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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法師:做事如法無過愆信任無價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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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眾:弟子每月都會代收善款,有時還挪用一些善款來應急生活需要,不過弟子會在期限內歸還款項,請問弟子是不是犯上了偷盜戒?

  法師:這種行為倒是沒有犯偷盜戒,因為你拿款項善款去應急生活,心裡標心要還的,沒有盜心,所以構成不了偷盜戒。

  但這是一個不正當的行為,不應該去做的行為,善款是大家的發心,不能挪用。人家已經相信了你,給了你保管善款的權力,是對你人格道德的相信,不能利用這個信任來做這樣的事。

  如果家裡一定非要用錢,那怎麼辦呢?可以這樣,找一個同修,以借錢的形式,借錢就不能自己借了,一定要有第二者,第三者了。你借款,向別人寫個借條,別人經手,也知道這個事情,然後到一定的期限當中歸還。在特殊應急的情況下,你可以這樣。這就不叫挪用,是有正規手續地借款用一下,是特殊情況特殊處理,這樣,就做得比較如法一點。

  大家出於信任讓你保管善款,就一定不要沾染任何譏嫌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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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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