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義隨說
稽首世尊善賜護念
今我發願隨說是經
普願眾生信心清淨
深解義趣不樂小法
以佛智慧悉知是人
荷擔菩提即為如來
不取於相即生實相
通達無我是名莊嚴
如來於第四時,說般若經。計十六會,六百卷,《金剛經》乃其一也。以金剛喻般若者,又百喻之一也;或以大火聚喻般若,言無物不遭其焚燒;或以大日輪喻般若,言無幽不照等等,計有百喻。而如來說法,不外八識、二無我、五法、三自性。所言五法者,乃名、相、妄想、正智、如如是也。《大般若經》具八十一科,色為八十一科之首。《金剛經》說一句“不住色布施”,言以一赅八十一科。自五蘊、六根、十八界、十二緣、四谛、六度、三十七助道品、以至菩提涅槃等,盡不可住是也。
經只一卷,文約義深,難於解釋。前半部破四相,後半部破法見。以眾生迷妄之習,在根為見,在境為相,一切相乃一切見之根本也,終不離我、人、憎、愛四種情妄。最後言三際心不可得,雲何於不可得之心中,執縛諸見而滯四相耶?行者欲明三心不可得,自非修證不可,尤非認識透澈者,不能信心不逆也。
此經注釋,當依無著菩薩十八住說,則如是住,方不生法相。又天親菩薩二十七疑各解,前已略表,合印一冊。非分段細講不可,且俟異日,今則隨說其義,不分片段,一知半解願與諸君參究之。
古德雲:“諸佛說空法,為度於有故”。無上甚深微妙,原不應以凡夫之見,去測度思量。世尊本意,在“滅度一切眾生,入無余涅槃”。但不是佛可以度生,只是眾生自己滅度。佛不過借一切幻法,使眾生自己去波羅蜜。原因眾生顛倒,不得不度,故為“說波羅蜜”。若明眾生本來是佛,不必定取滅度,故曰“即非波羅蜜”。但亦不捨此法,不妨立一假名,故曰“是名波羅蜜”。反復三義,類皆如此。波羅蜜者,言到彼岸也,由迷岸到覺岸。明心見性,明自己之金剛般若,悟自己之常住真心。本來如如不動即是佛性,此佛性不是佛所獨有、眾生所無,不是佛單有一個金剛菩提,給眾生去荷擔,還自眾生自己荷擔者這本有金剛菩提。荷擔即是承當,直下承當,自己本來具足是佛,即是第一波羅蜜,故曰“彼非眾生”。然以煩惱習氣顛倒而論,又不能說不是眾生,故曰“非不眾生”。因為是眾生,佛所以說法。佛與佛更有何法可說。佛憫眾生迷而不覺,不知自家寶藏,不敢承當自己本來是佛,佛設種種方便,權說實說,無非要眾生去承當,勿自放棄。但一時口授者曰言說,傳於文字者曰章句,集章句者曰經。
“金剛經”者,一切如來悟心之門也。了無明之妄心,即妙慧之真心,故曰悟心。十方國土中,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惟有一乘法,只是一心。但所以說法,經是文字,不回向到自性上去,般若何由放光?故曰是經不過“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經不過是幻筆幻文,表此幻法,如筏喻者,皆不可取、不可說,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不取不捨,故曰“不住於法而行布施”。豈但不住,並不住亦不住,以“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雖果成羅漢道,我不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雖如來自己在燃燈佛所,成佛授記,亦雲“於法實無所得”。要如是生心,始是無住生心。無住非是不住,直是無物可住。干干淨淨,是名清淨。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以如是莊嚴自性淨土,故曰莊嚴佛土,卻又說“即非莊嚴,是名莊嚴”,表示一切法,都是假名,妙用在我。我即非我,妙亦不有。故曰“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又曰“如來無所說”,以如是妙蓮金剛寶覺,只四句偈,已可盡其微妙。般若為諸佛之母,諸佛之所自出,豈有相福德所可較量?故三千七寶布施不能比,恆沙七寶布施不能比,恆沙身命布施不能比,乃至每日三時以恆沙身命布施,經無量萬億劫,亦不能比。功德較量,凡夫原要驚怖不信,不知一為有相,有生滅,終不足恃。一為無相無生滅,恆常不變;一為可奪,一為不可奪;一為有量,一為無窮;一為入生死,一為出三界;一為增添惱苦,樂不永久,一為究竟清淨,得大自在;所以不能並論。
佛說種種法,三藏十二部,無非要眾生得慧眼,明心見性,啟發金剛寶覺,認清這要緊東西。可憐世人迷至今日,好容易走到修行覺路上來,百千萬劫難遇之機,難得之身,尚在盲修瞎練,不知本地風光,處處皆是,行住坐臥,穿衣吃飯時,何嘗離開本心地?在在金剛回露,處處般若放光。自己終日是如來,終日不見自己是如來,卻終日去尋如來。以為密宗即生成佛,禅宗徹悟是佛,淨土花開見佛,我修了一、二十年,何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竟不見半點影子,神通變化、頂上放光,也不見有何憑據,可見即生成佛,真是欺人之談,我尚且做不到,何況初學之人?末法時代,原無上乘根器,只要令伊聞思,且談不到修證,所以要經過三大阿僧祗劫,自然能成佛。如此顛倒思量,真是夢中說夢。經上明明說見性成佛,不說是變相成佛,先把這要緊東西明白,便是見性成佛,密宗即生成佛,即是此理。惟因自家力量不夠,上仗毗盧遮那佛神變加持之力,使我速證菩提,開此覺慧,歸到元來本覺。至於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此是相上成佛,要把習氣除淨,必經過阿僧祗劫,斷無此生辦到之理。世人不察,妄計便宜,顛倒貪得,遂分兩派:一派是求即生得神通,知過去未來,以為可以成佛度眾,世人譏為狂魔;一派是謹慎小心,老實念佛,一切不管,只求生西,世人又評為自了。門戶水火,各不相讓,兄弟阋牆,自稱孝子。何況三十二相,終是妄相,八十種好,寧非幻景?故曰:“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又曰“轉輪聖王亦是如來”,“若色見聲求,是人行邪道”等等。
哀哉眾生,自家寶藏無量,卻向外面求乞,還要引導眾盲同入火炕。佛故特地表演入捨衛大城乞食。城中一段,正是不開口說法。須菩提應機而請,世尊亦應機而酬。
先表眾生一切業障生死之根,在一“我”字。以有我,遂有執,以執取名相,遂入顛倒。開首先破四相,故曰“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此相不單指有色諸相,凡一切法、非法、相、無相,都屬於相,都屬於名,都屬於幻。只因眾生病根在執見,先執一個我,故曰“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我”字是眾迷之根。有我相,即立人相;人我對立,合之曰眾生相;此見不除,堅固執持如壽命,是壽者相。仁者勿執人相便當作“人”解,凡一切外境,形形色色都屬人相。我是心的代表,心境相對,不依般若無由解脫,根塵鎖縛,縛於人我,我與我所,生死之根。“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就是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非菩薩即是凡夫,凡夫心量窄小,要廣大比喻,遂借四維上下虛空以形其大。又言福德性,亦等虛空之大,非有形之福德相可比。
又如“身如須彌山王”、“人身長大”等句,亦是表此法王身,點到金剛般若。是故發菩提心者,明此妙心本來周遍法界,恆沙妙用終不離這個東西,故曰“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經,即指常住真心,即此真心不異諸佛,當尊重若弟子,當如塔廟,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此並非僭妄自大,以佛所親許故,當仁不讓。佛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無非勸世人要通達無我法,做個真實菩薩。乃凡夫自甘劣小,不堪承紹,故曰“若樂小法者,即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若能發廣大心,視一切眾生與我皆可成佛,聖凡之別不在形體,乃在心量,自無驚怖之理。《大日經》雲:“甚深無相法,劣慧所不堪”。其所以狂亂狐疑,都由不信上來,不信由夙世少種善根上來,故曰“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乃至一念生淨信者”。又曰“信心不逆,其福勝彼”,甚為希有。“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要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如來,言即與如來不二。佛在他經上屢屢說過,要人承當荷擔,毋庸驚怖,此義卻是難信,故曰“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原不是凡夫意境所可思議得到。所以要通達經義,不單是解釋文字,此經義是上至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下至遍法界各類眾生,同此平等一義。所謂阿耨菩提,所謂大圓覺,本是生佛平等,覺了便同佛,迷了是眾生,不迷即覺,不覺即迷。
“若心有住”,即住於六塵外境,“即為非住”,言即不能住於無上菩提矣。迷則如人入暗,即無所見;覺則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故不著一切法,處處是般若作用。然人忽迷忽覺,般若非隱非顯,要其本體,毫無殊別。根本即不生不滅,所以不增不減,不垢不淨,不一不異,不來不去,都無所立,畢竟平等,所以謂之堅固不壞,具堅利明體相用三德之金剛般若。
第此金剛般若,雖生佛平等,以業力習氣各有差別,妙用亦各各差別,故曰“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況悟雖頓悟,修屬漸修,根本雖明,習氣仍在,終不廢持戒修福。布施是檀波羅蜜,即總攝六波羅蜜。世事紛纭往來,無非人對人,但人只知利己,不知利他。布施是個對治法門,不一定以七寶等為布施,乃一切人事往還,都包括在布施之中。惟布施而立人我之相,即有來去之酬、厚薄之分、得失之見、恩怨之辨。不知世事根本無常,豈能一一均等如願。種種煩惱,隨之紛起,往往為德不卒。怨因恩起,翻善為惡,所以世善不圓。然非世善之不圓,乃行善人無般若以融通,故不徹底,遂不雲大。能明此義,則布施少至一文,有般若即無量無邊功德,無般若則三千七寶未足為勝。今度盡十二類眾生,皆入無余涅槃,此功德豈可比量。但不在功德之大小,乃在心量之圓遍。一有能度之我,即有所度之眾,四相全立,即非菩薩,是名凡夫。況眾生即煩惱之代表,煩惱盡眾生盡,法門無量,其義不二。行者尊重佛旨,疑經即是疑佛,豈不入地獄哉。是以狐疑不信,即同謗佛,故曰“但應如所教住”,言不必猶豫也。住者,住於無住生心之妙谛上,不見一切相,乃至諸佛無相,諸法無相。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諸相皆無,實相自現。實相即是法身,即是如來,故曰“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凡夫執相而妄計為有,二乘執空而偏計為無,一個顛倒,一個斷滅,同落死海,不得超脫。由於世人自甘劣小,不肯仰體釋迦如來之本意。故曰“聞是言說章句,信心清淨,即生實相”,實相即是如來,“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且人無古今,根無利鈍,“如來滅後,後五百歲”,亦有人“能生信心,以此為實”。所以輕慢後學,即入貢高地獄。尤不可專尚空談,執理廢事;持戒修福,豈可偏廢,故曰忍辱波羅蜜。老實刻苦去做,只不著相耳。忍辱是無诤三昧,世人最不肯做。佛特表自己過去生中,被歌利王割截身體,又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等等。以動念即乖,見色即是割目,聞聲即是截耳,是謂“割截身體”。皆因貪得而起,故曰歌利王。至於布施,佛在“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具此勝因,合此勝緣,結此勝果,故曰“果報亦不可思議”,又豈可輕視因果哉。是故佛法於世間,不離世間覺,豈謂佛法言空,盡廢人事。果無病者,何用醫生。一切法,皆是佛法。以一切法,皆是對治。
今要發無上菩提心,應離一切相,要離一切相,只有般若觀照。了脫根塵。所謂“不住色等生心,應生無所住心”。第此妙谛,無實無虛。若以為有,則真如無相;若以為無,則自性具足。雖有無俱遣,而不言斷滅,即是佛智慧。經雲:“唯佛與佛,乃能證知”。故曰“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即是第一波羅蜜。世人因果未明,環境順逆不常,中途退轉,由無般若,今世受持此經,為人輕賤,是先世業報,不能避免,只可減輕,智者翻以速了為喜。況罪業從心,心生幻法,心滅法滅,罪福性空,無有體相,假立有無,在此一念。前念是先世,後念是今世。後念起,前念滅,覺照起,罪業銷,故曰“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下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經前半部破四相,後半部破法相,義無深淺,眼只一只,獨具金剛只眼者,不是廢生肉眼,必同具此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共此四眼,自然明心見性,即是佛眼。佛則五眼具足。眼者,慧心也,但心依何起?依境而起。境即空幻,心又安立?二祖覓心,了不可得,初祖即予印可。故曰“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心既不可得,則相依何起?法依何生?諸法空相,說者為誰?故曰“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佛所說故”。然定執如來無所說法,亦是謗佛,故曰“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又曰“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只要世人一切勿執而已。是故說時默,默時說,能通斯義,則山河大地,草木瓦礫,處處皆是說法者,處處皆現如來身。夫“如來者,諸法如義”。“如”言不變,“來”言隨緣,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亦如亦來,故名“如來”。“諸法如義”者,百界千如,無一實法,無實無虛,義屬平等。愚者妄執如是為有形相,認為若坐若臥,若來若去,定有三十二相等等,不知法王身安得有相,不可以色見聲求,行入邪道。況此心體,非實非虛,若言其有,無相無名;若言其無,妙用恆沙。而法法平等,無有高下,一切法皆是佛法。“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無有少法可得,何復雲得耶?正以無實無虛,一切都屬因緣假合,散之為微塵,合之為世界,究之都無自性。微塵非微塵,世界非世界,只假立之一合相耳,然又豈微塵世界為一合相哉!凡一切心,一切法,幻起幻滅,都是一合相。所謂“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是故一切有為法,凡夫當之,堅固執持而勿捨,入夢幻泡影而不知,流浪生死,永無了期;二乘人當之,認為夢幻泡影露電而厭惡棄絕,不敢相接,由無智慧以觀照故;大乘菩薩當之,雖知為夢幻等等,然有般若力,智悲雙運,不取有為,不離有為。彌勒菩薩偈雲:“非有為非離,諸如來涅槃”。
仁者讀經,應受其義,達其法,生淨信心,勿起疑怖,不取於相,自然八風不動,心境一如,自開佛慧。“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如是”雲者,即表不可說不可說,即是頓證毗盧覺王境界。所以者何,此法直證心體,了無迂曲,不歷階梯,不俟修證,故曰“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非樂小法者所堪。彼高推聖位,自鄙下劣,雖讀此經,斷無力量去如是承受。佛說法四十九年,只說“如是”兩字。三藏十二部之記載,亦只載“如是”兩字。行者依教信受,至大徹大悟時,其心地平直寂滅現前時,亦只“如是如是”而已。以許多“如是”,呼應前面佛說“應如是住,如是降伏”,為一大總結。“如是”雲者,即“如實知自心”,非另有何種妙法可得,故曰“不生法相”,又屬全經之總結。
世人一聞般若,即驚為此生非分,且引經語,謂妄談般若等同謗佛雲雲,不知一切經,皆不離般若。讀經即是談般若,據此而論,何所逃罪?要在妄上注意耳。故不可言而與之言,妄也;可與言而不與之言,亦妄也。自己不能言而與人言,妄也;能言而不與人言,亦妄也。“圓頓教,勿人情,有疑不決直須爭”,以當仁不讓,故曰“金剛般若波羅蜜”。
我今隨說是經,未能盡達經義,普願法界眾生,各自迴向自己之金剛般若,妙契信受,得大解脫者。
癸酉秋,因事北來,蒙滬上諸朋好,以不敏隨說之金剛經義,記錄付梓。草草隨說,缺點甚多,深為惶歉。《金剛經》正合於今日般若初機,由體啟用,以空蕩有,未及空空,乃心地印證之經,非文字參考之書也。談般若者,當因人而施。輕重不當,則受者領會不同。合於甲者,未必即當於乙,要觀對方根器而為深淺。如經中“一合相”三字,其義甚廣,有釋為世界微塵分和之相者,有釋為心境相對雙空之相者。實則一合相乃一相無相之實相耳。凡夫未達實相者,必狂亂狐疑不信矣。不敏所說,系酬當時問者之機。既落語言,已成二義,非第一究竟義,自不免偏執不圓之愆,願閱者依義不依文,依法不依人。更就心地法門修證所得而賜教正者,為幸多矣。
重九日王骧陸謹誌 金剛般若,義味重重。如來為最上乘者說,故非深達法要,親證實相者,不能道也。近世諸德,釋《金剛經》者眾矣。依文釋義,已屬甚難,若融貫全經之旨,隨機應說者,我未之見也。海監王骧陸居士,學佛多年,造詣深遂,所著有《彌陀心要》、《學佛究竟》及《金剛經》十八住表解、注釋等書,已行於世。二十一年春,居士來滬杭暨內地各處傳法,從而學者甚眾,隨機開示,或禅淨雙融,或密淨合參,發前人之所未發。而《金剛經義隨說》一書,系居士演講,為同人所記錄者。因關系於讀經者極巨,故急付梓,以利同參。
竹籁曾叩居士佛法衰微之由,則曰只由不明因果,繼又太息曰:“因果豈限於殺報等而已哉,凡學佛不明因地,欲求證果,何異拔無因果。故學佛以見性為主因,若反外求事相,妄分門戶,較論短長,豈是佛性分內之事。以紛紛外逐,遂致積習煩惱,增而不減。平時無一分把握,臨終惟十念是賴。貪惑之因如是,業苦之果,可勝道哉。故學佛不論依何法門,當以歸入心地為正因,先明自己之金剛般若,然後方有下手處。至波羅蜜法門,當以般若為宗,總持為法,淨土為歸。合禅淨密而融一之,則庶乎其近焉。”旨哉斯言!即此數語,又無異於隨說《金剛經》矣,亟附記以告世之明學佛因果者。
癸酉六月觀音大士成道節山陰用無居士陳竹籁謹識
(再文後附有王骧陸居士五年前所作偈言(即為《勸學佛勿分門戶偈言》——整理者注)及《金剛經釋義意見》,讀之可以見其修證功深與宏法之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