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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修行人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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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生學佛,受益良多,倘若你們真的為我好,希望按照我的意願處理後事,幫助我完成以下心願:

  一、病重時,不要把我送到醫院,也不要搞任何搶救,我需要安安靜靜地念佛生西;

  二、斷氣後二十四小時內,千萬不可搬動我的身體,也不要在旁邊哭泣吵鬧;

  三、可請佛友居士到家裡助念;

  四、斷氣後七天內,每天念佛不能中斷,其余喪葬等事過後再處理;

  五、斷氣二十四小時後才可洗身換衣,如果天氣熱有異味,可以燃香祛味;

  六、喪事從簡,不宴賓客,禁止殺生,以免增加我的罪業;

  七、超度以念佛為主,不要追求形式,具體應按蓮池大師、印光大師的開示來辦;

  八、死後四十九天內,親屬要吃素、念佛、放生等,以此功德回向給我,這對活人和死人都有好處;

  九、我留下的財產,可用於印經、放生等善事;

  十、必須在七天以後方可火化遺體,如遇酷暑,至少也要一天一夜後火化。骨灰撒在森林中,與眾生結緣。

  附:

  【索達吉堪布評】我覺得這個人對死後的安排很如法,尤其是他對遺產處理得很好。現在有很多這樣的事情:一個人還沒斷氣,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就開始為財產爭得不可開交了,甚至大吵大鬧。這種情況你們也許見過,其實這樣很不好,臨終者聽到會很傷心,即便他已經死了,他的中陰身有神通,見到親人們爭奪財產,甚至用自己的財產造惡業,也會非常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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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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