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古話叫萬惡YIN為首。在陽間的法律對犯罪的人判的已經很重了,陰間的冥律比陽間的法律更嚴懲,處罰極多。其中厲害關系,見到這篇冥間處罰犯YIN罪的律條的,請各自警戒自勉。希望大家不管是寫手,還是看倌,都要引以為戒。
見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並且廣為傳播的,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箓;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個當大官的,抵傳一百人。
(1)嫖YIN一次娼妓,減壽半年,染上性病的,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免去減壽。
(2)女人找男人的同罪。十六以下照處女論,十六以上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嫖娼同罪論。即同性戀者。
(3)制造YIN書的,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若有因閱讀書造成YIN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YIN戲春宮,與此同罪。
(4)宣揚一次色情事件的,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女孩之間宣揚談論房事的,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5)犯亂倫罪的,將永遠關在地獄裡。同時又害人性命的,將遭受天雷擊死。侮辱戲弄屍體的,與此同罪。已經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可以不受雷劫。如果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充抵掉四分罪過。行大善一千五百亦可抵四分罪。
(6)強奸寡婦的,沒有後代,斷子絕孫,受苦地獄,歷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做妓的身體。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受一百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五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一半,行大善五百,亦抵一半。謹按:地獄歷劫者,每一劫,即歷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陰間司法受罪,可不比陽間法律,雖然刑罰一次,他的身體已死了,又必須使之恢復還原人形,再受刑罰之苦一次。歷劫滿數後,這一罪才算完,如果再有犯其他罪的,再按罪使之受地獄刑罰。在《洞冥記》中,詳細的登載了犯YIN孽罪的,生前如果有悔改向善的,死後自然能抵除減罪,如果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壓解至各殿,必須歷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嚙、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的更入亂倫等獄。或永遠關在地獄裡,受盡諸多刑罰。雖刑罰於YIN孽的,但是犯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不爽毫發,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征也。
(7)引誘奸寡婦,自其第二世開始斷絕子孫。這個劫要各歷四百次,盡受地獄之苦,轉投胎成蟲蟻,歷四百劫,投胎成禽獸,歷四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先天殘疾的身體。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只可免八十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四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消七分罪。行中善五百次的,亦只可抵消七分罪。
(8)調奸寡婦,自其第三世開始斷絕子孫。這個劫要各歷三百次,盡受地獄之苦,轉投胎成蟲蟻,歷三百劫,投胎成禽獸,歷三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天生貧窮下賤的身體。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只可免六十劫。有害人性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只准抵九分罪。行小善五百次的,亦可抵九分罪。
(9)強奸處女,自己的子女會YIN蕩。這個劫要各歷四百次,盡受地獄之苦,轉投胎成蟲蟻,歷四百劫,投胎成禽獸,歷四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給別人做奴隸的下人。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四百次,亦可抵一半罪。
(10)誘奸處女,自其第二世開始斷絕子孫。這個劫要各歷二百五拾次,盡受地獄之苦,再轉投胎成蟲蟻,歷二百五十劫,再投胎成禽獸,歷二百五十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出生就滿身疾病的人。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七分罪。行中善四百次,亦可抵七分罪。
(11)調奸處女,自己的妻子女兒來償還罪過。這個劫要各歷一百次,盡受地獄之苦,再轉投胎成蟲蟻,歷一百劫,再胎成禽獸,歷一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中等貧窮的人。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九分罪。行小善四百,亦抵九分罪。
(12)強奸室婦,自己的妻子女兒來償還罪過。這個劫要各歷三百五十次,盡受地獄之苦,再轉投胎成蟲蟻,歷三百五十劫、再投胎成禽獸,歷三百五十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奴隸兵卒身。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三百,亦抵一半罪。
(13)誘奸室婦,減壽二紀。金科輯要則雲:一紀為十二年。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年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14)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歷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15)以上的寡婦、處女、室婦俱屬別人家,如果是親戚,加倍治罪。如果是平常的親戚,罪次亂倫;若果人家還在服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奸YIN之罪,俱照上論。奸YIN之事沒成的,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陸判官YIN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16)凡奸YIN之事後懷孕的,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17)凡奸YIN處女,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引誘調戲,俱以強奸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18)凡已經有老婆的而又娶小老婆的,娶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19)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20)凡娶一個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