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苑珠林》卷九十三,問:“無病飲,得罪。有病開飲否?”就是說無病飲肯定是結罪的,作為居士來講,作為僧人來講,肯定是結罪的。答曰:“依《四分律》,實病余藥治不瘥,以酒為藥者不犯。”講的什麼意思呢?除了酒不能治的病外——非酒莫治,這個佛戒律是開許的,這個不犯。除此之外,任何情況都不允許。
過去有人講過,為了身體好,喝杯酒沒問題。還有的說,有一個僧人每次吃飯都放一杯酒喝,意思是無相,意思是可以祛寒。這都是犯戒,這並不是無相。真正的無相者是誰呢?是佛、菩薩、羅漢。你看看,佛、菩薩、羅漢哪個喝酒啊?是不是?已經是大成就者了,那樣的無相他都不會喝酒的。
在佛經裡有一個故事。有一個羅漢,曾經降伏一條龍,他因為誤飲酒,遭蛤蟆所戲。因為居士一種善心,看他把龍降住了,給他做菜啊,還是做的什麼東西,裡面含有酒,他不知道就吃了,吃了以後醉了,吐的滿地都是,就有一些蛤蟆跑過來吃他吐的東西。後來佛走過來看到,就告訴大家:你看看,這麼一個大阿羅漢,而且那麼大的本領,把龍都能降伏,但是由於喝酒以後,遭一個蛤蟆所戲,讓蛤蟆給欺負了。就是喝酒了,連神通都沒了。佛告訴弟子,絕對不能喝酒,沒有什麼開緣的地方。所謂的開緣就是有病,還得非酒莫治才可以,除此之外沒有開緣的地方。
有一本書上說有一個和尚吃飯時喝酒,還放在大家面前喝酒。這絕對是犯戒的行為。有病喝酒還得避人,不能和大家共住,你得上別的地方去住。當你不喝了以後,最起碼得七天以後,洗漱干淨,包括衣服、身體都得洗漱干淨,還得忏悔,才能和大家共住呢。戒律絕對不允許喝酒,所以說把戒律當成兒戲,這絕對不正確。
“實病余藥治不瘥,以酒為藥者不犯。”問曰:“開服幾許?”答曰:“依《文殊師利問經》雲,若合藥醫師所說,多藥相和,少酒多藥得用。”是什麼意思呢?你這個酒啊,不能借著自己身體有病去喝,比如有的人就說:“我有點風濕,這個得用酒治。”實際上除了酒,別的方法也能治,所以這是不允許的。如果非酒莫治,但也不能放不點兒藥,大部分都是酒,借這個藥名去喝酒,這也不允許。所以《文殊師利問經》裡講了,“多藥相和”,就是多種藥和在一起,“少酒多藥”,必須得有比例,藥多酒少,這才可以用的。如果超出這個范圍,是不可以用的。
《捨利弗問經》雲:“迦蘭陀竹園精捨有一比丘疾病,經年危笃將死。”就是快要死了。“優波離問言,”優波離就是僧團中最持戒的一個。“汝須何藥,我為汝覓,天上人間乃至十方,是所應用,我皆為取。”這個優波離尊者是持戒第一,他問“你需要什麼藥?不管天上的、人間的,我都能給你拿來。”因為他是大阿羅漢,他有這個本領。
這個比丘就說:“我所須藥是違毗尼。”什麼叫毗尼呢?就是律,戒律。違毗尼就是戒律所不允許的。你看看,這個比丘自己都不敢輕易開緣說“我去用酒”,自己都不能去說,還得是優波離尊者去問他,他才說。他說我所需要的是犯戒的藥,“故,我不覓”,所以我沒有去找,他說:“以至於此,寧盡身命,”就是說我認可生命盡了,死了,也“無容犯律。”就是不允許犯戒律。“戒”和“律”是兩個意思,但又是同一個詞(指經常所說的戒律)。“律”就是有些善法是必須做的;“戒”是不如法的事不許做。所以說無容犯律。
優波離尊者又問了:“汝藥是何?”你那藥是什麼藥啊?他說:“須酒五升。”優波離說:“若為病開,如來所許。”優波離因為是持戒第一,所以他根據律就找出原因來了,他說佛說了為病所開,你的病非酒莫治了。他已經認可死了,他的病達到快要死的地步了,認可死他都不犯戒。
我們想一想,過去的阿羅漢不是白得的,不像我們想象的,稀裡糊塗就可以得。他都有寧死不犯戒的心,不給自己找任何開緣。所以優波離尊者就說了為病開緣,如來所許。如來就是佛的意思,在這裡指的是釋迦牟尼佛,因為往前還有無數佛,都叫如來。
後來“為乞得酒,服已消瘥”,後來給他乞來酒了,服了以後病確實好了。病一好,這個比丘“心懷慚愧,猶謂犯律。”他雖然病好了,但認為自己還是犯了戒律。上哪兒呢?“往至佛所”,到佛那個地方去了,干嗎去了?忏悔去了,“殷勤悔過。”你想一想,這個比丘為了治病,沒有藥,他認可死都不肯犯戒。一個持戒第一的尊者為他開許了,把病治好了,他仍心懷慚愧,還到佛那兒忏悔去了。殷勤悔過,不是說到佛那兒說一說,對不起啊,我喝酒了,不是那個意思。而是頭禮佛足,誠心地忏悔。
“佛為說法,聞已歡喜得羅漢道。”最後證得大阿羅漢。佛為說法,給他講了這是不犯的,因為他沒有這個心,沒有貪酒,是為了治病才允許開緣。過去的羅漢拿戒像生命一樣看待,這叫羅漢,這叫智者。剛才我講了,有的人說喝點酒沒有問題,為了身體健康;有的說做菜啊,我稍擱點料酒可以。有的還把酒擺在桌上了,說是身體不好,為了祛風寒,擺在桌上叫大家看,他無相喝酒。這都是大惡人,絕不是善知識,是惡人,這些行為都是犯戒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