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不離世間法,就生產事業而言,佛法講正業與淨業。所謂“正業”,是不違背政府法令、正正當當的職業;“淨業”,則是指清淨的職業,也就是不違背佛法所說的道德及因果的行業。如果每個人都能本著這兩個原則來工作,自己的行為不但沒有過失,而且還有功德。
方便修眾具 安樂以存世
一個人的福德有些是前世修的,有些是現在修的。如果前世修了善法,累積了福德,今生只要稍作努力,一定是水到渠成,無論是名或利,都能有所成就;如果前世沒有修善法、沒有修福報,就得靠現在精進努力。第一,要從事正業與淨業;第二,要積極地修善法、修福報;第三,要知慚知愧。只要能從這三個方向去努力,就能改變不好的命運;否則,想要成就功名利祿,是不容易的。
佛陀曾經對在家弟子開示理財的四個原則:在家弟子應將所有收入的四分之一,作為日常所需;再拿四分之一,發展事業;第三個四分之一,准備急用;第四個四分之一,用來行善,布施、供養。如果大家都能本著佛陀的四分法來理財,我們的社會一定是充滿菩薩行的安定社會。相反地,如果以貪婪為原則,處處都是欺詐、騙財,不但自己得不到好處,而且社會一定會不安定。古人有一首詩:“酒色財氣四堵牆,當中埋的是英良;若能跳出牆門外,此是長生不老方。”這四句話,實在值得我們深思、檢討與警惕。
有一次,釋迦牟尼佛帶了幾位弟子在外面托缽行化。走在路上,看到路邊的土溝裡堆了幾個麻袋。一位弟子打開麻袋,看到裡面裝了很多的黃金。阿難尊者告訴世尊:“這裡有許多黃金。”釋迦牟尼佛卻說:“這不是黃金,而是毒蛇。”弟子們實在想不通,明明看到的是黃金,怎麼世尊說它是毒蛇呢?
過了一會兒,有一位流浪漢經過,看到土溝裡的黃金,高興得不得了,就雇請了一群駱駝,把黃金運了回去。流浪漢一下子成了暴發戶,不但買了很多的土地,而且建了一座富麗堂皇的莊園。他的親戚、朋友看他突然變得很有錢,紛紛跑來向他借錢。但是他是一個悭貪的吝啬鬼,一毛不拔,當然是一點也不借。有人起了煩惱,就到縣府裡檢舉他,說這個人的錢財是無中生有,不是偷來的、就是搶來的。
縣府衙門馬上把這個案件轉呈到皇宮裡。經過調查,皇宮國庫的確掉了幾十袋的黃金。於是皇帝下令,不僅將這個流浪漢的所有黃金、田地、家宅全部沒收,還判他死刑,以示警眾。這個消息傳到精捨裡,佛陀告訴大眾:“黃金就像毒蛇一樣,能毒害我們的心,這個人是被毒蛇害死的。”這就是貪心的結果。
知止復知足 無求得解脫
貪心的人,什麼糊塗的事情都做得出來;不貪心的人,自己有自己的主張,知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這就是智慧。有了智慧,我們的心就能夠淨、能夠定,一切行事都能夠增長善根、福德。
人除了物質生活之外還有精神生活,這念心知足常樂才是重要的。一般人以為有錢就是富有,沒錢就是貧窮,其實,很多有錢人的內心世界是非常匮乏的,就如同沙漠一般貧瘠。沒有錢的人,假使能夠知足常樂,心清淨自在,就是最大的財富。
古德雲:“人貧不是貧,心貧實是貧,人貧能養道,是為貧道人,心貧無智慧,墮入餓鬼身。”佛經裡也說:“有財當布施,為善當及時;錢財五家有,不施悔恨遲。”有錢的時候不布施修福,等到遇到火災、水災、地震或遇盜賊,一切財富化為烏有,此時悔恨未能早積功德,就為時已晚了。
因此,自己的錢財要用在該用的地方,要用來修善積福。不是自己的錢財,就不要去強求。非份之財,尤其不能要。儒家雲:“臨財毋茍得,臨難毋茍免。”如果每個人都能本著這個原則來做人做事,自然而然就能逢凶化吉,人生就會愈走愈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