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無盡的延續。我們從出生到死亡的這段人生旅程,只是生命延續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一個片段。那麼,生命又是如何轉遞的呢?如何從過去轉到今生、又從今生抵達來生?佛教告訴我們,有情生命的延續大體要經歷四個階段,即:生有、本有、死有、中有。
生有,不是指我們從母胎落地時的出生,而是生命最初投胎的剎那。當男女以愛染心交合,中陰身便在精卵結合時介入,形成一期生命最初的開始。至此結束了中陰身的生涯,佛教稱之為生有。
胎兒的形成需要具備哪些因緣?《瑜伽師地論》談到了四種要素。
1、父母與子女具有業緣
父母想要得到孩子,首先須有感子的業緣。假如父母在這期生命中沒有生子的業力,或是生理有問題,或是沒有中陰身去投胎等等,自然就無法受孕。
父母與子女,多是因為宿債而形成親屬關系。俗話說:“子女原宿債,討債還債,有債方來。”父母做牛做馬地哺育兒女成人,可有些兒女非但不能承歡膝下,還要使父母終日操心受氣。當然,也有不少子女從小便能為父母分憂,長大後更盡心報答養育之恩。截然不同的兩種類型,正是那句俗語的真實寫照。同時,感情及願望,也是構成血緣關系的重要原因。如朋友間患難與共,夫婦間恩愛有加,乃至父母對子女的無我之愛及子女對父母的過分依戀等等,因為這份深厚的情感而希望永遠在一起,這種願望也是構成業緣的重要因緣。
組織一個家庭,往往講究門當戶對,中陰身投胎時也有這種講究。《大寶積經》曰:“若父母尊貴有大福德,中陰卑賤;或中陰尊貴有大福德,父母卑賤;或俱福德,無相感業:若如是者,亦不受胎。”可見,父母與子女關系的形成,在福德方面也有相應要求。
2、父母在生理上沒有缺陷
若父母生理有缺陷,不能形成受精卵,自然無法孕育胎兒;或受精卵雖形成,但母體生育器官不正常,不能為受精卵提供生長空間;或父母遺傳基因有問題,導致流產或死胎:這些都影響到有情的投胎受生。
3、父母以愛染心發生交合
有情的投胎,是在男女交合時出現。中陰身在愛染心的驅動下,緣男女交合境而趣向母胎中。又因為交合流出的精卵,阿賴耶識執此為我有,構成一期生命的最初胚胎。
4、中陰身的介入
現代醫學認為:只要有生命的遺傳基因,就能構成胎兒。這在佛教看來是不對的,遺傳基因僅僅屬於物質因素。而有情生命的形成還必須有中陰身的介入,進一步說就是識的參與。現代人認為生命根源乃遺傳基因,因此在解釋生命現象時多歸結到遺傳。當然,我們不能否認遺傳的作用,但那主要限於形體的相似。事實上,子女與父母在性格、思維方式、興趣愛好上往往差異很大。原因就在於每一個生命都是帶著自己過去生中的生命信息前來受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