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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大安法師:七祖杭州昭慶省常大師生平事跡
省常大師(公元959—1020年),字造微,俗姓顏,錢塘人。七歲出家,十七歲受具足戒。大師的德業主要體現在自利成就與啟建結社念佛。宋淳化年中(公元 990—994年),大師在杭州昭慶院專修淨業,以栴檀木刻阿彌陀佛像。佛像刻成而焚香發誓願雲:“我與一千大眾,八十比丘,始從今日,發菩提心,窮未來際,行菩薩行,願盡此報身,以生安養國。”仿廬山遺風結淨行社,有一百二十位公卿顯貴參加,宰相王文正公(王旦)為社首。翰林蘇易簡作文寫道:“予當布發以承其足,剜身以請其法。”可見,大師道隆德盛,感格人心之力甚大。天禧四年正月十二日,於寺中端坐念佛,有頃,厲聲唱:“佛來了!”隨之而化。當時在場的信眾見到地面呈金色,良久方退。享年六十二歲,號圓淨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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