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是當代著名的律藏大師,他的惜福思想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我們即使有十分福氣,也只好享受三分,所余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弘一大師有一年在廈門南普陀寺給出家人作開示時,勸他們“發大心”,以各人自己的福氣,“布施一切眾生,共同享受,那更好了。”
弘一大師認為,我們縱有福氣,也要加以愛惜,切不可把它浪費。為什麼呢?“末法時代,人的福氣是很微薄的,若不愛惜,將這很薄的福享盡了,就要受莫大的痛苦,古人所說‘樂極生悲’,就是這意思啊!”弘一大師小時候,看見父親請人寫了一副大對聯,錄清朝劉文定公的句子,高高地掛在大廳的抱柱上。上聯是,“惜食,惜衣,非為惜財緣惜福”。他哥哥時常教他念這句子,念熟了,以後凡穿衣或飲食,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掉。弘一大師的母親也常常教他,身上所穿的衣服要時時小心,不可損壞或污染。他母親和哥哥怕他不愛惜衣食,損失福報以致短命而死,所以常常這樣叮囑著他。弘一大師五歲沒了父親。七歲練習寫字,拿整張的紙瞎寫。他母親看到,正顏厲色地說:“孩子,你要知道呀,你父親在世時,莫說這樣大的整張的紙不肯糟蹋,就連寸把長的紙條,也不肯隨便丟掉哩!”
弘一大師所受的家庭教育,深深地印在他腦裡,後來年紀大了,也沒有一時不愛惜衣食。出家以後,一直還保守著愛惜衣食的習慣。他腳上穿的一雙黃鞋子,還是一九二○年在杭州時候,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給他的。他每晚用的棉被面子,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他有一把洋傘,是1911年買的。這些生活用具,破爛了,就請人用針線縫縫,當新的一樣使用。除了所穿的小衫褲和羅漢草鞋一類東西,須五六年一換之外,他的一切衣物,大都是在家時候或是初出家時候制的。
常有人給弘一大師送好的衣服或珍貴物品,他大半都轉送別人。他說,“因為我知道我的福薄,好的東西是沒有膽量受用的。又如吃東西,只生病時候吃一些好的,除此以外,從不敢隨便亂買好的東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