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的人吃肉,認為是理所當然。於是任意殺生,積了很多怨業。世代相傳,相互效仿,竟成為一種陋俗而不自以為非。每想到此,我都痛哭流涕而深深歎息。從它的迷誤偏執來看,略有七條,列舉如下。
凡有知覺的生命必然同體。人們吃肉是一大怪事。然而不以為怪的人,是由於其家族世代相傳而習以為常;又因為鄉鄰間相互效仿而成為一種陋習。如果現在發生了人吃人肉的事,大家一定非常震驚,迫切要求嚴懲。為什麼呢?是因為不習慣。而吃其它動物的肉習慣了,就認為是正常。這就是我痛哭流涕而深深歎息的原因所在。在此告誡善眾:
一、生日不應殺生。父母生養我們勞累一生,孝敬父母是我們做人的基本道德。我們這個身體誕生的那一刻,正是父母在死亡線上垂死掙扎之時,這一天正應該戒殺持齋,廣行善事。這樣才能使已故父母往生善道,健在雙親增福延壽。如果我們殺害生靈,上給雙親留下禍患,下也不利於自己及子孫。種殺業得殺報,當戒之。
二、生子不應該殺生。凡人無子便感到悲哀,有子便感到快樂,這是人之常情。動物界也如此。慶祝我的子女誕生,而殺害它們的子女,於心何忍?!嬰兒剛剛出生,不去為他們積德造福,反去殺生造業,不是太愚蠢了嗎?
三、祭祀祖先不應該殺生。在祖先的忌日以及春秋祭掃時,都應戒殺。用殺生去祭奠亡靈,是在增添死者得罪業啊。即使山珍海味一樣一樣地擺上,遺骨又怎能起來享用呢?有智慧的人是不會這樣去做的。
帶血的葷食未必珍貴,果蔬素食未必不好。作為後代,重要的是慎修自身,而不致斷了祖宗的德性,這就是最好的祭祀啊。
四、婚禮不應該殺生。世間的婚禮,從問名到采納直至成婚,不知道要殺害多少生靈。結婚是延續下一代的開始,在生的開始時去做殺害生命的事,這在道德倫理上是相違背的。再說,婚禮是吉禮,在吉日而動凶殺,不是太悲慘而不吉利嗎?
凡人結婚,一定願意白頭到老。你願偕老,禽獸也是如此。嫁女的人家,三天不息滅紅蠟燭,是因為父母思念出嫁離別的女兒。你以骨肉相離為苦,難道禽獸反以骨肉相離為樂嗎?
五、宴請賓客不應該殺生。在美好的時光裡,賢德的主人,高尚的賓朋,以素食菜羹來招待,不也挺清爽雅致嗎?何必殺害許多的生命,窮極奢侈,而禽獸卻在宰割中哀鳴悲號於砧板幾案之上?
若是知道盤中的食物,是從砧板幾案的哀怨號叫中來,以它的極苦為我的極樂,你還能咽得下去嗎?能不為之悲哀嗎?
六、祈禱不應該殺生。世人有了病,往往殺生祭神,祈求保佑。可你想一想,殺它命以延我命,背逆天理的事,還有比這更嚴重的嗎?正直的人,才能成為神。神難道會徇私嗎?結果是,自己的生命沒有得到延長,而殺業卻加重了。殺生者短命,真是背道而馳啊!
過多、過甚、過濫的祭神祈禱,如殺生求子,殺生求官,殺生求財等等,即使得了子,得了官,得了財,也是你自己前生的福報,是份內的事,與鬼神無關。如果因此而相信鬼神靈驗,對鬼神深信不疑,那麼,邪知邪見會更加嚴重,以致不可救藥,實在是可悲呀!
七、謀生不應該殺生。世人為了衣食生計,或從事打獵,或從事捕魚,或做屠夫。而依我看來,不干這些行業也一樣可以生存。殘殺眾生,必將受到神明的懲罰以致遭受橫禍而亡。而種種殺業所造成的地獄深層因果,將是來生受到惡報的根源。何苦不去謀求別的生計呢?
我曾經親眼見到一個專門殺羊的屠夫,在他臨死時,口中像羊一樣的咩咩叫著;還有一個賣鳝魚的人,臨死前,他的頭像是被鳝魚啃過一樣留下齒痕。這兩件事都發生在我的鄰居身上,並非傳說。因此我奉勸世人,若是沒有合適正當的生計,寧可去要飯,也不要去造殺業。與其殺生苟活,不如饑餓而死。唉,不可不戒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