒子

  今年4月中旬,洪雅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報案人叫李啟民(化名),家住止戈鎮八廟村八組。“我家出人命了,死者是我兒子李小華(化名)。”

  民警抵達時,李家堂屋地上,躺著一名年輕男子,已沒有了生命體征,屋內地上、牆上都是血。經民警確認,年輕男子系李啟民的兒子,25歲。死因系被鈍器擊打頭部,導致腦組織損壞所致。在現場,民警發現了一個帶血的鐵質撬棍。

  是誰殺死了李小華?民警立即展開偵查。這時,李小華的母親余秀英突然主動向民警說:“兒子是我殺的。”

  余秀英,今年60歲。育有一兒一女,女兒已經出嫁,她和丈夫、兒子生活在一起。

  兒子忤逆一月內對父母施暴十多次

  余秀英緣何殺死自己親生兒?面對審訊,余秀英道出隱情。

  李小華出生於1989年,因為是幺兒,李啟民夫妻對李小華萬分寵愛。兒子13歲時,一向乖巧的他突然性情大變。逃學、上網、打架斗毆,沒上完初中便辍學了。離開校園,李小華開始混跡社會。

  “那時,他在城裡理發店上班。但每個月我們都要給他錢,供他開銷。”李啟民說,自從兒子外出打工,脾氣變得越來越壞。有一次,他和妻子去縣城給兒子送錢,兒子卻把他們罵了一頓,說是嫌他們丟臉。

  夫妻倆沒有埋怨兒子,反而覺得是自己做得不夠好。“我當時想,可能是家裡窮,沒給兒子創造好條件,兒子才這麼鬧。”李啟民說,他開始出門打工,拼命干活攢錢,並修起來一棟兩層樓的樓房。

  今年春節,李小華從江蘇回到家中。哪知,兒子的這次回家,卻成了這個家庭噩夢的開始。

  “我們家以前養了一只狗,也不知那只狗哪裡得罪了他,他每天起床就去打狗。有一次,他母親看不下去了,就說了他幾句。他抓住母親的頭發,一頓暴打。”李啟民說。

  八廟村婦女主任王成英(音)說,她家離李啟民家不遠,有一次,余秀英找到她哭訴說,兒子在茶葉地裡毆打了她。原來,李小華去向余秀英要錢。余秀英說沒錢,只給了李小華10元錢。哪知,在掏錢時,包裡兩百元鈔票掉了出來。李小華見狀,二話不說,上前就對余秀英施暴。

  據鄰居說,從今年年初到案發前,李家經常傳出打鬧聲。“就在案發前短短一個月內,他對我和愛人竟出手十多次。”李啟民說,其中兩次,他實在忍不住了,只好報警求助。一個月內,李小華對父母施暴十多次的事實,得到了洪雅縣公安局的證實。

  母親情急舉起撬棍砸向忤逆兒子

  4月中旬的一天,清晨5點過,還在睡夢中的李啟民夫婦,被兒子李小華吵醒。與往日一樣,沒有過多言語,李小華便開始對余秀英施暴。李啟民懷疑兒子中魔怔,當天上午,還為他求了一卦,哪知晚上,悲劇繼續發生。

  晚 10點過,李小華感覺喝的水有怪味,再次將李啟民夫婦從被窩裡吵醒。未等李啟民發話,李小華就連扇了父親兩個嘴巴。“又怎麼了?”余秀英趕緊起身。見母親起身,李小華便沖向母親。李啟民見狀,雙手合腰將兒子死死抱住。余秀英情急之下,便抓起撬棍,砸向李小華,正好擊中頭部,李小華當場倒了下去。

  對話當事人“殺了他我比誰都心疼”

  華西都市報:兒子變壞,作為母親,你和他談過心嗎?

  余秀英:問他,他什麼都不願意跟我們說。他在外面是不是遇到了什麼不開心的事情,對我們有什麼意見,這些他從來都不願意和我們溝通。我曾經跪著求他,讓他改掉壞毛病,他一點都聽不進去。

  華西都市報:兒子打罵你們,你們是不是早已放棄了他?

  余秀英:他對我們再不好,我們也沒有想過放棄他。

  華西都市報:案發後,你害怕嗎?

  余秀英:那晚,我完全不知道我在做什麼,現在想起來,感覺還是一場噩夢。他就這樣走了,還是我親手殺了他。有人會說,我不心疼他。他可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比誰都心疼。

  華西都市報:你後悔嗎?余秀英:說不後悔,那是假話!哪個母親願意殺死自己兒子?可是,他每天那麼對我們。這樣的日子,我們真的沒法過。村民請願:希望法院給予輕判

  案發後,余秀英被羁押在眉山市關押中心。第三天,一籌莫展的李啟民,迎來了同村村民。“我們都知道,你兒子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們要給余秀英請願。”案發第四天,上百人簽名的請願書呈送到洪雅縣公安局。

  “作為生養李小華的母親,余秀英做出這樣的舉動,實在是忍無可忍之後的自我防衛。”王成英說,當看到請願書,她毫不猶豫地在上面簽字按了手印。“盡管余秀英的舉動,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後果,不可取。不過,兒子李小華的所作所為,實在太不像話了。所以,我希望法院在權衡情與法之後,給予余秀英輕判。”法官提醒:父母疼愛要有度兒女孝敬要有心

  判三緩三的量刑是如何考量的?村民請願書是否起到了作用?“余媽媽殺兒案”有哪些警示?

  “開庭審理期間,法院的確收到了百位村民的請願書,但這只能作為情的參考。”“余媽媽殺兒案”主審法官、洪雅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龔訊說,法院之所以給予余秀英緩刑判決,主要是基於如下考量:從犯罪過程看,余秀英殺兒,系自衛行為過當,並造成了兒子死亡的嚴重後果。同時,案發後,余秀英夫婦主動報案,屬自首。另外,兒子對余秀英夫婦的長期施暴行為,是造成這起悲劇最大誘因。

  龔訊還提醒說,這起悲劇系兩個因素所致:一是家庭教育原因,二是兒子本身存在嚴重問題。因此,父母對兒女的疼愛,一定要有度,一定要有愛的技巧,千萬不能溺愛。同時,作為兒女,一定要孝順父母,一定要有心。“李小華之所以性情大變,與其游手好閒、混跡社會,沒有固定收入來源有關。”華西都市報記者梁波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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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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