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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快速有效地累積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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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夫眾生從初發菩提心,到究竟成佛,概括地來說,要經歷五大階段,也就是唯識五位的劃分:資糧位、加行位、見道位、修道位、究竟位。唯識五位涵蓋了佛菩提道的五十二個階位。目前絕大多數的佛子學佛處在第一個階段——資糧位,那麼在資糧位如何快速有效地修積資糧,從而可以跨越加行位,開悟見道,證得真如心以後,邁入修道位,修道成佛。

  資是資財,糧是糧食,人欲遠行,必有資糧才能達到目的地。佛教所說的資糧,如聖玄奘菩薩於《唯識述記》卷九所說:菩薩,因之初位資益己身之糧,方至彼果,故名資糧。

  因此,佛教所說的資糧,是指菩薩在因地,還沒有成佛的時候,所必須修積的種種善根功德,以此為基礎,才能最終圓證佛果。大乘菩薩所應修集的資糧略說有二種,如《大寶積經》卷五十二,世尊對弟子捨利子說:

  “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故,善能通達二種資糧,何者是耶?謂福及智。捨利子,雲何名為福德資糧?所謂布施體性福所作事、屍羅體性福所作事、諸修體性福所作事及大慈定大悲方便。……復次捨利子,雲何菩薩摩诃薩智德資糧善巧?捨利子,是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由住如是如是因緣法故,攝取於智,是故名曰智德智糧。”

  簡而言之,菩薩所修積的資糧略分為兩種:一者福德資糧,二者智慧資糧。

  所謂的福德資糧,即是修福;智慧資糧,就是修慧。小乘人修習解脫道,只要現觀蘊處界苦空無我、緣起性空,不需要或者僅需積累極少的福德資糧即能證得解脫果。大乘佛法不同於小乘法之處,其中之一就是大乘佛法的修證,必須要以廣大的福德資糧為基礎,才能成就。大智度論》卷八記載:

  迦葉佛時,有兄弟二人出家求道。哥哥一心持戒誦經坐禅修慧,不樂修福,弟弟廣專修福德,不修智慧。至釋迦文佛出世時,哥哥生在一長者家,弟弟則投生為大象。大象的力氣極大,能在戰場作戰,深得國王的喜愛,得到很好的飼養。後來哥哥出家學道,得六神通成俱解脫的大阿羅漢,但是,因為前世不樂修福,故終日托缽在城中化緣,求食不得。而弟弟不樂修慧,投胎為大象後,雖食物豐富,卻很愚癡。後來某天,阿羅漢在城中乞討了一天,也沒有得到飲食,饑渴之時,路過象廄,看到大象吃的比人還好,便以神通觀察因緣,發現大象的前世就是自己弟弟,於是便感慨到:我們兄弟兩個當初都有過失啊!

  故詩說:

  修慧不修福,羅漢托空缽;

  修福不修慧,大象披璎珞。

  佛菩薩的經論常說:菩薩者,福慧深利,道觀雙流;佛是兩足尊——福德莊嚴具足、智慧莊嚴具足。因此,大乘佛法既要修福德資糧,也要修智慧資糧,所謂的福慧雙修,福慧具足,才能成佛。

  佛子修積福慧兩種資糧,是通過六度(六波羅蜜)的方式,如《優婆塞戒經》卷第二之“二莊嚴品第十二”中,世尊對善生菩薩說:

  “善男子!菩薩具足二法,能自他莊嚴:一者福德、二者智慧。……善男子!菩薩修集六波羅蜜,便得如是二種莊嚴:施戒精進名福莊嚴,忍定智慧名智莊嚴。”

  又如龍樹菩薩於《大智度論》卷十五所說:

  “欲成佛道凡有二門:一者福德,二者智慧。行施戒忍(等)是為福德門;知一切諸法實相摩诃般若波羅蜜,是為智慧門。”

  因此,菩薩修積兩種資糧的方式,即是六度(六波羅蜜):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有情從生死輪回的此岸,跨越煩惱大海,到達涅槃彼岸稱之為“度”,菩薩通過“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等六種方式的修習能夠成佛,故名六度,也稱六波羅蜜。六度是菩薩道的根本,佛教廣說有八萬四千法門,概括起來則不出六度范圍,六度涵蓋了菩薩所修的一切行門,故名六度萬行。菩薩沒有開悟見道以前,於外門廣修六度萬行,開悟見道以後,則轉入內門繼續廣修六度萬行。一切菩薩無有離開六度而修佛菩提者,菩薩成佛的每一個階段的修習,也始終都是圍繞六度進行的,無一例外。

  資糧位的佛子,就福慧二種資糧來說,要以修積福德資糧為主。因為智慧資糧需要以福德資糧為基礎,才能進修。譬如一個人的視力(慧解力)很好,但是如果不登到高處(不借助福德資糧),是無法望遠的(獲得甚深智慧的)。這也就是說,佛子即便是慧解力很強,如果不以福德資糧為基礎,是無法增益智慧的。若以福德資糧為台階,則如登高望遠,一步必有一步的勝景。所謂“福德能顯法身”,就是這個道理。

  關於修積福德資糧的方式,由《優婆塞戒經》和《大智度論》等經論可知:福德資糧的修積主要是通過六度之“布施、持戒、忍辱”等方式進行的。如何“布施、持戒、忍辱”,依次略說如下:

  第一節 如何修布施

  布施,梵語音譯為檀那、檀,即是將自己所具之財物、體力、智慧(知識)乃至妻、子、王位施與他人的意思。布施之人稱為檀越、施主,所施的是物,物可以是財物、身體、體力、生命、智慧(知識)等能夠利益他人的有形物無形物,接受布施的對象稱為福田。布施除了是六度之一外,還屬於六念法(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捨、念天)、四攝法(布施攝、愛語攝、利行攝、同事攝)之一。布施是菩薩修集福德資糧的最首要的方式。

  按布施的內容劃分,布施略分為三種:一者財施,二者法施,三者無畏施。

  財施是指不僅不侵占他人財物,反而將自己所有的食物、衣物、醫藥、金錢、房產,乃至將自己的體力、身體器官、生命捐施捨給他人,其中布施的錢物等稱為外財,身體器官、生命稱為內財;

  法施是指或對人稱贊諸佛,或應機為人開示三乘佛法的內涵,為人種下覺悟三種菩提的種子;

  無畏施指不僅不侵害他人,反而要以言語、行為等消除他人的恐怖畏懼。

  布施的目的:

  一者,布施能使受施者身心得到利益,布施體現了菩薩道的大慈大悲精神;

  二者,菩薩藉布施能夠和眾生結下善緣,以善巧方便將有情置於佛法之中,種下來世學佛的因緣,

  三者,可以積累福德資糧,

  四者藉破除個人的吝啬與貪心,解脫行者對於“我”“我所”的執著,稱為檀(布施)波羅蜜。布施的功德很大,對於修學菩提道的菩薩來說也最首要,所謂“卑吝者難成大器”,故布施位於六度之首。

  一,如何修布施

  菩薩如何布施?有人以為只要不吝啬自己的財物,將錢財多布施給他人就可以了。佛教如法的布施不只這麼簡單,菩薩在決定布施以前,有一些事項是必需要注意的;否則,布施與受施者不僅不能得到布施的利益,反受其害,如《優婆塞戒經》卷二,“自他莊嚴品第十一”中,佛對善生菩薩說:

  “善男子!……(菩薩修習布施等)有三因緣(三個要求):一者物淨、二者心淨、三者福田淨。雲何物淨?非偷盜物,非聖遮物,非眾共物,非三寶物,非施一人回與多人,非施多人回與一人;不惱他得,不诳他得,不欺人得,是名物淨。雲何心淨?施時不為生死善果、名稱勝他、得色力財、不斷家法、眷屬多饒,唯為莊嚴菩提故施,為欲調伏眾生故施,是名心淨。雲何福田淨?受施之人遠離八邪,名福田淨。”

  這段經文得意思是說,布施對布施者(施主)、接受布施的對象(福田)、所施的物,這三方面都有種種的要求:一者,施主在布施時心要清淨(心淨);二者,施主所布施的物也要是清淨的(物淨);三者,接受布施者,也應該是清淨的福田,而不是染污、不淨的毒田(福田淨)。

  略解釋如下:

  (一)心淨。心淨,是指菩薩在布施的時候心要清淨,《優婆塞戒經》說:

  “雲何心淨?施時不為生死善果、名稱勝他、得色力財、不斷家法、眷屬多饒,唯為莊嚴菩提故施,為欲調伏眾生故施。”

  這就是說,菩薩布施的目的不是為了增益“生死善果”,不是為了獲得來世的人天福報,不是為了來世身體健康生活富足,不是為了來世得到美滿的家庭眷屬,不是為了獲得世間樂善好施的名聲,也不是為了要超勝他人;而是因為菩薩憐憫眾生,要和眾生廣結善緣,而是為了要利樂、調伏眾生,藉著布施的因緣而將眾生引入佛法之中,而是要將布施所得的福德回向給今生來世親證三乘菩提,亦如是教導眾生親證菩提,以這樣的心態布施才能稱得上清靜布施。比如,雖然布施給窮人財物,但是卻不能以善巧方便,為接受布施的人種一點善根,或者不能將其引入佛法中來,就不是清靜布施。再如,若布施是為了得到今生來世的回報,則布施等同於世間市井之人投資作生意,是將布施庸俗化了。當然,心不清靜的布施,今生來世也能得到利益,但是只能得到世間法中的福報,不能得到佛教修行上的功德。

  (二)物淨

  物淨,是指菩薩所用來布施的物應是清靜的,《優婆塞戒經》說:

  “雲何物淨?非偷盜物,非聖遮物,非眾共物,非三寶物,非施一人回與多人,非施多人回與一人;不惱他得,不诳他得,不欺人得,是名物淨。”

  這就是說,菩薩用來布施的物,不能是以下幾種物:

  一者,所布施的物不是用偷盜、搶劫、逼迫、欺騙等違犯法律違背道德的方式獲取來的,須是以合法合乎道德的方式獲取的財物,如現在的一些貪官污吏,喜歡用貪污受賄的錢物布施,以求佛菩薩保佑,如果佛菩薩真的有靈,則會早日讓其東窗事發,以便減輕罪業。

  二者,所施之物不是聖所遮物,以布施食物為例,不能用牛排、豬排等肉類,或者是含有蔥蒜等五辛的食物,來供養三寶。也不能拿煙酒等對人身心有害的物來做布施。

  三者,不能用多人共有的物拿來布施,必須是自己所有的物,如家庭財物屬於家庭成員共有的,不是個人所有,在沒有征得其他成員同意的情況下,就把眾共物取來布施,就犯了私自盜用公物的過失了,這樣的布施就是物不淨。

  四者,所布施財物必須非三寶之物私自拿三寶所有的物作布施,也就是俗語所說的“借花獻佛”。出家的僧人,或者住在寺院的男女居士,若是想要布施眾生時,不可以取用三寶的財物去布施。如有乞丐前來乞食,法師居士不能在沒有征得常住法師同意的情況下,就將寺院的食物布施給乞丐,這成了侵呑三寶物而布施了,來世果報很嚴重的。此時最好將自己的食物布施給乞丐,如果要將寺院廚房裡的食物布施給乞丐,要征得常住主事者同意以後才可以,或者先將食物布施給乞丐,然後自己事後再掏錢補贖也可以。

  五者,不能“施一人回與多人,非施多人回與一人”。菩薩出口成願,不能將原來承諾布施給某甲的物,改變主意再布施給某乙,也不能將許諾布施給多人的物擅自改為布施一人,同樣也不能將許諾布施一人的物擅自改為布施多人。

  六者,所供養的財物不可以是通過騷擾、勒索、逼迫他人而得到的財物,必須是合理合法得到的物才是清靜的,才可以用來布施。

  用清靜的物布施,才能得到布施的利益,否則連布施的物尚且不是清靜,如何能以清靜心來作布施,又如何能得到布施的利益?

  (三)福田淨

  福田淨,是指菩薩所要布施的對象(福田),也是清靜的。《優婆塞戒經》說:

  “雲何福田淨?受施之人遠離八邪,名福田淨。”

  所謂的八邪,就是違反八正道。

  八正道是指:一者正見,二者正思惟,三者正語,四者正業,五者正命,六者正精進,七者正念,八者正定。因此,八邪就是指:一者邪見,二者邪思維,三者邪語,四者邪業,五者邪命,六者邪方便,七者邪念、八者邪定。略解釋如下:

  一者邪見,俠義的說是指撥無因果,廣義的說對佛法存有的各種不正確的見解,都可以稱之為邪見。在八正道中,最根本的一道就是正見,因為只有掌握正確的知見,用正知正見指導實修,才能有效果,如果以邪知邪見來指導實修,不僅無益,反而有害。如果堅持以為自己的邪見是正確的(見取見),往往就會誹謗和邪見截然相反的佛法正見,那就犯下了誹謗佛法的大錯了!

  二者邪思維,就是不按照佛教所說的正理如實地思維,而是在邪見的基礎上,所作的錯誤的思維。

  三者邪語,也就是說違背世尊的教導,說一些妄語、绮語、惡口、兩舌等。

  四者邪業,就是指專干一些殺生、偷盜、邪YIN等惡行。

  五者邪命,就是指從事一些不正當的職業活命,如《優婆塞戒經》所說的從事“販賣畜生、刀劍、毒藥、煙酒、羅網,賣YIN,屠戶”等職業,從事這些職業的人都是世尊所說的邪命自活一類。

  六者邪精進,就是在沒有佛法的正知正見的指導下,而努力地盲修瞎練。如印度教的苦行者,他們的確很精進地修行,只不過是在邪見的指導下,修行沒有什麼效果罷了!

  七者邪念,即是對自己的邪見、邪精進等念念不忘,如法 輪 功分子一直憶持lhzh的教誨,念念不忘。

  八者邪定,就是在邪見的作用下,離開佛教的智慧,單純地修習禅定,或者將禅定當作是佛教的終極目標而修習者,如以定為禅。

  存有八邪的人,就不是清靜的福田!

  佛子作布施種福田,以求累積福德資糧,有一種情況一定要避免,那就是一定不能種毒田!

  世尊親口說:末法時期,邪師說法如恆河沙數,還有一些天魔投生到人間,長大出家為僧,利用僧寶的身份來破壞佛教,此即是佛說之“獅子身中蟲,還食獅子肉”!這一些邪師、尤其是“獅子身中蟲”,往往表現出博學,人品好,能說會寫,著作等身等,甚至是采用暗示、明說、指使弟子說自己是“佛菩薩”轉世再來

  ,讓人以為他們是佛教的“高僧”“大德”……總之,他們自有手段,能讓人以為他們真的很有佛法證量,然後說一些相似佛法來誤導初學佛子,或者干脆將外道法一一地套上佛教名詞來假冒佛法,全面取代佛法!

  此一類邪師,獅子身中蟲,即是最毒最毒的田,布施給他們,即是幫助他們破壞佛法。布施給存有八邪的人,雖然所種的是染污的福田,來世尚有不清靜的福報。如果明知是毒田仍然布施的,則不僅沒有回報,而且獲得的是地獄重罪。且和邪師結下因緣,則未來世惡報完畢以後,若因緣會聚,又會身不由己地走到一起,同流合污,又會犯下破壞佛法的惡業!

  二,布施須要注意的其他事項

  菩薩在布施的時候,除了注意心淨、物淨、福田淨以外,還須注意:

  (一)三輪體空。

  布施行的形成,是由施者、受者、施物三者和合而成的,施者、受者、施物稱為三輪。菩薩在布施的時候,觀察“施者、受者、施物”三者故是無常變異的法,都沒有常不壞的體性,“施者、受者、施物”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變異,一秒鐘以前的和一秒鐘以後的“施者、受者、施物”,都已經不是同一個,不存在恆常不變的“施者、受者、施物”,故“施者、受者、施物”是空,如是觀察,即是“三輪體空”。三輪體空即是《金剛經》所說之“不住相布施”。波羅蜜,意思是到解脫生死的彼岸,單純的布施只能得到福報,不能讓人到涅槃彼岸,故布施如不觀察三輪體空,沒有波羅蜜的效果,如果布施時能觀察三輪體空,無人我施者受者,則具解脫的功德,故名布施波羅蜜。因此菩薩在布施的時候,觀察三輪體空,即是布施波羅蜜,即是清靜布施,即能遠離遠離人我相,遠離對於吝啬以及對布施的果報的執著,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所說的

  “能施所施及施物,於三世中無所得;

  我等安住最勝心,供養一切十方佛。”

  菩薩對布施心無所著——不存任何執著,是上品布施,如《大智度論》卷四所說:“如以財寶布施,是名下布施;以身(體)布施是名中布施;種種施中心不著,是為上布施。”

  布施的本質是三輪體空,但是三輪體空和布施者來世能得到大利益是不相矛盾的,今世的“我”——“五蘊”所作的布施,由來世的“我”——五蘊承受布施的果報,五蘊非我,不是真有“我”在布施受報的意思。布施之無作者、受者,卻又因果不失、不錯亂,實是因為有阿賴耶識集藏一切善惡業的業種不會壞失的緣故,故《優婆塞戒經》說“種種資生布施於他,施已命終,是人福德,隨所施物,任用久近,福德常生;是福追人,如影隨形”。

  (二)《優婆塞戒經》卷五之“雜品之余”所說之“三事、四惡、五法、八事”。

  布施時須注意的“三事”是:一者布施前許諾的財物多,可到了布施的時候卻給少;二者布施者選擇一切品質不良的財物布施給人;三者布施以後,心生悔恨,乃至所要已經布施出去的財物。布施者如果違反樂這三條,布施很難得到勝妙的果報,或許因此而導致來世果報來臨時候發生糾紛,不可不慎。

  布施時遠離的四惡是:

  一者破戒,為了布施而破戒,或者是通過破戒的形式來達到布施的目的,如自己沒有財物,便將偷盜來的財物布施;二者疑網,懷疑佛說的布施的道理;三者邪見,也就是布施的人沒有正知正見,比如有的人害怕接受布施的人拿自己的財物干壞事,將來自己來承擔他做壞事的果報,因而不敢布施,如果布施之人在布施的時候,明知接受布施的人要用布施的財物干壞事仍然布施的,那當然要承擔果報,如果施主是清靜的布施,布施僅僅是為了消除受施者身心的痛苦,不是幫助他做壞事,那麼施主仍然會達到善果,不會得到惡果;四者悭吝,就是捨不得錢財布施。

  布施時須注意的五法是:

  一者布施時不刻意地選擇受施德對象有德之人還是無德之人,不論冤家親人,都以平等心來作布施;二者布施時不說人事的善惡,以免造成誤會,讓受施者以為布施者別有所求;三者布施時不擇尊貴貧賤,一視同仁;四者布施時不輕慢受施者;五者布施時言語柔和,不粗聲粗氣羞辱受施者,讓他以為自己所受的是“嗟來之食”。

  布施時須避免的“八事”是:

  一者布施以後,刻意地查點受施者的過失;二者,布施時,根據個人的喜好,區別貴賤怨親,不能以平等心布施;三者布施以後,不能做到三輪體空,執著布施的功德,念念不忘;四者布施以後,喜歡對人宣揚自己布施的功德;五者為了給受施者一個驚喜,故意說不會布施,後來有布施了;六者布施以後,依仗自己是布施者的身份,輕慢侮辱謾罵受施者,七者明明講好是布施,布施以後卻要受施者加倍奉還所施財物;八者布施以後,又對布施的功德心生懷疑的。如果,違反“八事”之一而作布施的話,則不能得親近佛菩薩善知識等人,也不能報得上果。

  (三)布施應“手自授與”。

  布施應“手自授與”,這就是說,布施者所作的布施,應該親自動手,不假他人,除非實在無法親手完成。“手自授與”的布施,還有一層深意,那就是如果自已親自完成,不通過第三者進行,那麼未來世所得福報就不會被別人掌控;若是委托別人幫助布施,則未來世所得的福報也會同樣須假他人之手,自己才能獲得。因為在因地布施的時候是經由他人完成的,所以來世應得之福報,也須同樣假他人之手才能擁有。因此,布施應身體力行,親自完成,而且親自完成也是六度之精進行,如果親自布施,則布施的時候,既有精進也有波羅蜜。

  (四)布施應隨喜回向。

  隨喜,含有隨順欣悅之意,佛教所說的隨喜有兩層含義:一者,隨他修善,喜他成就;二者,菩薩布施時,隨眾生的心之所喜,而為布施,如為貧窮者布施財物,為病人布施醫藥等。

  回向,含有回轉趣向之意,佛教所說的回向含有兩層意思:一者是指佛子願將自己所修之福慧資糧,與一切眾生分享,而期望自他皆能圓成佛道;二者是指佛子願將所修之福慧資糧用於實現某一個具體的目標,如將自己所修福慧資糧回向捨報後往生極樂世界,或者回向給參禅明心見性等。《大智度論》卷六十一之“釋隨喜回向品第三十九”,龍樹菩薩開示:

  “隨喜福德者,不勞身口業作諸功德,但以心方便見他修福,隨而歡喜作是念,一切眾生中,能修福行道者最為殊勝。……(佛菩薩等)於此福德中,生隨喜福德,是故名隨喜。”

  也就是說,菩薩雖然沒有親自去做布施等功德,見他人修福,而歡喜贊歎,因此產生隨喜福德,為什麼菩薩隨喜能有“不勞而獲”的效果?龍樹菩薩繼續開示說:

  “諸菩薩以方便力,他勤勞作功德,能於中起隨喜者,福德勝自作者,復次是隨喜福德,即是實福德。所以者何?念過去佛即是念佛三昧,亦是六念中,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捨、念天等。因行清淨戒入禅定,起畢竟智慧和合故,能起正隨喜,是故不但隨喜而已,亦行是實法。”

  大乘佛法是不可思議的,隨喜也可以產生極大的福德,而且是真實可以受用的福德功德。回向,即是利用六度所修積之福慧資糧,將隨喜所生之福德,來實現某一個目標。《大智度論》之“釋隨喜回向品第三十九”,轉錄經文中,彌勒菩薩摩诃薩對須菩提說:

  “有菩薩摩诃薩隨喜福德,與一切眾生共之,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所得故,若聲聞辟支佛福德,若一切眾生福德,若布施若持戒若修定若隨喜,是菩薩摩诃薩隨喜福德,與一切眾生共之,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其福最上第一最妙無上無與等者。”

  故菩薩修布施、隨喜等福德,應回向給一切眾生,同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無上正等正覺,即是成佛的意思。隨喜與回向可以起到“放大”福德功德的作用,故菩薩見人布施應隨喜贊歎,自己布施應回向。以隨喜贊歎具有“放大”的作用,故對於一些似是而非的偽佛法,對於一些貌似善知識的“大師”,不可以隨意隨喜贊歎,否則,因此和邪師邪法結下因緣,今生來世必會結出惡果!

  有心眼較小的佛子擔心,布施以後作隨喜回向,是將自己所積累的福德分給他人,這樣自己的福德資糧豈不是減少了嗎?《大智度論》卷六十一之“釋隨喜回向品第三十九”,龍樹菩薩如是開示:

  “持是隨喜福德,共一切眾生,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共一切眾生者,是福德不可得與一切眾生,而果報可與。菩薩既得福德果報——衣服飲食等世間樂具(等),以利益眾生。”

  因此,布施以後隨喜與回向,並不是將布施的福德真的分給了別人,而是等將來果報現前的時候,菩薩自願將自己所得的福報和眾生分享,以教化眾生,和眾生一起共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教的因果是自作自受,業果不失,不是異作異受,自作他受。因此隨喜回向不僅不會減少自己所修的福德,而且確實可以起到倍增的效果。

  (五)放生。

  放生是指人們將被捕獲被拘禁之魚、鳥、獸類等動物贖取以後,再放回山林江河中,使其不受人類宰殺烹食的善行。放生是佛子應為之事,《梵網經》卷下說: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應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放生往往需要付出財物贖取動物,屬於財施;放生時要為動物說三皈依等,屬於法施;被捕獲拘禁的動物面臨絕境,心中恐怖畏懼,故放生也屬於無畏施,且眾生最珍惜的莫過於自己的生命,因此放生的功德很大,常行放生,可得今生來世健康長壽富有受人擁戴的福報。如今佛教界的放生活動可謂成為蔚然成風,雖然如此,部分佛子在放生的時候,因為不知如何放生,導致了一些負面影響出現,不能不引起重視,那麼如何放生,略說如下:

  一者,放生以隨緣為宜,若遇到即將被殺煮食的動物,可買下來放生。不必和販賣動物的商人預定一定數量的動物來放生。若和商人預定,則商人為了經濟利益,會去抓取動物,在抓取動物的時候,往往導致一部分動物死亡,如此放生則適得其反。若一定要從商人那裡購買動物,也不可讓商人知道是放生所用。

  二者,放生應知被放生動物的生活習性,如果不知道動物的習性,將被放生的動物放於不適應的環境中,不久則死;放生以放野生動物為宜,如果放生人工飼養的動物,這些動物因為不會謀生,不久則死。沒有智慧的放生,或者僅僅是為了滿足放生欲而作形式上的放生,其實往往是變相殺生,已經失去了放生的意義,有何功德可言!

  三者,放生最好身體力行,盡量自己去做。在購買動物以前,要問清楚動物是從哪裡捕獲的,以便可以將其放回到原地。已經受重傷奄奄一息的動物也不適合放生,除非有時間有能力去把動物治愈,讓它有了謀生能力在放生,否則導致間接殺生,也會有因果的。

  四者,自己放生,放生的儀式,不必很復雜,只須於放生動物前,為它們說三皈依等簡單儀式即可。

  (六)布施應量力而行。

  一方面,菩薩生生世世於世間行菩薩道,有父母老人需要贍養,有幼小兒女需要撫養,故布施要量力而行,細水長流;另一方面,菩薩要盡力布施,若必欲等富貴以後再來布施,則永無布施之時,以布施是富貴正因故。《大智度論》卷五十六,龍樹菩薩開示說:

  “若不布施我自失四事功德:所謂後身生貧窮,貧窮故自不能利益何能利他?若不利他則不能成就眾生,若不能成就眾生,亦不能淨佛世界。何以故?以眾生淨故,世界清淨。”故菩薩因盡力布施。佛教經典常說初地以上的菩薩摩诃薩能以一切寶物、頭、目、髓腦、國財、妻子、內外所有,盡以布施,而心不動轉,這是大菩薩的布施境界。不能以此來要求資糧位的菩薩,否則,會導致他們退失菩提心。如《大智度論》 卷十二記載捨利弗退失菩提心的經過:

  捨利弗過去世曾於六十劫中行菩薩道,欲渡布施河。當時有人要捨利弗將眼珠布施給他,捨利弗就將眼珠摳出來布施給那個人,那人拿到眼珠,在捨利弗面前嗅了嗅眼珠的味道,嫌眼珠臭,就將眼珠拋在地上,還用腳踩踏。捨利弗感到人類的根性實在低劣,行菩薩道度人實在太難,不如自己早日解脫生死,於是便退失菩提心,退回到小乘解脫道了。

  三,布施的果報

  《大智度論》卷十一,龍樹菩薩開示說:

  “如佛說:世有二人為難得,一者出家中非時解脫比丘,二者在家白衣能清淨布施。是淨施相乃至無量世,世世不失,譬如券要終無失時。是布施果因緣和合時便有,譬如樹得時節會,便有華葉果實,若時節未至有因而無果。是布施法,若以求道能與人道。”

  布施的果報,《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說有四種威力:

  “布施四相者:謂諸菩薩,修行惠施,能斷悭吝,施所對治,是名第一。即此惠施,能作自己菩提資糧;亦即能作布施攝事,成熟有情,是名第二。施先,意悅,施時,心淨,施已,無悔;於三時中,心常歡喜,以自饒益;亦能除他饑渴寒熱,種種疾病所欲匮乏怖畏眾苦,以饒益他,是名第三。於當來世,在在生處,恆常富樂,得大祿位,得大財寶,得大朋黨,得大眷屬,是名第四。是名布施威力四相。此外無有若過若增。”

  《月燈三昧經》說布施十種利益,乃至《優婆塞戒經》《大智度論》廣說布施之種種功德利益,概括如下:

  一者,布施能得到世間法的利益。

  樂於布施的人,來世恆常富樂,得大祿位,得大財寶,得大朋黨,得大眷屬。《優婆塞戒經》卷四說:

  “阿羅漢難得房捨衣服飲食臥具病藥,皆由先世不施因緣;破戒之人若樂行施,是人雖墮餓鬼畜生,常得飽滿無所乏少。”可見布施的的利益是很大的。

  二者,布施還能得到出世間的利益。

  《大智度論》卷二十二,龍樹菩薩開示說:

  “復次過去諸佛初發心時,皆以少多布施為因緣,如佛說是布施是初助道因緣。”

  《大智度論》卷三十二還記載: 億耳阿羅漢,過去生曾以一花施於佛塔,其後九十一劫人天中受樂,余福德力使其證得阿羅漢果。再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三記載:世尊路遇童子在沙中游戲,一童子將沙子放入世尊的缽中,供養世尊,以此功德,來世成為古印度大名鼎鼎的阿育王。阿育王廣布世尊捨利,造八萬四千塔,以此因緣,未來世必成佛道。

  一者,就布施的主體來說,隨布施者自己的佛法證量越高,心越清靜,布施所得之功德越大。如《大智度論》卷三十二記載:

  “菩薩摩诃薩知諸法實相——無取無捨無所破壞,行不可得般若波羅蜜,以大悲心還修福行,福行初門先行布施。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智慧明利能分別施福。施物雖同福德多少隨心優劣。如捨利弗以一缽飯上(供養)佛。佛即回(布)施(給)狗而問捨利弗:‘汝以飯施我,我以飯施狗,誰得福多?’捨利弗言:‘如我解佛法義,佛施狗得福多!’捨利弗者於一切人中智慧最上,而佛福田最為第一,不如佛施狗惡田得福極多。以是故知大福從心生不在田也。”

  二者,就布施的物來說,將法布施佛與人的功德最大。如《大智度論》卷十一,有人問財施法施何者為勝,龍樹菩薩開示說:

  “如佛所言二施(財施、法施)之中法施為勝,所以者何?財施果報在欲界中,法施果報或在三界,或出三界。復次口說清淨深得理中,心亦得之故出三界;復次財施有量,法施無量,財施有盡,法施無盡,譬如以薪益火其明轉多;復次財施之報淨少垢多,法施之報垢少淨多;復次若作大施必待眾力,法施出心不待他也;復次財施能令四大諸根增長,法施能令無漏根力覺道具足;復次財施之法,有佛無佛世間常有,如法施者唯有佛世乃當有耳,是故當知法施甚難……復次從法施中能出生財施,及諸聲聞辟支佛菩薩及佛;復次法施能分別諸法,有漏無漏法、色法無色法、有為無為法、善不善無記法、常法無常法、有法無法、一切諸法實相清淨不可破不可壞,如是等法略說則八萬四千法藏,廣說則無量,如是等種種,皆從法施分別了知,以是故法施為勝。是二施和合名之為檀,行是二施願求作佛,則能令人得至佛道,何況其余!”

  三種布施中,作法布施的佛菩薩不求名聞利養,講經說法令聽法者今生來世解脫成佛,法布施能從根本上利益他人,故法施的功德最大。法布施的功德最大,但是資糧位的菩薩,所知所證的佛法有限,應以財物布施為主,即便是偶作法施,也只是開示一些贊歎諸佛功德,勸人正信因果等內容,不要涉及第一義甚深佛法,以免不甚說錯法,造下誹謗第一義法,誤導眾生的大罪過。

  三者,就布施(供養)的對象來說,接受布施(供養)的人佛法證量越高,作布施的人所得之功德越大。

  《大智度論》卷十,龍樹菩薩說:

  “釋迦牟尼佛知十方佛是第一福田,故以供養,是福倍多。何以故?佛自供養佛故。佛法中有四種布施:一施者清淨受者不淨,二施者不淨受者清淨,三施者清淨受者亦淨,四施者不淨受者不淨。今施東方諸佛,是為二俱清淨,是福最大,以是故佛自供養十方佛。”

  再如《優婆塞戒經》卷五之“雜品之余”佛言:

  “如為身命耕田種作,隨其種子獲其果實,施主施已亦復如是,隨其所施獲其福報。如受施者受已,得命色力安辯,施主亦得如是五報:若施畜生得百倍報,施破戒者得千倍報,施持戒者得十萬報,施外道離欲得百萬報,施向道者得千億報,施須陀洹得無量報,向斯陀含亦無量報,乃至成佛亦無量報。”

  故諸佛是第一福田,供養諸佛的功德最大,其次是菩薩,《優婆塞戒經》卷一,佛雲:

  “善男子!若有菩薩初發無上菩提心時,即得名為無上福田。如是菩薩出勝一切世間之事及諸眾生。”

  再次是緣覺乘人、聲聞乘人。布施給世間的凡夫、外道,乃至畜生等也有福德。身為佛子,對於修習禅定斷欲求生諸天的外道,只要在他們缺衣少食的時候,布施衣食即可,不必捐助更多的財物,畢竟他們所傳所修的法義不能教人解脫成佛故。

  這也就是說,同樣布施給人一元錢,隨布施者的心清靜與否,來世所得的回報的多少是不同的,如果是諸佛如所作的布施,則雙方獲得得福報皆是無量,如果是世間得凡夫布施的,來世的福報則是有限量的;同樣布施給人一元錢,根據布施的對象的不同,來世的福報也不同甚至相差很大,如供養諸佛如來,所得果報無量,如果布施給破壞佛法的人,不僅沒有福報,而且會得惡報。根據所布施的物的不同,布施的福報也有所不同,其中法布施福德最大。

  但是,在《優婆塞戒經》卷五後面還補充說:

  “善男子!我今為汝分別諸福田故,作如是說:得百倍報至無量報。若能至心生大憐愍、施於畜生,專心恭敬施於諸佛,其福正等,無有差別。言百倍者,如以壽命色力安辯施於彼者,施主後得壽命色力安樂辯才,各各百倍乃至無量,亦復如是。是故我於契經中說:‘我施捨利弗,捨利弗亦施於我;然我得多,非捨利弗得福多也。’”

  佛子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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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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