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在論壇上,看到一位網友發的一則親歷的事例,是關於離婚的。在生活中經常看到太多的婚姻造成的傷害,再回想人生的無常,總令人慨歎不已。
這位網友的一個同事的朋友,今年35歲,六年前和前妻結婚。他的前妻和他同一個系統,不同的單位。因為同在一個小區,這位網友見過那位妻子幾次,感覺她是個不錯的人,待人接物得體大方。
四年前這位老公在外面有了情人,情人大學剛畢業,相貌很不錯。她已經有了3個月的身孕,所以逼著要名分來了。老公向前妻提出了離婚。可憐他的前妻也已有5個月的身孕,這個前一刻還沉浸在幸福之中的准媽媽,剎那間墮入冰窖。中間兩個多月的糾糾纏纏,旁人也不大清楚,只知道他的前妻無法再挽留、也無法再忍受那顆背叛的心,最後把7個多月的胎兒打掉,協議離婚。
那位情人在他前妻離開後不到一個月,正式成為了他的新妻子。接新娘,擺酒席,放鞭炮(那裡是禁放鞭炮的),儀式舉行得熱熱鬧鬧、風風光光的。
只是沒想到,他們的苦難從他們結婚後5個月開始了。他們的兒子出生一個月後被斷定為先天性腦癱,幾乎沒有治愈的希望。現在他們的孩子已經3歲多了,個子不斷長大,但依然不會說話,自己坐不穩,不會控制大小便,甚至對周邊的世界只有一些機械的生理反應。由於小區很大,這個網友平時極少見到他們,只聽說那位在這場婚姻爭奪戰中勝出的女人,幾乎足不出戶。
那位涉世未深的情人,她付出了感情,只是需要一個名分。那位男人,也許只是想得到一份所謂的真愛。只是這個名分、這種真愛,是以家破人亡(7個月的胎兒也是活生生的生命)為代價的,這名分與真愛來得也太奢侈了。把別人手上的幸福拿走,注定自己也幸福不了多久的。種什麼因,結什麼果。建立在家破人亡的基礎上的幸福靠得住嗎?在這件事上,前妻並沒有過錯,前妻懷的孩子更是無辜,有什麼理由讓她們母子為這老公和情人倆的“真愛”付出家破人亡的代價呢?
這就是傳說中的報應嗎?只是那腦癱的孩子是無辜的嗎?
關於孩子的問題,我想這是相互感召。父母與孩子都是業障重的人,一個挑著賣,一個尋著買,能不湊到一家子去嗎?
《後漢書》記載了一則故事,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看上了太中大夫宋弘,托光武帝牽牽紅線。光武帝召見宋弘時,讓湖陽公主坐在屏風後聽著。光武帝問道:“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宋弘心知肚明,回答道:“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為了貧賤時的結發妻子,皇親國戚都不做,一句話就干脆利落地推掉了一場天大的富貴。不管財富有多少,知識層面差距有多大,跟著一起咽過糠菜的妻子,是沒有理由中道捐棄的。
年初看紀曉岚的《閱微草堂筆記》,看到書中記載的一首詩,寫得纏綿悱恻,打動人心。一位千年前的女子,在被丈夫休出家門後,以五言古詩記述下那份同樣的傷痛。茲錄如下:
去去復去去,淒恻門前路,
行行重行行,輾轉猶含情。
含情一回首,見我窗前柳,
柳北是高樓,珠簾半上鉤。
昨為樓上女,簾下調鹦鹉,
今為牆外人,紅淚沾羅巾。
牆外與樓上,相去無十丈,
雲何咫尺間,如隔千重山。
悲哉兩決絕,從此終天別,
別鶴空徘徊,誰念鳴聲哀。
徘徊日欲晚,決意投身返,
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書。
可憐帛一尺,字字血痕赤,
一字一酸吟,舊愛牽人心。
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
不然死君前,終勝生棄捐。
死亦無別語,願葬君家土,
傥化斷腸花,猶得生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