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幸福感是暫時的;第二、幸福感是遞減的;第三、獲得幸福的經歷越曲折,幸福感會越大;第四、沒有渴求就沒有幸福;第五、幸福是需要感覺的;第六、幸福感的獲得,需要有愉悅的心情。
幸福是什麼呢?
古人在造字時,就已告訴我們了答案。“幸”字,上方是“土”,下方是錢的符號“¥”;“福”字,左邊是“衣”,右上是“一口”,右下是“田”。也就是說,有地、有錢、有衣、有食,而且全家團團圓圓,這就是幸福。
但幸福真的只建立在物質上嗎?
有人認為:有錢就會帶來幸福。但我認識很多有錢人,他們並沒有感到快樂。
一次,我遇到一位企業家。他40多歲,衣冠楚楚、事業有成,卻常流露出憂慮、抑郁、沉重的神情。
我問:“除去成本的話,你一個月能賺多少錢?”“1億沒有問題。”
“你心裡快樂嗎?”“還行,但我還想做大。”
不久後,在一個小面館裡,我見到一位50來歲的老板娘。當時天色已晚,她關了面館的門,轉身從油膩的圍裙兜裡掏出一堆小錢來,一張一張仔細、麻利地數著。
我問:“你一天能賺多少錢?”“也就一百來塊吧。”
“未來有什麼計劃嗎?”“我還想做大。”
可見,“做大”是好多人的夢想。這種想法雖然無可厚非,但做大了以後,錢賺得多了,反而讓自己為欲望所累,不一定會真正幸福。
還有人認為:感情可以帶來幸福。若找到一個心儀之人,和自己心心相印、相伴一生,就是這輩子最大的快樂。
也有人認為:健康可以帶來幸福。我就認識一位老人,經常供養僧眾、捐贈慈善基金,他這樣做沒有別的想法,只求家裡平平安安、身體健健康康。
綜上所述,幸福因人的價值觀不同而呈現千差萬別之貌。但相同的是,幸福都是人們內心的一種滿足,都在心上安立。
那麼,怎樣才能得到幸福呢?
哲學家蘇格拉底、柏拉圖、黑格爾都認為,人類應該用理性的方式來尋求幸福,否則,建立在感性上的幸福,只是一時沖動,會轉瞬即逝。所以,我們首先理性地認識一下幸福。
現代幸福學家認為,幸福具備六個特點:
第一、幸福感是暫時的。
盡管人人都希望幸福永不褪色,但遺憾的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對於能讓自己幸福的事物,慢慢習慣了以後,就沒有什麼新鮮感了,幸福感也會日益淡化。
如此,當你坐在剛裝修的新家裡,環顧四周會欣喜若狂,但不久,這種感覺會漸漸消失;一個人新婚燕爾之時,認為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多年以後,他不僅感覺婚姻平淡,甚至還可能與愛侶形同陌路。所以,幸福感並不是持久不變的。
第二、幸福感是遞減的。
當你得到渴求的某個東西時,最初覺得特別幸福。但再次獲得這個時,幸福感會大不如前。當達到足夠多的次數時,幸福感也就變為零了。
第三、獲得幸福的經歷越曲折,幸福感會越大。
如果某個東西來之不易,得到時才會激動萬分。比如一個人磕長頭到拉薩,一路上歷盡千難萬苦,終於到達目的地時,他會無比幸福、喜極而泣。
第四、沒有渴求就沒有幸福。
你喜歡某一樣東西,對它念念不忘,得到時會喜不自禁,但如果你對一件事物沒有渴求,它就不會給你帶來幸福。試問,不愛糖的人給他糖,他會覺得幸福嗎?
第五、幸福是需要感覺的。
一個人住在簡陋的小茅棚裡,另一個人住在豪華的別墅中。住茅棚的人非常滿足,身心洋溢著幸福;而住別墅的人,雖然生活奢華,卻沒有心滿意足,這就不叫幸福。
第六、幸福感的獲得,需要有愉悅的心情。
如果你的渴求獲得了滿足,但此時的你,沉浸在對其他事件的悲痛中,仍然難以獲得幸福。
由此可見,幸福雖然與外在環境有關聯,但歸根結底,還是要從內心尋覓。
既然幸福在我們心中,它就並不遙遠,只待用心去感悟。如果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把幸福一味寄托在外物上,那即使奔波了一輩子,也不一定能得到,反而讓自己與幸福越來越遠。
畢竟,人的欲望是永無止境的。佛經中說,縱然天上降下珍寶之雨,縱然世間妙欲被一人獨享,貪欲大的人,也不會感到滿足。我見過很多成功的企業家,他們享有財富與盛名,卻依然不斷地尋尋覓覓,內心始終沒有滿足,時常處於焦慮、空虛中,不知幸福為何物。
從前也有一位富人,背著金銀財寶,到遠方去尋找幸福。可他走遍了千山萬水,也未能找到幸福。
當他沮喪地坐在路旁時,正好遇到一個農夫。
富翁說:“我一直在尋找幸福,實在是找不到,怎麼辦?”
農夫擦著汗,放下沉甸甸的柴,說:“放下就是幸福!”
富翁頓時醒悟,當天晚上也睡得很香。
人生在世,往往有太多的放不下。如果有一顆知足的心,懂得“得失從緣,心無增減”,即使自己的人生不完美,目標不能完全實現,也會牢牢抓住幸福的翅膀。
所以,何時放下了,何時就會滿足,何時才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