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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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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沒有緣不會聚在一起
佛在經典裡面告訴我們,有情眾生這個相聚,都是緣聚緣散,都在一個緣上。 如果這個緣很重,這就變成一家,家親眷屬;如果疏遠一點,就變成朋友這一類的,關系就比較疏淡了。 我們在路上遇到一個陌生人,他跟我們點頭笑笑也是緣;遇到一個陌生人,他看你不順眼而瞪你一眼,那也是緣,那是很疏、很淡的緣。 人與人之間,沒有緣不會聚在一起。這個緣,佛告訴我們,它有四大類,這不能細說,細說非常非常地復雜。佛把緣歸納為四大類,所謂是報恩、報怨、討債、還債。 沒有這四種緣分,人不會聚集在一起,只要跟你有往來,一定是有這四種緣分。縱然相遇不相識,所謂陌生人,在這一生當中,只要與自己發生關系,必定是過去生中有這四種業緣。 夫妻的關系,也總離不開這四種緣。夫妻是緣,有報恩的,恩愛夫妻;有報怨的,結婚之後永遠不會和睦,會給你帶來家庭糾紛;有討債的,有還債的,總是四種緣。 俗話常講,“恩愛夫妻不到頭”,沒有到頭的,終要別離。佛法說“緣聚緣散”,既有聚,哪有不散的道理?所以一定要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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