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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九喻”瑜伽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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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剛經》“九喻”瑜伽述義

  王孺童

  《金剛經》自姚秦鸠摩羅什始譯已來,經唐六祖慧能禅師推重講說,遂大行於中土。該經又以“四句偈喻”,最為著名,影響深遠。然此“四句偈喻”,只列喻體,未明本體,致使後世歷代祖師各抒己意。如隋智顗於《金剛般若經疏》中,即判此“四句偈喻”為止觀之說;又如唐慧能於《金剛經解義》中,謂“夢者是妄身,幻者是妄念,泡者是煩惱”等雲。如此注說不一,世尊偈喻難明,故當溯本追源,以求真義。

  一、源流略述

  《金剛經》傳入中土以前,印度早有注疏行世。於今可考之最古者,為彌勒菩薩所說之“七十七偈”。此“七十七偈”乃彌勒菩薩於兜率天宮,為前來請益《金剛經》義之無著菩薩所講說。後無著菩薩轉授其弟天親菩薩,天親菩薩加歸敬二偈及結偈,以成“八十偈”。二人又本彌勒菩薩之偈,各自造論,以釋《金剛經》義。

  唐義淨《略明般若末後一頌贊述》:“無著菩薩昔於睹史多天慈氏尊處,親受此八十頌,開般若要門,順瑜伽宗理,明唯識之義。遂令教流印度,若金烏之焰赫扶桑;義闡神州,等玉兔之光浮雪嶺。然而《能斷金剛》,西方乃有多釋。考其始也,此頌最先。即世親(即天親)大士躬為其釋。”

  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仙論》卷一〇:“彌勒世尊,愍此閻浮提人,作《金剛般若經義釋》並《地持論》,赍付無障礙(即無著)比丘,令其流通。然彌勒世尊但作長行釋,論主天親既從無障礙比丘邊學得,復尋此經論之意,更作偈論,廣興疑問,以釋此經,凡有八十偈,及作長行論釋,復以此論轉教金剛仙論師等。此金剛仙轉教無盡意,無盡意復轉教聖濟,聖濟轉教菩提留支,迭相傳授,以至於今,殆二百年許,未曾斷絕故。”

  故知此瑜伽行派之《金剛經》注論,傳承有繼,無有間斷,直達中土。

  彌勒菩薩之“七十七偈”,今見於天親菩薩所造論釋,其漢譯本有二: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唐義淨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釋》。後凡引二譯本者,皆注明“菩提流支譯本”與“義淨譯本”以作簡別。無著菩薩所造論釋,即隋達摩笈多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

  二、義赅二派

  印度大乘佛教分為“中觀學派”與“瑜伽行派”兩大系統。《金剛經》最早之傳譯者鸠摩羅什,為著名之中觀學派譯經家。其所翻譯之《金剛經》,流傳最廣,影響最大,致使後世將《金剛經》誤判為專門宣揚“中觀”思想之經典。

  世尊講說般若之經,其義圓融,赅攝二派,乃一真大乘宗也。印度始有龍樹、彌勒菩薩依之造論,中土方有鸠摩羅什、玄奘各譯其經。後世學人,不能貫通其義,明徹般若三昧,妄生論诤,割裂二派,以成水火。

  唐義淨《略明般若末後一頌贊述》:“瑜伽則真有俗無,以三性為本;中觀乃真無俗有,寔二谛為先。般若大宗,含斯兩意,致使東夏則道分南北,西方乃義隔有空。既識介綱,理無和雜,各准聖旨,誠難乖競。”

  這種因對大乘佛教教義的不同理解而產生的矛盾分歧,致使《金剛經》在印度就有多種梵本流傳。現存六種漢譯本中,除鸠摩羅什是依中觀學派誦本譯出外,其余五譯皆是依瑜伽行派誦本譯出。

  三、六九之辨

  關於《金剛經》中“四句偈喻”,六譯本經文如下:

  姚秦鸠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南朝陳真谛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應觀有為法,如暗、翳、燈、幻、露、泡、夢、電、雲。”

  隋達磨笈多譯《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見如是此有為者。”

  唐玄奘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即《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七七〈能斷金剛分〉):“諸和合所為,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唐義淨譯《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其中,只有中觀學派譯本為“六喻”,而另外五種瑜伽行派譯本均為“九喻”。那麼,到底哪一種翻譯更符合梵本呢?

  唐慧立撰、彥悰箋《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七:“帝又問:‘《金剛般若經》,一切諸佛之所從生,聞而不謗,功逾身命之施,非恆沙珍寶所及,加以理微言約,故賢達君子多愛受持。未知先代所翻文義具不?’法師對曰:‘此經功德,實如聖旨。西方之人,鹹同愛敬。今觀舊經,亦微有遺漏。據梵本具雲《能斷金剛般若》,舊經直雲《金剛般若》。欲明菩薩以分別為煩惱,而分別之惑堅類金剛,唯此經所诠無分別慧乃能除斷,故曰《能斷金剛般若》,故知舊經失上二字。又如下文,三問阙一,二頌阙一,九喻阙三。如是等,什法師所翻捨衛國也,留支所翻婆伽婆者少可。’帝曰:‘師既有梵本,可更委翻,使眾生聞之具足。然經本貴理,不必須飾文而乖義也。’故今新翻《能斷金剛般若》委依梵本,奏之,帝甚悅。”

  依玄奘“九喻阙三”之說,當知梵本實為“九喻”,而鸠摩羅什“六喻”之譯,乃失譯三喻也。

  四、說偈因緣

  1、釋疑說偈

  在《金剛經》中,世尊為何要演說“四句偈喻”呢?其說偈的目的又是什麼呢?這需要看一下,引出“四句偈喻”的經文,講的是什麼內容。

  姚秦鸠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雲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

  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雲何為人演說而不名說,是名為說?而說偈言:……”

  南朝陳真谛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雲何顯說此經如無所顯說,故言顯說,如如不動,恆有正說?”

  隋達磨笈多譯《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雲何及廣說如不廣說,彼故說名廣說?”

  唐玄奘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雲何為他宣說開示如不為他宣說開示,故名為他宣說開示?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唐義淨譯《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雲何正說無法可說,是名正說?爾時,世尊說伽他曰:……”

  諸譯文詞雖異,然義實一,乃謂“說法”之事。《金剛經》中有雲,諸佛為利益眾生,而於世間為眾生說法;又雲諸佛入於涅槃。諸佛若常為眾生說法,又如何能入於涅槃?諸佛若入於涅槃,又如何能常為眾生說法?世尊為斷此疑,而說偈喻。故天親菩薩曰:

  復有疑:若諸佛如來常為眾生說法,雲何言如來入涅槃?為斷此疑,是故如來說彼偈喻。(菩提流支譯本)

  2、不住不離

  彌勒菩薩偈曰:

  非有為非離,諸如來涅槃。(菩提流支譯本)

  如來涅槃證,非造亦不殊。(義淨譯本)

  世尊“斷疑”所說偈喻為比類曲答,而此彌勒菩薩所說之偈乃直答也。偈中義謂:如來所證之涅槃境界,並非造作而得之有為法,然其與有為法又不相殊離。故知諸佛雖證涅槃,而以化身應世說法;雖為利益眾生於世間說法,而不住世間;雖入涅槃,而不住涅槃也。故天親菩薩曰:

  此義雲何?諸佛涅槃非有為法,亦不離有為法。何以故?以諸佛得涅槃,化身說法,示現世間行,為利益眾生故。此明諸佛以不住涅槃,以不住世間故。(菩提流支譯本)

  五、正觀喻法

  1、斷疑啟觀

  前雖謂諸佛之所以能不違涅槃於世間說法,乃因諸佛示現世間而不住有為;然未明諸佛成就何等功德智慧,而能示現世間不住有為。此即世尊演說偈喻根本,而彌勒菩薩以偈釋答。

  彌勒菩薩偈曰:

  九種有為法,妙智正觀故。(菩提流支譯本)

  此集造有九,以正智觀故。(義淨譯本)

  偈中義謂:諸佛皆以殊妙智慧,正觀世間九種有為之境,遂能示現世間不住有為。故天親菩薩曰:

  何故諸佛示現世間行,而不住有為法中?偈言:“九種有為法,妙智正觀故。”(菩提流支譯本)

  2、說喻對法

  世尊演說“四句偈喻”,只明“九喻”,未言彌勒菩薩偈中所謂“九種有為法”。當知,世尊“九喻”乃是喻體,彌勒菩薩“九法”乃是本體。“九喻”所喻指之對象,即是“九法”。故天親菩薩曰:

  如星宿等相對法。(菩提流支譯本)

  3、正觀境界

  世尊所舉“九喻”,其目的是以世間九種事相,喻指世間九種有為之法。既然是有為法,必不為諸佛所住。那麼,彌勒菩薩偈中所謂“正觀”境界,到底是什麼呢?須知喻體、本體,皆非正觀;要以喻觀本,觀本成喻,方為正觀。故天親菩薩曰:

  九種正觀故,此九種正觀,於九種境界。(菩提流支譯本)

  六、九種正觀

  引說至此,當正論九種正觀。

  (一)總標

  彌勒菩薩偈曰:

  見相及於識,器身受用事;

  過去現在法,亦觀未來世。(菩提流支譯本)

  見相及與識,居處身受用;

  過去並現存,未至詳觀察。(義淨譯本)

  前文已明,世尊所舉“九喻”,未明所喻之本。今彌勒菩薩說偈,以示世尊所喻九種有為之法。即:星喻見,翳喻境,燈喻識,幻喻界,露喻身,泡喻受用,夢喻過去,電喻現在,雲喻未來。其中,“界”在偈中作“器”、“居處”,即指身所居之器世界。

  (二)分釋

  對於“九種正觀”之科分,彌勒菩薩與無著菩薩開合略有不同。

  1、彌勒三分

  彌勒菩薩偈曰:

  觀相及受用,觀於三世事。(菩提流支譯本)

  由觀察相故,受用及遷流。(義淨譯本)

  彌勒菩薩於此偈中,依本體所示將“九法”科分為三,即:觀相、觀受用、觀行。

  (1)觀相

  觀相者,由正觀見、境、識三有為法故,而得正觀諸有為法集聚、造作有為之相。故天親菩薩曰:

  觀有為法,以觀見、相、識。(菩提流支譯本)

  由觀見、境、識故,即是觀察集造有為之相。(義淨譯本)

  ①星喻見

  星者,唯於黑夜,方見其明;日出天光,其輝則隱。此喻凡夫自謂己見,能正觀萬物,然不知此見實乃妄見;以妄見所觀萬物之相,必為虛妄顛倒之相,而非實相。若證真智發起,猶如大日當空,群暗盡破,實相自現。凡夫無智,執見為實,世尊說星喻破之。故天親菩薩曰:

  譬如星宿,為日所映,有而不現,能見心法亦復如是。(菩提流支譯本)

  此中應觀見如星宿,謂是心法,正智日明,亦既出已,光全滅故。(義淨譯本)

  ②翳喻境

  翳者,目前之病障也。此喻凡夫執取妄見所緣外境是實,然不知此緣境亦乃虛妄不實之境。猶如病目之人,因翳障目,觀萬物皆有毛輪之色。緣境如翳,因緣假和而有其相,此相非實。若證真智發起,猶如翳去目清,萬物洞然,實相自現。凡夫無智,執境為實,世尊說翳喻破之。故天親菩薩曰:

  又如目有翳,則見毛輪等色,觀有為法亦復如是,以顛倒見故。(菩提流支譯本)

  應觀所緣境相,如翳目人睹發團等,是妄現故。(義淨譯本)

  ③燈喻識

  燈者,照明之物也。舉油燈為例,必以燈油灌於燈身,且使燈油常盈不虧,燈光方能長明。若無燈油、燈身,或缺其一,燈無光明。故知燈乃和合而有,本無自性。此喻凡夫內所生識,必賴見、境相合而有;又因依止貪愛力故,恆執見所緣境,而使此識常生不斷。當知此識,實以妄見執取妄境而生,故其體亦為妄識。凡夫無智,執識為實,世尊說燈喻破之。故天親菩薩曰:

  又如燈,識亦如是,依止貪愛法住故。(菩提流支譯本)

  應觀其識,猶若於燈,此能依見,由愛膩力而得生故。(義淨譯本)

  (2)觀受用

  觀受用者,由正觀界、身、受用三有為法故,而得正觀諸有為法依何處住、以何身受用等有為之相。故天親菩薩曰:

  觀受用,以觀器世間等,以何處住、以何等身受用何等。(菩提流支譯本)

  由觀器界、身及所用故,即是觀其受用,於此由彼所受用也。(義淨譯本)

  ④幻喻界

  幻者,假相也,本無實體。此喻凡夫所居住之器世界,因緣和合,種種差別,體性不實,猶如幻化。凡夫無智,執界為實,世尊說幻喻破之。故天親菩薩曰:

  又如幻,所依住處亦如是,以器世間種種差別無一體實故。(菩提流支譯本)

  應觀居處,猶如於幻,即器世間有多奇質,性不實故。(義淨譯本)

  ⑤露喻身

  露者,朝露也,日出即蒸騰而逝,不久住也。此喻凡夫根身,雖得百年暫住,終歸無常,猶如朝露。凡夫無智,執身為實,世尊說露喻破之。故天親菩薩曰:

  又如露,身亦如是,以少時住故。(菩提流支譯本)

  應觀其身,譬如露渧,暫時住故。”(義淨譯本)

  ⑥泡喻受用

  泡者,水漚也。因渧、水、風三者和合,故有水泡。此喻凡夫受用苦樂之境,乃為根、境、識三法和合而有,亦無自性。凡夫無智,執受為實,世尊說泡喻破之。故天親菩薩曰:

  又如泡,所受用事亦如是,以受想因三法不定故。(菩提流支譯本)

  觀所受用,猶若水泡,其受用性,是三事合所生性故。(義淨譯本)

  (3)觀行

  觀行者,行乃遷流義。由正觀過去、現在、未來三有為法故,而得正觀諸有為法三世遷流變化不住等有為之相。故天親菩薩曰:

  觀有為行,以何等法三世轉差別。(菩提流支譯本)

  由觀三世差別轉故,即是觀其遷流不住。(義淨譯本)

  ⑦夢喻過去

  夢者,睡眠所生妄想也。夢境無實,唯靠意念生起。此喻過去之事,已成舊往,於今無實。凡夫無智,執過去為實,世尊說夢喻破之。故天親菩薩曰:

  又如夢,過去法亦如是,以唯念故。(菩提流支譯本)

  應觀過去所有集造同於夢境,但唯念性故。(義淨譯本)

  ⑧電喻現在

  電者,雲雷之光也。乍現不住,剎那生滅。此喻現在之事,雖有不住,疾生滅性。凡夫無智,執現在為實,世尊說電喻破之。故天親菩薩曰:

  又如電,現在法亦如是,以剎那不住故。(菩提流支譯本)

  應觀現在事同於電,疾滅性故。(義淨譯本)

  ⑨雲喻未來

  雲者,空中水氣也。其形變化無常,其性聚散無度;本是萬裡晴空,須臾浮雲滿天;忽而烏雲降雨,亦或雲開日見。此喻未來之事,皆為眾生阿賴耶識所含藏諸法種子變現而成,然其種子雖能持攝未來諸法境界,但變現不定。凡夫無智,執未來為實,世尊說雲喻破之。故天親菩薩曰:

  又如雲,未來法亦如是,以於子時阿黎耶識,與一切法為種子根本故。(菩提流支譯本)

  應觀未至體若重雲,阿賴耶識在種子位,體能攝藏諸種子故。(義淨譯本)

  3、無著四分

  無著菩薩於《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中,依喻體所顯將“九喻”科分為四,即:自性相、著所住味相、隨順過失相、隨順出離相。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下:“(1)於中自性相者,共相、見、識。①此相如星,應如是見。何以故?無智闇中,有彼光故;有智明中,無彼光故。②人、法我見如翳,應如是見。何以故?以取無義故。③識如燈,應如是見。何以故?渴愛潤取緣故熾然。(2)於中著所住味相者,味著顛倒境界,④故彼如幻,應如是見。何以故?以顛倒見故。(3)於中隨順過失相者,無常等隨順故。⑤彼露譬喻者,顯示相體無有,以隨順無常故。⑥彼泡譬喻者,顯示隨順苦體,以受如泡故。若有受皆是苦,以三苦故,隨有應知:彼苦生故是苦苦,破滅故是壞苦,不相離故是行苦。復於第四禅及無色中,立不苦不樂受,以勝故。(4)於中隨順出離相者,隨順人、法無我,以攀緣故,得出離故,說無我以為出離也。⑦隨順者,謂過去等行,以夢等譬喻,顯示彼過去行,以所念處故如夢。⑧現在者,不久時住,故如電。⑨未來者,彼粗惡種子似虛空引心出,故如雲。如是知三世行轉生已,則通達無我。此顯示隨順出離相故。”

  通過標列論文可知,除將幻喻與露、泡喻開為二相外,其余與彌勒菩薩科分無異。就其論義,除增隨順過失、隨順出離二義,詳於人、法二我見及苦受外,其余亦與彌勒菩薩偈頌及天親菩薩釋大同。惟其將“星喻相(境)、翳喻見”,與彌勒菩薩配適顛倒。

  七、正觀利益

  已說九種有為法相,若正觀察,能得成就何等功德智慧?

  彌勒菩薩偈曰:

  於有為法中,得無垢自在。(菩提流支譯本)

  於有為事中,獲無垢自在。(義淨譯本)

  依“九法”正觀世間諸法,必於一切有為法中,獲得無垢自在。故天親菩薩曰:

  觀如是九種法,得何等功德?成就何智?如是觀一切法,於世間法中得自在故。(菩提流支譯本)

  由此觀故,便能於諸有為法中,獲無障礙隨意自在。為此縱居生死塵勞,不染其智;設證圓寂灰燼,寧味其悲!(義淨譯本)

  八、瑜伽義勝

  上本彌勒菩薩之偈,依無著菩薩、天親菩薩之論,而詳辨《金剛》“九喻”之義。然此瑜伽行派之釋,能否直指世尊本懷呢?

  現存雖無印度中觀學派之《金剛經》注疏,然有龍樹菩薩《大智度論》傳世,該論亦為鸠摩羅什所譯。考察論中有關“九喻”之說,即可窺知中觀學派之釋。

  星喻:譬如眾星,日光既出,則沒不現。(卷九)

  翳喻:譬如人眼翳,見妙珍寶,謂為不淨。(卷六七)如人目翳,視清淨珠,見其目影,便謂珠不淨。(卷九五)

  燈喻:又如燈明大者,必知酥油亦多。(卷二一)譬如酥油豐饒,燈炷清淨,光明亦盛。(卷二六)

  幻喻:一切處,求不可得,如幻。(卷四)知三界如夢。(卷四〇)一切世間顛倒,顛倒果報不實如幻。(卷六二)

  露喻:譬如日出時,朝露一時失。(卷一八)譬如朝露,見日則消。(卷三五)

  泡喻:受如泡。(卷六)觀受如泡。(卷八一)知諸受相,如水中泡,一起一滅,是為知受相。(卷八九)

  夢喻:如夢者,如夢中無實事,謂之有實。(卷六)見過去、未來事,如夢中所見。(卷三十三)

  電喻:人命無常,財物如電。(卷二二)

  “雲喻”譬如未來,義指阿賴耶識,乃瑜伽行派獨有之見。除此之外,其余八喻,二派之釋亦無大異。故瑜伽行派之釋乃以闡發世尊言教為本,而非一家之見。然龍樹之說,畢竟只言片語,且非就《金剛經》義而言。今欲求《金剛》“九喻”之真義者,當以瑜伽行派之釋為指歸。

  (信息來源:中華宗教文化交流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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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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