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有言:孝為德之本。《地藏菩薩本願經》中有言:“若遇不孝父母者,說天地災殺報,……若遇前後父母惡毒者,說返生鞭撻現受報。”在地獄罪報名號中,第一條就是“若有眾生,不孝父母,或至殺害,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無有出期”。
《如是雨林》中,一則清朝袁枚所著的“代替雷公”的因果故事,印證了天道對於不孝婆婆的兒媳之懲罰,誠然:兒媳孝順公婆,如同孝順自己的父母一樣重要啊;印證了不孝父母者,天地災殺報。在此摘錄,與諸君共勉。
婺源人董某,弱冠時,在夏季午睡,忽然夢到有奇鬼數名審視他的面目,相互說:“雷公患病,此人嘴尖,可替代。”於是給了董某一柄斧子,放在袖中。引董某到了一個地方,壯麗得好像皇宮。等了好久,被召喚入內,有當官的對他說:“樂平某村婦朱氏,不孝順婆婆,該遭天殛(殺死)。正巧雷部兩位將軍都因為布雨過勞,現在患病,一時找不到人。功曹們推薦你充當此任,你可領符前往。”董某領命而出,覺得自己足下雲生,閃電環繞,公然一個雷公。不一會兒到了樂平地界,當即有社公引導前往。董某立在空中,看見那婦人正在侮辱她的婆婆,圍觀的人很多。董某取出斧子一擊,將婦人斃命,雷聲轟然,萬眾駭然跪下。
歸來復命,王者打算留下他供職。董某以老母尚在而辭掉,王者也不勉強。問董某做什麼職業,董某答道:“正考取秀才。”王命令左右取來郡縣冊觀看,說:“你哪年哪年可以得中。”董某醒後,急忙告訴親人。到樂平縣檢驗,果然有個婦人被雷震死,時日都很吻合。
此則公案,一方面為不孝報應的實證,一方面為舉頭三尺有神明的實證,我們起心動念,神明克識。正所謂:因果之報,如影隨形!
那麼,我們業力凡夫,如何避免不知不覺中造下身口意業?特別是意業,我等當知:發一善心,天神守護,發一惡念,善神遠離。也就是攝心的問題,釋迦牟尼佛世尊在《楞嚴經》中有言:雲何攝心?我名為戒。在《金剛經》中有言: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正如大勢至菩薩所言: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淨念得以相繼,以持名念佛為依,念念不忘,如此,身心安樂,得到的是正定,正受,六根通歸於一,如此,最為吉祥:現世之中,得長壽、康寧、富貴、好德、善終之五福,臨命終時,乘佛本願,往生極樂,得以了脫三界,獲得究竟的安隱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