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應該是夫妻之間傳播愛的訊息的一種手段,是男女雙方愛情的升華,是人們滿足生理和心理需要以及繁衍後代需要的必要途徑。人們在和諧的夫妻性生活中享受了極大的樂趣,這是健康的,正常的,必要的,它是夫妻雙方的權利,為社會制度所認可,為道德和法律所保護。但是,如果把這事放在婚前做了,就是錯誤的了。
在我們的社會生活時代,對婚前性行為從來就是抱著一種不贊成和反對態度的。這不是由於我們的社會觀念和性觀念受封建文化的影響很深,也不是因為僅強調道德而不重視感情,而是因為婚前性行為無論對社會還是個人都是十分有害的,婚前性行為的禁果很少不是苦澀的,行為雙方為了一時之快可能不得不承受終身的苦楚。可是,近年來,婚前性行為之風還是越刮越烈。很多人根本沒有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有些男女總認為,婚前性行為是大家雙方自願發生的,這是愛情驅動的,是每個人的自由和權利,社會不應該干涉。這種認識當然是不對的。人不僅有感情,而且還有理智;不僅有本能,而且還有自我控制;性行為不僅有其自然屬性,而且其還具有社會屬性。兩個人如果光圖一時之快,不顧其他一切,能行嗎?馬連柯在《父母必讀》中寫到:“愛情不能單從動物的性吸引中培養出來。愛情的愛的力量只在人類的非性欲的愛情素養中存在。”正是這種“非性欲的愛情素養”使人們的性行為要符合正確的社會規范,不能僅憑自己的原始感覺隨心所欲的亂來;也正是由於這種“非性欲的愛情素養”決定了真正的愛情不是激情,它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流逝,也不會隨著配偶容顏的衰老而淡漠。
婚前性行為的嚴重不良後果
如果不是這樣,發生婚前性行為,會產生嚴重的不良後果:
1、嚴重損害身心健康
發生婚前性行為,男女雙方所產生的歡樂並不是真正的歡樂,因為這種事情無論是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是被認為是不正當,不名譽的事情,所以只能偷偷地發生,就好象是小偷一樣,偷東西時提心吊膽地怕被人捉住。因此,婚前性行為常常在十分緊張的情況下進行,一方面,雙方控制不住自己的沖動偷偷地品嘗“禁果”;另一方面,在性生活過程中和在這以後有害怕懷孕,擔心暴露,這就使許多人在婚前性行為的快感中攙雜了性負罪的成分,後者有時甚至占有主要地位,女方在這方面的心理負擔尤為突出。而心理學家指出這種性負罪感會使愛的熱情大為降低,甚至形成條件反射使性生活只能在緊張和不安的氣氛中進行。性負罪感和悔恨情緒還會使人產生性心理變態:如女子厭惡男子,厭惡過性生活,而造成性欲減退,性敏感度降低和性冷淡,性厭惡等。
2、可能造成受孕的嚴重後果
男女發生性交行為的直接後果是懷孕,生育。由於婚前性關系不是合法的關系,所以其孩子也沒有合法地位,這會給男女雙方帶來很大的痛苦和生活上很大的困難。如果女方進行人工流產,會影響工作,學習而且不利於身體健康。有些由於發生婚前性行為而致孕的女性,為了不想讓人知道,偷偷摸摸地去進行人流 ,對健康影響很大。有的女性怕工作單位發現,不敢去醫院流產,而去找江湖醫生,在極不科學的情況下進行人流,有的生殖器官受到很大損害,有的甚至不辛送了命。有的還受到品行惡劣的江湖醫生的污辱,因為這些壞家伙掌握了這些女性私自墮胎,羞於聲張的心理特點,敢於為所欲為。
3、在婚姻問題上造成左右為難的境地
A、女子如果在婚前失身了,往往會給婚姻這一終身大事帶來陰影,陷入左右為難的困境。如果遇到一個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或是忘恩負義之徒,失身以後就被遺棄了,那就會吞咽很大的苦果,她以後總要另尋歸宿,那麼是不是讓以後的男友或丈夫知道呢?不說吧,總覺得心虛,似乎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對不起他的愛;說吧,誰知道他會怎麼看呢?畢竟在社會生活中,豁達大度、思想開朗的男子畢竟不多,於是,戀愛婚姻又會告吹,即使不告吹,籠罩在夫妻關系中的這麼一個疙瘩也許會使雙方別扭一輩子。這在現實生活中,包括在這評論裡都有很多證明。
B、那麼,如果發生了婚前性行為,男方並沒有遺棄女方呢?那也要在婚姻這一終身大事上冒很大風險。婚前性行為往往是在一時沖動的情況下發生的,等到頭腦清醒過來以後,等到和男方交往一段時間以後,如果發現他並不是理想的配偶時,卻是“生米煮成了熟飯”,不得不委曲求全、盡快成婚,這種婚姻能幸福嗎?人在婚前擇偶的機會不止一個,如果對一個男人草率地以身相許,那麼以後再遇到理想的男子時,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從自己的身邊走過。而且,有的男子是有預謀地采取一半暴力,一半誘惑的方法和戀愛對象發生婚前性行為的,怕女方飛走,以次來拴住女方。如果和這樣的男子共同生活一輩子,其後果是不堪想象的。
4、破壞了男女之間正常的愛情
有的女性朋友認為在婚前發生性關系會使雙方的愛情更加鞏固,這是大謬而不然的。即使雙方都不是流氓或忘恩負義之徒,沒有遺棄女方;即使對方是比較理想的意中人,沒有什麼重大缺陷,發生婚前性行為只會對雙方的愛情鞏固起負作用。這主要表現在男方會在這方面產生許多心理變化:例如,有的男子本來就缺乏性體驗,認為兩性關系很神秘,現在嘗到滋味了,感到也不過如此,沒意思,從而減少了對女方的興趣。又如,本來男方很遷就女方,處處殷勤,奉如公主,但自從女方委身於男方以後會認為“自己已經是他的人了”,“已經非他莫屬了”,於是對男方十分遷就,但越是這樣,男方可能越是感到女方失去了她過去的光彩,不值錢了,最後可能感情破裂。再如,發生了婚前性行為以後,即使以後結婚了,有的男子反而對自己妻子的品德作風發生懷疑,認為你過去很容易地就和我發生性關系,那麼證明你也許是個思想開放的女人,可能你婚後就能輕率地和別人發生關系。這樣,反而會造成夫妻之間的猜疑和隔膜,影響到夫妻之間的和睦、團結。
5、永遠失去了新婚之夜的甜蜜
新婚之夜是迷人的。男女雙方接受了親友美好的祝福,其一切性行為不但合乎兩個人感情發展的需要,遵循個人自然欲望,更被社會認可,並受到了法律的保護。在那個時候把你和他的靈和肉結合在一起,這是新鮮的、神秘的、永遠也值得回憶的。有人說:“這是一個使人興奮激動而又迷人的時刻”在這樣的時刻,一切關於男性和女性的最後一帷輕紗都將被揭開,一切神秘的關於男性和女性的傳說都將被證實。唯其秘密,所以我們必須謹慎。以使新婚之夜的記憶永刻在相互心靈的豐碑中。神聖的新婚之夜也會極大地召喚男女雙方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讓他們明白自己在以後生活中的責任和義務,為將來建立一個穩定和諧家庭打下基礎,這才是神聖“新婚之夜”最重要的使命。可是,對於發生婚前性行為的雙方來說,“新婚之夜”已經永遠喪失了。“生活在一起”對他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新鮮感和神秘感了。婚姻對他們來說已經程式化,甚至成了可有可無的雞肋。而同居關系則為以後維護女方的正當權益埋下了禍根-----要知道,婚前同居可是你們自願的,沒人拿刀逼迫你,它也不會為社會認可,為法律所保護。如果你將來的正當利益受到了侵害,我們只能對你們報以同情,卻無法幫助你們。要知道,社會和法律認可並保護的是他的合法妻子。那些婚前性行為的男女偷偷摸摸,十分草率地撕去了男女之間的最後一層輕紗,但沒有條件讓你去仔細品嘗愛的甜蜜。他們的性欲匆匆來又匆匆去,除了留給他們一些原始的刺激和沉重的負罪感以外,什麼也沒有留下。這一切怎麼能和那朦胧的,溫柔的,蒙著玫瑰色輕紗的新婚之夜相比呢?他們實在是把應該加倍珍惜的東西給浪費了。
6、會引起許多矛盾和糾紛
由於婚前性行為可能造成遺棄,未婚先孕,丟臉,怨恨,報復,暴露馬腳,受到懲罰等許多後果,這常常會引起某些意外事故。如有個女孩被“始亂終棄”以後,和另個青年結了婚,婚後由於內疚就向自己丈夫述說自己“受騙失身”的遭遇,年輕氣盛的丈夫怒不可遏,於是就帶上兄弟找那個人算帳,在爭執中刺死了那個男子,犯了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而那個女子又得面臨新一輪痛苦;還有個思想開放的男青年,使一個女子未婚懷孕以後。怕事情敗露,又怕承擔責任於己不利,就下毒手把女方殺害,沉屍河底,後來當然受到法律的嚴懲,即害了別人又害了自己;同樣有個女孩,在其18歲時就和一個男子同居,在其22歲並懷孕以後才知道她的男友其實早在一年前就和另一個女人結了婚,自己一直被蒙在鼓裡。不但如此她還賭氣不聽勸告堅持生下那個孩子,並還幻想和男友重溫舊夢。要知道,她自己都沒工作,以後拿什麼去撫養自己,承擔一個作母親的責任,以後不又是一個社會問題???還有個女孩由於和男方草率發生了性關系後,又被男友告之分手,悲憤交加的她,心存報復,於是在最後和男友發生完關系曾其熟睡之際用事先准備好的刀具將對方閹割,然後服下大量安眠藥並打開煤氣試圖和陷入昏迷狀態的男方一起殉情。雖然事後被人發現而獲救,但卻落下一方腦癱成為植物人,一方終生殘疾無法生育,給雙方家庭和社會造成痛苦和嚴重負擔的惡果。。。。。。。。這些都是現實社會中真實發生的案例,由此可見,婚前性行為等不負責任的性行為會引起多麼嚴重的後果,它是一種性錯誤,但在一定條件下,它就會導致犯罪,罪與錯往往是息息相關的。“愛到濃時方生恨,恨到烈時方顯狠”,有些人因感情問題犯罪時她也是不由自主的,真到了犯罪了以後再去後悔卻已經來不及了。所以,婚前性行為它不單單是個人的事情,它還有可能成為社會問題,那種認為這是個人私事的想法,是很不正確的。
綜上所述:
我們這個社會不贊成婚前等不負責任的性行為,這不是由於我們的封建意識在做怪,而是因為它的的確確能給當事人雙方,特別是給女方帶來不可預見的嚴重後果。如果你做了,那你以後生活不辛的可能因素將會增加。既然那個男子口口聲聲稱愛你,那他就要尊重你,就要和你結婚,給你一個可以依靠的將來,而不是光顧自己的感受,只爭朝夕----他說他這一輩子都愛你,為什麼連這幾天都等不及?要知道,要是我們的社會每個男人都能在得到你以後履行他作為男子漢的責任,我不反對你們在生理成熟的情況下發生表達你們互相愛意的行為。但我們社會恰恰就是各種各樣的男人都有,恰恰是我們的社會很復雜,所以,為了你們女孩以後的幸福生活,請大家三思。畢竟,在現今這個復雜,充滿誘惑和虛幻的社會裡,保持一顆清醒的頭腦和明辯是非的能力很重要。在婚前矜持一些,這沒有壞處,它可以幫助你更清楚地辨別他是不是一個可讓你依靠的男子:他是為一時之快,貪圖朝夕溫存?還是真心實意的愛你一輩子?這才是它最重要的作用。 現在的女子總是責怪男人沒有責任心,但是你們可曾想到,你們的輕率和不自重正是男人責任心日缺重要的原因。想想吧,一個男子既然可以在婚前就可以以“愛”的名義和你上床,他為什麼還要娶你?是人都知道,婚姻是種責任和束縛。激情一過,他同樣可以以“不再愛”的理由來拋棄你。片面性解放和婚前性行為受傷的只能是女人。戀愛的過程不是上床發生性關系的過程,而是兩人在思想上溝通和感情融合的過程。戀愛就要發生性關系是人們對戀愛的誤解,婚前性關系為將來女方可能的不辛埋下了隱患。
既然婚前性行為會造成那麼多的嚴重後果,為什麼有些男女還要發生婚前性行為呢?這就有主動和被動兩種原因:
被動的情況是:雙方在戀愛過程中過分地親昵,從而引起了性沖動,在一時頭腦發熱的情況下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同時,有時女方還由於男方的信誓旦旦,花言巧語的誘惑,心一軟就答應了。針對以上情況,就應該避免在戀愛過程過早的親昵行為,同時必須保持頭腦冷靜、理智、堅決。如果對方是個真正的男子漢,就應該在這方面自制;如果對方是真正地愛自己的,就應該維護雙方愛情的純潔,不要使愛情蒙受恥辱,不要給女方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如果對方不是這樣,而是自私地只顧眼前的一時之快,那麼這樣的男人就根本不值得愛。
主動的情況是:認為這是“時代的戀愛方式”,男女談戀愛就應該如此,這當然是很大的誤解。社會越發展,人們在性問題上就應該是越文明,越健康,越高尚,個人需要就越要和社會需要相一致的,就越要求相愛的雙方特別是男方要為女方著想,尊重她的意願。個別的,少數的女性把以身相許看成是“拴住”男方的一種策略。要知道,這是很無知和幼稚的。這樣做,拴住的不是他,而是你們女人。不過,事實上是,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的愛情不是真正的愛情,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締結的婚姻不可能美滿,幸福。
記住:“冬有冬的寧靜,春有春的生機”,別在冬天的時候提前揮霍著你的春天,這裡沒有必要超越時空。是冬就要安享冬的寧靜,是春就要享受春的花季。如果你在冬天就把春天給揮霍了,那你就有可能既得不到冬的滋潤,春的溫和,又得不到夏的火熱,更別說盼來秋的收獲了。提前結出的果實很可能會很苦澀。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一路上收集點點滴滴的歡笑,留到以後坐著搖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等了老到哪兒也去不了,你還依然是我手心裡的寶。
祝願全天下的女子都能找到一個真愛自己和自己真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