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像一場夢,業的結果就如同幻象
——節選自宗薩欽哲仁波切《寶性論》講記
人們對於業似乎真的有很大的誤解,我聽許多人說過這點。在我來此地之前,我去印度一個名為科清(Kochin)的嬉皮鎮,那兒有許多嬉皮。
我去吃晚餐。我不是穿著這身衣服,在我身後有一些年輕的歐洲孩子,他們全都在談論業。接著我聽見一些真的很不可思議的錯謬。積習難改,你知道的。不知怎地,我們有這些舊式的有神論習氣。這些孩子談業的方式,就好像它是宿命論。
最近,我跟一位此地的朋友聊天,一個台灣女孩,我給她起了個綽號“狗大使”,她告訴我跟大乘佛教對業的許多诠釋有關的一切。我希望她聽錯了,因為,有些錯誤的解釋,是相當嚴重的。無論如何,我們大多數人——不只是他們,甚至在我們當中——認為,你看見某人遇到一個問題,當你幫不上任何忙時,你的反應是“那是她的業”。這種說法相當危險,因為你無法真的反駁它。是的,它當然是業,每件事都是業。然而這種說法,“那是她的業,那是他的業”,聽起來好像那是一種命運。命中注定,無法改變。它變得像是真的了!不能改變的,你得經歷它。如果有當狗的業,你得完成它。你得等到它們滅亡。這種對業的理解,並不恰當。
首先,我要引用一位偉大禅師的話,這個演講廳裡的人都可以感覺到他的存在,一位偉大的韋爾斯禅宗大師。最近,他接受一個電台專訪,我們都很專注地聆聽他說的話,他給了一個很好的答案。
總之,我無法記得全部,但打個比方,如果你跟宿命論者——且讓我們這樣稱呼他們——在大海當中的一艘船上,暴風雨來了,宿命論者對業的解釋是“這是業,我們完了!”
然而,理解佛教的業的正確方式,其實是“讓我們游泳吧!或許我還有逃離這裡的業!”
想知道整個故事的人,請直接請教他,他也說中文。
現在是彌勒的回答,這是個令人驚歎的回答,一個重量級的回答。由於煩惱是可以清除的,因此,業就像一場夢。
這個回答,很重要。
每件事,善業以及惡業,(就像一場夢,)因此業並非像是真實存在的超凡力量一般。而由於業像一場夢,業的結果就如同幻象。(“煩惱猶如雲,所作業如夢,如幻陰亦爾,煩惱業生故”)然而不要認為“業像一場夢,業果如同幻象,因此我們將不會受苦”。別那樣想,那種理解方式不恰當。你了解業的法則,並非漫無章法,它非常條理井然。記得嗎?你注視鏡子,會出現你的臉,而不是馬鈴薯。
因此,為了去除這五種不同的過失,佛陀教導了佛性。(“先已如是說,此究竟論中,為離五種過,說有真如性”)
而且,菩薩必須聽到他們具有佛性,因為,倘若他們未能聽見這點,他們會感到氣餒。現在是重復說明。一個感到氣餒的人,將無法生起菩提心。
同時,那些不知道人人都有佛性,卻認為自己是菩薩的人,他們將會生起驕慢心;
而那些不了解別人有佛性的人,將缺乏正見;
那些知道染污可以淨除的人,當他們看著盡是過失的眾生時,他們不會感到氣餒,因為知道所有過失都是可以清除的。
而對那些沒有得到這種信息的人來說,他們不會擁有慈心;
那些曾聽聞這點的人,則會感受到喜悅、智慧以及大慈心。
當菩薩了解到自己與他人平等地擁有佛性作為莊嚴時,菩薩將迅即達到證悟。
我們從問問題開始。
問:仁波切說,三身是不受條件狀況的制約。然而,二千五百年前,釋迦牟尼佛示現為一位化身佛,然後圓寂。他的圓寂,是不是出於我們二元對立的見地呢?
仁波切:是的。
問:第二個問題,您談到,七地菩薩很容易去除他們的執著或染污。其中一首偈頌說到這點。然而,根據唯識宗,菩薩將在第八地根除其煩惱。此外,比起八地菩薩,阿羅漢只有少分的菩提心。因此,問題是,菩提心對根除煩惱而言,是否非常重要?
仁波切:當然;菩提心就像大乘佛教的脊梁。當然!
問:第三,針對忙碌的修行者,請求給予一個簡單的修持法。
仁波切:那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通常要求人們修“止觀”,事實上那非常簡單。但我開始了解到,對某些人來說,由於它很簡單,他們不信任這個,因為它如此單純。我幾乎忍不住想給他們一幅唐卡、一串念珠,以及一些可供持誦的咒語。因為我覺得如果我給他們,他們就會住嘴。
我一直告訴他們要修觀。事實上有些人就在這裡,我順便是在跟你們講。
我告訴你們修觀,只要坐五分鐘,至少五分鐘。因為,我們認為這條道路,是復雜而充滿異國風情的。
但情況是,如果我真的教他們某些外來的東西,一些可以持誦的東西,他們又有別的借口:我沒有時間,我不能做這個,我不知道怎麼做……
你似乎是第一次提出這個請求。我有點嚴肅,因為關於這點,我已經對某些人講過許多次。
它非常簡單。坐著,不要回應你身體上的需求,像是抓癢、打哈欠。
在這五分鐘內,如果手機響了,不要接,也不要關上它。
如果你忽然發覺廚房裡茶壺的水煮開了,而且發出聲響,在這五分鐘內不要動。
不論什麼進入你心裡,只是看著它。我會試著解釋清楚。
你坐著,沒有想法出現,只是看著。
觀音出現在你心裡,只是看著。
凡庸的思想,像是馬桶裡的污漬,無論什麼,只是看著它。
此外,別無其他。
只管這麼去做,試著做完至少一百小時,如果可能的話,三百小時。
我訂一個規則:
如果你想做……你們不用遵照我所說的去做,我只是建議。
如果你做,任何少於五分鐘的,都不能列入你的一百小時裡。
如果你今天做到了六分鐘,明天六分鐘,總共就是十二分鐘。所以,後天另外六分鐘,再加上去。
另一條規則:
別在三個月之內做完這三百小時,然後,回來找我;
至少要用一年或二年。
你得延續它,持續性是很重要的,量不重要。
而且,拜托拜托,我請求你們,因為你們許多人似乎在做,你知道許多人是怎麼做的……
還有,我是在跟這裡某些特定的人講話,
所以,如果今天早上我聽起來有點傲慢的話,請原諒我。
我有點激動,因為這些人一再地回來找我。
比方說,我教他們怎麼開車,一開始,這些人甚至不進車子,而他們已經問了六百個問題。
然後,有些人進去了,一天坐了一秒鐘就回來說,我做了,但什麼也沒發生,車子沒有移動:而他們問很多問題。
因此,我開始認為,也許這些人只是想跟我說話,他們只是想花時間跟我講話。我很感動,你們想跟我在一起,跟我說話,但我沒有時間。而且坦白講,一再地跟你們講這個,讓我覺得火大。
所以,當你們完成一百小時,或者三百小時,我會教你們一些東西。
順道一提,你不必依循我所說的去做,如果你真的有同情心,你不應該照我說的做。
因為,當你不遵照我說的去做時,我覺得責任比較輕,因為我總是可以說,你不聽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