倓虛法師是近代歷史上一位傑出的佛教寺院建設者、教義闡揚者、教育推動者、法事組織者,尤其是在道場創建與主持、佛學的研究與弘揚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在中國近現代佛教發展史上留下了厚重的印記,值得後人永遠紀念和效法。本文僅就倓虛法師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欣賞法師對《金剛經》的妙解,體味法師的智慧及其在佛學方面的造詣。
一、 妙示般若大義
據倓虛法師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的自序中說:“倓虛二十年來,為學人解說是經,凡十余次。茲舉歷次講稿,約為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可見倓公的《金剛經講義》是他根據一生十多次講經的講稿而修改增刪而成的。這本講義的體例是“先之以總說,欲覽者,得此經之大旨。次之以本文,欲覽者循序而漸進。”而在總說此經大旨時,涉及般若大義和金剛經總體思想兩個方面的重要內容。
般若思想是整個大乘佛教的理論基礎。诠解般若思想的般若經典種類繁多,卷帙浩繁,其中《金剛經》是古今流傳最廣的幾部般若經之一,對中國佛教發展史產生了重要影響。那麼到底什麼是般若?如何用般若來觀照世界和人心,般若與現實人生到底有何關系。這些問題一直是那些尋求人生真理的人們念念難捨的心頭大事。倓虛法師講解《金剛經》首先對這些問題予以開示,從而為進一步理解《金剛經》的義理奠定了思想的基礎。
倓虛法師說:“佛說般若經時,純是發明世界物質與世人知見本具之圓理。知見者,人心也;物質者,環境也。”就是說,佛的般若法義是關於整個世界以及人類認識的本質的學說,所以這屬於一種智慧之學,也就是現代人所說的哲學。佛教哲學作為一種特殊的智慧之學,在解釋世界和人類思維時,有自己的獨特視角。不同與西方哲學那樣對物質世界和思維分別進行深刻細微的分析,佛教的般若之學重在解釋外境與人心之間的關系。倓虛法師接著解釋說:“此心與境,不即不離,究竟不可思議。”也就是說,以佛教般若來觀照世界和人類思維,二者的關系是不即不離的。這種不即不離的關系對理性色彩很濃的人來說是比較難以理解的,所以是“究竟不可思議”。為何從終極的角度看是不可思議呢?因為這正式整個世界和人類心靈的終極“圓理”。倓虛解釋說:“本來無始終,無內外,無先後,無生滅,無一異之別,無空有之分。乃心外無境,一心一切心故。境外無心,一境一切境故。大而無外,一大一切大故。小而無內,一小一切小故。大能容小,小亦能容大,隨眾生心,循業發現。此種心境,豎窮三際,橫遍十方,充滿一切處。而一切處,無非心境,此之謂圓理也。”那麼,這種“圓理”與現實人類有什麼關系呢?倓虛法師認為,正是因為不知此理,人類才沉淪於罪惡與苦難之中,而若明了和最終悟得此理,人類才能走向終極的解脫,獲得幸福自在的生活。他說:“世人不察不信,此若大之造化,乃人人本具之事業。捨此用之無盡、取之不竭之圓理,而拘泥於現前六根、六塵、六識之陋習,造諸惡業,受苦無休,淪在業海之中,不知出離,反求其值,哀哉!”正是在這種悲憫之心的促使下,倓虛才不厭其煩地向世人闡釋般若的妙義。
倓虛法師在解釋世界與人心之關系時,創造性地運用了大乘佛教的般若思維,提出了始與終、內與外、先與後,生與滅,一與異、空與有等六對范疇,並對每對范疇中對應的兩個方面給予“雙遣”否定,得出“本來無始終,無內外,無先後,無生滅,無一異之別,無空有之分”的認識。“雲何無始終?答曰:終始相成,如環無端。任何智人,不能說清,從何為始,從何為終。若能指出固定之始終,則始終即非圓理。雲何無內外?內外乃對待名詞,如內城在院外,外屋屬宅內。若有定處,即非圓理。雲何無先後?先後乃比較名詞。如後後可作前前,若有定名,則非圓理。雲何無生滅?生滅乃世人遍計,一切法本來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不滅者,亦復如是。雲何無一異之別?以一即是異,異即是一。如一人有四肢百骸之異,而四肢百骸,只一人故。一樹有千枝萬葉,而千枝萬葉,只一樹故,豈可分別孰一孰異。雲何無空有之分?以真空即是妙有,妙有即是真空故。真空即是妙有者,且如人心之知見,視之不得見,聽之不得聞,嗅之非香,嘗之無味。非物可觸,非想可知,故曰真空。然真空非同斷滅,以其有能力故。對於物質,則能見能聞、能嗅能嘗、能覺能知。既非斷滅故曰妙有。妙有即是真空者,且如植物菊花,有若干種類,其形色妍美,有千奇百異。而奇異之巧妙,從何而有?世人多推之於造物主宰,是誰見其造?又造物主宰,由何而有?則皆無實據。究竟考其實據,皆歸不可思議,故曰妙有。然妙有不能久住,以其性無常故。是由緣生無性,當體即空,如是性空,故曰真空。以佛法所說,世法為據,乃謂無空有之分也。”
以上六對范疇其實代表了整個世界的一切現象,正如倓虛法師所說:“以此數端作例,推及世界一切法,莫不如是。”倓虛法師的“六無”妙說從六對范疇入手,解釋世界萬象,極為精辟。
關於這些般若妙義與現實人生的關系,倓虛法師在《金剛經講義》自序中說:“如來說法,破世人之迷情者,曰般若也。所謂般若者,即心地明白圓理之謂。果能明白,即無無明;無明者,乃執始終、內外等。以為實有一定,故造諸業。若無無明,即不造業。不造業即不受苦。此如來出世之本懷也。”也就是說,如來為了破除世人的錯誤認識而說般若之法;所謂般若之法就是心地明朗清淨‘所謂心地明朗清淨就是不執著絕對固定的始終、內外、先後、生滅、一異、空有等六對范疇;若能這樣,就不會造業;若不造業,就不會受苦了。倓虛法師告訴世人,這正是如來出世的本懷。
二、總說金剛般若
金剛般若就是《金剛經》所诠釋的般若義理。這種義理屬於大乘佛教般若學的一個組成部分,但又有自己的強烈個性。關於金剛般若的基本體系和基本妙義,歷史上進行解釋的人多達上千家。這些解釋各有千秋,在發揮金剛般若的妙義方面各有其長。倓虛法師把金剛般若概括為離相、無住、無法三大妙義,分別成就解脫、般若、法身三德。在這三大法義之中,無法為實體,無住為宗旨,離相為力用。倓虛法師在《金剛經講義》的序言中說:“此經大旨,唯在離相、無住、無法,乃消滅惑業苦故。所謂離相者,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以離相故,成就解脫德,消諸業也。所謂無住者,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生無所住心。以無住故,成就般若德,破諸惑也。所謂無法者,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又得果無法,得記無法,度生無法,嚴土無法,達我無法,色相言說無法,生佛無法,空有無法,去來無法,一多無法,諸見無法,以無法故,成就法身德,脫諸苦也。”可見,在倓虛法師看來,離相對應解脫,無住對應般若,無法對應法身。有解脫之德可以消除諸業,有般若之德可以破除諸惑,有法身之德可以脫離諸苦。從消業到破惑,從破惑到離苦,金剛般若的妙義與價值全部得以彰顯。倓虛法師對金剛般若的總說,體系完整,邏輯嚴密,可謂妙解也。
倓虛法師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總說》中通過經題、經體、經宗、經用、經相五個方面對《金剛經》的總體架構進行解釋。其中經體、經宗、經用三個方面是對金剛般若的總體把握。
關於“經體”,倓虛法師認為“此經以法即無法為實體”。可見,上文所說的無法為體的完整表述應該是“法即無法為實體”。如何理解呢?倓虛法師解釋說:“所謂法者,乃十法界之一切心法、色法、及诠解般若所立之名相也。所謂法即無法者,以諸法性空故。雲何諸法性空?以諸法皆屬因緣所生。緣生者,無自體性,故曰性空。或問:既曰性空,雲何為此經之實體?答曰:善哉是問!須知一落言诠,即成偏見。何以故?以執一,而必捨一故。若執其法為實體者,則必捨無法之非體。若執無法為實體者,則必捨其法之非體。豈知但執其一者,皆非實體也。故強言之,以法即無法為實體也。”
與此同時,倓虛法師特別強調:“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凡言實體者,皆是曲引旁征,言外思義,以顯實體。而言語思想,所不能及,故曰不可思議。又曰:開口便錯,舉念即乖,必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得實體現前。是以必須淨心,方識淨心;一落言思,即成過謗。故曰:離四句之過,絕百非之謗,方能會到實體。何以故?若說有法,即是增益之過。若說無法,即是減損之過。若說亦有亦無法,即是相違之過。若說非有非無法,即是戲論之過。雖將四句之過,改辯百句,亦認為非,亦屬謗法。”
那在怎樣的情況下才能說法呢?倓虛法師認為在四種情況下可以說這四種之法:“若有四種成就利益之因緣(亦名四悉檀),說有亦可,說無亦可,說亦有亦無,乃至非有非無,皆無不可。所謂成就四種利益因緣者:一者世界,為成就歡喜益;二者為人,為成就生善益;三者對治,為成就破惡益;四者第一義,為成就入理益。若非成就此四種因緣,便無可說之余地。在不可說處,討得個消息,方是般若經之實體也。”至此,無法為體的含義才真正解釋清楚了。
關於“經宗”,即《金剛經》的基本宗旨,倓虛法師認為:“此經以無著住為宗旨。宗旨者,趣向之義。趣向之含義有二,有能趣之智,與所趣之境。此經既然以法即無法為體,此體即所趣之境。至若能趣之智,當然以不住一切法為宗。略言之,故曰:無著住為宗也。”無住為宗的確是對金剛般若的精妙揭示。《金剛經》中一再強調無住的教義,“應無所住”一句成為千古名句,喚醒了不知多少人間迷夢。唐代的六祖慧能就是因為偶然聽到《金剛經》中的這一句話而千裡尋師,遠投弘忍門下,成為一帶宗師,並依無住之理,開辟了中國佛教的重大變革。
關於“經用”,即《金剛經》的作用,倓虛法師認為,此經的核心作用就是“離相”。法師將此細分為兩個方面:“一者,由因克果之力用;二者,果上行因之力用。”他進一步解釋說:“所謂力用者,乃能力、威力、作用、受用也。能力作用,多屬於因。威力受用,多屬於果。所謂離相者,非泯滅一切法之謂,乃即一切法,離一切相也。故經中略釋離相雲,所有一切眾生之類,乃至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若菩薩由因克果,唯憑化度眾生,以眾生為體性,能去分別之相。用四攝法,行法忍力,而得解脫。合於無住,共趣般若實體,成就三德秘藏也。”
倓虛法師把人心劃分為五重,以此進一步說明金剛般若的在對治人心方面的意義。他說:“蓋人之心,有五重之分:一粗心,二細心,三微心,四玄心,五妙心。粗細二心,為六道輪回之種子。微玄二心,為三賢菩薩,四果聖人之真因。唯一妙心,乃為成佛之本因。”《金剛經》一開始,佛弟子須菩提便問佛曰:“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全經義脈即由此總問而敷演開來。“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心”,即佛陀開示人類的微妙之心。這樣的心何處可得?何處可住?而我們的染心迷情又如何得以降伏呢?佛回答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如是”即如經中所言,金剛經義脈正是由此“如是”二字而奔湧流動,跌宕起伏。可見,《金剛經》的義脈出“雲何”之門,展“如是”之途。弟子的頻頻請益,佛陀的諄諄叮囑,勾勒出一幅靜心悟性、去妄歸真的神妙圖畫。所以說,金剛般若的義脈中流淌著的是一顆神奇美妙的清凈之心,倓虛法師將此稱作“妙心”。他說:“佛說此般若經,以微玄二心為方便,引入妙心為本懷。故掃三心,非四相,為菩提心之要務。所謂三心者,過去心已去,現在心不住,未來心未到。三者皆非實有,純是遍計妄執,故須掃之。所謂四相者,我相、人相由相待假而立;眾生相,由因成假而立;壽者相,由相續假而立。四者純由三假而立,本非真實,故應非之。三心代表一切妄心,故掃之即成了不可得之玄心。四相內攝諸相,及俱生我法二執,非之即成不可思議之妙心。所謂破處即是顯處。若不掃此妄心,何處覓得真心。若不非此四相,何處尋求實相。思之思之,而一卷般若經之正義得矣!”在這裡,倓虛法師是通過否定三心而得玄心,通過否定四相而得妙心,破邪而顯正,掃除妄心而得真心。他認為,這樣才得到了一卷《金剛經》的正義。
三、智斷隱秘經文
《金剛經》中有很多隱秘的深意,僅從漢語一本的字面有時很難理解。其中的原因一是因為般若義理的甚深難明,二是因為譯本語言傳遞的限制。倓虛法師的《金剛經講義》在這些問題上往往有獨斷之明,顯示了法師的超群智慧。試舉以下三例:
1、關於“四句偈”。“四句偈”是《金剛經》中反復出現的名詞,在全經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准確理解四句偈是准確理解《金剛經》的前提之一。經文中說:“‘須菩提,於意雲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經文中多次提到四句偈。大概都是這樣的模式。那麼到底四句偈指的是哪四句呢從古到今,出現了很多不同的解釋。“偈”亦譯“頌”、“諷頌”、“弧起頌”。音譯“伽陀”、“伽他”、“偈陀”等。屬佛經的一種體裁,由固定字數的四句組成,種類不一,常見為兩種:一種通偈,固定由梵文三十二音節組成;二是別偈,共四句,每一句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等不定。關於四句偈引起的爭論主要有兩類說法:一類人認為“四句偈”指某一特定的四個句子,相當於上面說的“別偈”。但到底是哪四句卻看法不一,主要有如下幾種觀點:(一)“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二)“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三)“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四)“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五)“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還有一類人認為,四句偈並非指某一特定的四句,而是指通偈,即泛指由梵文三十二音節組成的句子。此處所說四句偈意指幾句經文,而非大段甚至全文。以此少量說明持經福德之巨。倓虛法師認同最後一種說法,他在解釋這段經文時間說:“若復有人,於此經中接受行持,雖少至四句偈,或三句二句,一句,為他人解說,離相之要旨,以合覺性。其福德性,勝彼福德相多多矣!”很明顯,他把原經文中的“乃至四句偈等”解釋為“雖少至四句偈,或三句,二句,一句”,可見他並不認為“四句偈”是某個固定的偈頌。筆者認為,這種解釋是正確的。
2、關於“第一波羅蜜”。《金剛經》為了說明無住的道理,以各種“波羅蜜”為例。其中有一處提到“第一波羅蜜”。大乘有六種波羅蜜或十種波羅蜜,“第一波羅蜜”到底指的是哪一種波羅蜜呢?歷史上,注釋家們對此爭論不休,有的將“第一”作為序數詞,認為“第一波羅蜜”就是六波羅蜜中的第一個波羅蜜,即布施波羅蜜,如《金剛經疏鈔》中說:“今言第一波羅蜜者,即布施波羅蜜。何故獨言布施為第一?曰布施者,通攝萬行,直至菩提,尚行法施,因布施資生眾善。”再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白話釋義》中將“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翻譯成:“如來到彼岸的法,第一曰布施,次曰持戒,再次曰忍辱。但是如來行布施的事,不住布施的相,所以,曉得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就不是第一波羅蜜,不過空空的叫做第一波羅蜜罷了。”
有的則不具體說其為哪種波羅蜜,而是將“波羅蜜”作為法的一類,認為“第一”是修飾此類佛法的。如唐玄宗在其御注中說:“諸法莫二,故雲第一。”
那麼,倓虛法師是如何解釋的呢?他說:“須菩提前聞諸相非相,以為後人難信。今聞經名,又聞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既自領解,若謂後人亦能信解修證,未免看之太易。佛復分別證明,何可如是求全責備。若復有人,得聞是離相妙用之經,若能不驚疑、不恐怖、不畏怕,當知是人,不易遇之,甚為希有。征起解曰:可驚者何?當知如來前說經名般若波羅密者,乃因緣所起之法相。即非般若波羅密者,謂即一切法離一切相。至若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者,謂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是義深微,若非宿慧深淵,豈不驚疑。”可見,倓虛法師是把“第一”解釋為最勝、最重要,從而把“第一波羅蜜”解釋為“般若波羅蜜”。近代佛學大師王恩洋居士也認為:“此般若波羅蜜於六度中最勝,故名第一。”慈舟法師也說:“六度,度度第一。今指般若度為第一者,無般若不善修余五度故。”太虛大師說:“第一波羅蜜,即般若波羅蜜。”倓虛法師的解釋糾正了歷史上的錯誤,無以是正確的。如果我們看看玄奘的譯本,這個爭論不休的問題便不成其為問題了。玄奘譯本這裡是這樣翻譯的:“如來說最勝波羅蜜多,謂般若波羅蜜多。善現,如來所說最勝波羅蜜多,無量諸佛世尊所共宣說,故名最勝波羅蜜多。如來說最勝波羅蜜多,即非波羅蜜多,是故如來說名最勝波羅蜜多。”玄奘的這一譯文,不但解決了何為“第一波羅蜜”的疑問,而且還使讀者明白了,為何這種波羅蜜是第一波羅蜜。
3、關於“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的兩度發問。《金剛經》全部經文其實是從須菩提的一個問題而引發的。關於這個問題,經文一開始就出現了:“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谛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這個問題在經文的中間偏後部位又出現了:“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須菩提的兩次請問的兩個問題和佛的解答幾乎完全一樣。《金剛經》全部經文就是圍繞這兩個問題而展開的。在第二次發問之前,經文已形成一個節節相扣、意義連貫的體系,這裡為何又重開此問呢?歷史上的注釋家對此提出了許多解釋,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觀點認為,須菩提重提原來的問題是為了後來到場的聽眾提的。仔細查對《金剛經》的各種譯本,我們發現在須菩提從座而起正式啟請如來說法之前,來佛所聽法者只提到大比丘一千二百五十人。除羅什譯本外,其它五種譯本還都具體提到諸比丘全部來到佛的住所,按常規行完禮後退坐一面,靜候佛開口說法的情況。再看經末的記述,聞佛說法之後“皆大歡喜、信受奉行”者卻不只是諸比丘,還有諸“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有的譯本還提到諸菩薩、摩诃薩。法會結束時的人數遠遠超過了法會開始時的在座人數,除過各類天神具有神通,可在它處聽法外,說明確實有中途到場者。所以這裡為後來者重提原問並非毫無道理。
第二種觀點認為這是第二周說法,即將全部經文分成二個周回,前一周已將經的大意講完,為了使聽者的理解更加透徹,所以從此開始再說一遍。天台宗創始人智顗即持這種觀點。明代元賢更是極力贊同,他說:“空生問辭與前不異且詳,佛答意亦與前不異。今強於不異中求異,穿鑿甚矣。……唯天台疏以為是重問重說。《大般若經》中已有此例,故今依之,學者不必強解。”這種看法也有一定道理。從此後各節經文的形式及內容來看,的確與前面有很多相同或相似之處,除須菩提的提問,如來佛的解答外,還有許多說法破相內容及福德較量形式等皆與前面相似,例如:佛於然燈佛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莊嚴佛土、人身長大、如來身相、三十二相、如來說法、世界、微塵、眾生、福德及大千世界七寶布施、恆沙世界七寶布施等等,呈現出明顯的二周跡象。另外從佛教傳統來看,二周說法也是比較常見的,尤其是般若類經典中更是如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將這次說法活動看成是非常確鑿、具體的一次釋迦說法活動,那二周說法的情況只能是釋迦牟尼與須菩提事先密議好的,讓須菩提到時再重復提問,這樣便顯得生硬而呆板。有的學者認為,《金剛經》是釋迦牟尼去世500余年後佛教內部出現的一部假托釋迦之名的作品,而且它本身也有一個從口耳相傳到寫成文字直至最後定型的過程。結經者為了能更透徹地說明經文或為引起大家的注意與重視,而重新安排一次提問也是完全可能的。
第三種觀點認為,“前數段皆就所行之因果明其空寂,以顯金剛智體;此則就菩薩能行之自身而言。所謂前空‘所空’,今空‘能空’。故須菩提重興前問,佛重申前空,以明一切法皆是平等真如常住法身。”(太虛《金剛經義脈》,《海潮音文庫》第3編)
此種觀點由來已久,亦很盛行。古代印度瑜伽行派的無著、世親、金剛仙及中觀學派的功德施基本上都持這種看法,如無著說:“何故復發起初時問也?將入證道菩薩自見得勝處,作是念:我如是住、如是修行、如是降伏心、我滅度眾生。為對治此故須菩提問。”(《金剛般若論》卷中)再如功德施說:“須菩提何故復言發菩薩乘應雲何住等,欲具顯因清淨相故。何者不具?雲何具顯?謂所修因,非旦離於三事(即住、修行、降伏——筆者)相想即名清淨,要當遠離我住、我修、我降伏心如是諸想,方得淨故。”(《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卷下)
在中國,姚秦時代,《金剛經》首次譯出後,羅什弟子僧肇即作注釋,他將全經分為三章,前二章分別明境空、慧空;由此處重問以下為第三章,明菩薩空。他說:“三章之初,其文各現,前後相似,意不同矣。”(《金剛經注》)隋代吉藏法師也說:“前周盡緣,後周盡觀。前周盡緣者,正教菩薩無所得發心,破有所得發心,乃至無所得修行,破有所得修行,故是盡緣也。今此章明無有發菩提心人,亦無有修行人,故是盡觀也。”(《金剛經義疏》卷4)隋以後,各大注釋家中持這種說法的十分普遍。
第四種觀點,當代學者王世安先生提出這樣的設想:《金剛經》產生之後,由於長時間的口口相傳和相互轉抄而不可避免地出現誤記或差錯,也可能會隨意增減改變原文,這樣便逐漸形成了各種不同的寫本。後來有人取兩種差異較大的本子合為一本,一種作前一部分,一種作後一部分。兩種原本中詞句完全相同的段落當然不需重復,但為了不失本真,對於大意雖然相同而字句有些差異的段落,二者都予以保留;對於字句大體相同而意義各有側重的段落也都保留;對於一種版本獨有而另一種版本所無的段落,當然更需保留。如此湊成貌似二周說法的這一綜合版本。待無著、世親為該經作注後,這一版本便成為定本,而其它本子則逐漸淘汰消失。
另外,我們還可以借鑒古印度著名的大乘學者龍樹對《大般若經》中頻頻出現的原問重提所作的各種解釋,今僅以《大智度論》卷53《釋無生品》中的一段為例,其曰:“所謂菩薩義,般若波羅蜜義、諸觀義,上已問,今何更問?答曰:先已答大樹喻非一斫可斷,是事難,故更問;復次是般若波羅蜜有無量義,……是故問;又此問雖同,答義種種異;復次,諸佛斷法愛不立經書,亦不莊嚴言語,但為拯濟眾生,隨應度者說。如大清涼美池,無量眾生前後來飲,各飽而去。聽者亦如是。佛先說菩薩、般若及觀,前來者有得解悟而去,後來者未聞,是故重問。”這種解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內容主要有四:一是般若義趣無量,猶如大樹非一斫可斷。再如它處所說:“何以更問?……此法甚深,欲令聽者得解。”二是佛不計較經書言語的一定形式,隨機應說;三是為後來者說;四是問雖相同而答義不同。再如另一處說:“今何更問,答曰:義雖一,所入觀門異”。再如《釋觀習應品》中對一處重問解釋說:“前為破生、法二病,明生、法二空,今為破觀空人也。”這些都是說問題雖同,而前後內容還是有差別的。《金剛經》的這種原問重提、二周說法現象也可通過上述幾點來解釋。
以上各種看法有的側重於經的形式,有的側重於經的內容,皆有一定道理。其中第一、第二、第四種觀點都是鑒於前後經文的許多相似之處而得出的,可稱之為重復說,第三種觀點可稱之為完整說,即認為前後經文並非簡單的重復,後面的經文雖是略說,但卻是對前面經文的進一步發揮,使全經意趣更為完整。
倓虛法師是如何理解這段經文的呢?《金剛經講義》中這樣說:“須菩提尊者,由第二分乞請後,如來於第三分,略答降心離相;於第四分,略答住心無住;第五分至第八分,廣答降心離相;第九分至第十二分,廣答住心無住。究之降心住心,皆隨情而說,其實只是離相無住而已。故於第十三分至第十六分,備示離相妙用,無住真宗。須菩提頓增領悟,情知發菩提心,乃成佛之真因,原未動搖,何須降住。回思向者所問:魯莽粗率。今既領會真宗妙用,故重白佛言,曰: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換言之,既發菩提心,說甚麼應住心,說甚麼降心。當機唯重在菩提心本不動搖,故有此言。佛聞是言,知須菩提已墮菩提心之知見,遂當時糾正之。”這種解釋與前面所說的幾種均有所不同,如果按照重復說和完整說兩類來分,倓虛法師的觀點屬於完整說。但他又不同於屬於完整說的上述第三種觀點。上述第三種觀點認為此前經文是空“所空”,而此後經文是空“能空”。或者認為此前是講境空、慧空,此後則是講菩薩空。前後是有機統一的整體。倓虛法師雖然也不贊同重復說,但他也不同意這種完整說的解釋。他認為,此前說明了真宗妙用,菩提心如如不動,既然如此,有人會認為就不會有住心和降心的問題。須菩提就此設問,釋迦牟尼佛隨機繼續說明菩提心也不可執著,前後的有機統一是在這樣的邏輯中貫通下來的。
倓虛法師繼續解釋說:“以前由第二分,至第十六分,皆是明宗論用,以趣本體。至此第十七分,至三十一分,皆是發明菩提無法,顯般若之本體,以符前文之所趣,以成全體全用之道。當機自聞離相無住之旨,深知佛法無為,豈用造作,乃自悔其前請之謬,故曰: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意謂菩提心常住不動耳,說甚麼住心,說甚麼降心。佛聞之,彼雖不著於降心住心,而又執起菩提之心。此是眾生之通病,既捨其一,必執其一,完全放下者,唯佛一人。故隨時糾正,仍引其前言,告之曰:善男信女,發菩提心者,我曾說過,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以離一切相故。若菩薩,有一相起,四相皆彰,則非菩薩矣!”
倓虛法師的解釋自成體系,意涵深刻,使“金剛般若”之法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