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四種清淨明誨》其中有一段:“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音ruò,燃燒的意思)一香柱。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這段經文是什麼意思?
答:佛講這段經文,我的理解是:佛說在他涅磐之後,如果有比丘(學佛人)決心修行出離三界,這個人如果能在佛像之前,或在身上燃一燈,或者燒一指節,或者燒一個香疤,這三種方式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任選一種,為什麼佛叫我們這麼做呢?無始劫以來我們欠下的無量債務,會因為能忍受的這點捨身微小痛苦,而全部酬還完畢。永遠不會再生到這個娑婆世界受種種苦惱了,永遠脫離一切諸漏。雖然還沒有即刻就明白成佛的究竟之道。這個人在學佛的道路上,決不會退心墮落了。如果不能有這點捨身酬宿債的心,即便修到佛的高境界,一定還要回來做人,因為我們生生世世欠下的債務沒有還完。就好像佛自己曾吃過九十天喂馬的麥子一樣。佛在過去生的時候,有一生曾為梵志(出家修外道的人),帶著五百個童子在梵志山修道。那時也有佛在世,有一次,佛陀出去托缽化緣,因為道場有一位生病的比丘不能出去化緣,他就叫一個比丘在齋主那兒多乞一份齋飯回來給這位有病的比丘吃。當這個化緣的比丘托著齋飯經過梵志山時,這位梵志聞到了飯菜的香氣,當即生出一種嫉妒心,便說:“這些禿頭和尚,怎麼吃這麼好的東西,他們只配吃喂馬的麥子。”他的弟子聽師父這麼說,也隨聲附和說:“對的,他們應當吃喂馬的麥子。”這位梵志在後來生修行成佛了,即釋迦牟尼佛。有一次釋迦牟尼佛帶著五百個弟子到一個國家去結夏安居,這個國王先是歡迎他來,可來到之後又不供養這些和尚了,這時有一個喂馬的馬師,看見佛和五百弟子沒有飯吃,於是就用喂馬的麥子來供養釋迦牟尼佛和五百弟子。這五百弟子就是五百個羅漢,也就是過去跟著梵志修行的五百童子,雖然都證果了,但是因為過去生誹謗人家“這些禿頭和尚只配吃馬麥”,所以還要吃九十天喂馬的麥子。如果一個發心出離三界修行成佛的人,不能在燃一燈、燒一指節、爇一香柱這三種方法中選一種捨身酬債的話,將來就是修成了佛,也會像佛一樣酬其宿債。經書上還曾講過釋迦牟尼佛曾頭痛三天的事,也是因為過去生作小孩時曾打過魚頭三下的原因。
佛講這些故事,只是一種示現,告訴我們佛力大不過業力,“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的道理。只有真誠地忏悔才能消除今世的罪業,而無始宿債是要靠佛教誨的上述方法去徹底消除的,不要以為學佛了有佛保佑,就可以做了錯事也不背因果而高枕無憂了。
成佛之後的釋迦牟尼佛有了無上的大智慧,知道如何令我們這些弟子酬還宿債——一次性“了業”的方法,希望我們早成佛道。這是佛對我們的慈悲和關愛。
由此我還聯想到為什麼中國的出家人要在頂上燃戒疤的事,這正是祖師們明了燒香疤的意義,才給出家眾燃香疤的,所以也有在家明白義理的居士,在臂上腿上燃香疤,或燒一指節的。我見過美國萬佛城的一位男居士燃了一個小指節,他說燒的時候不覺得痛,次日才疼痛難忍,不得不用止痛藥。而燃過香疤的居士則說沒有痛感,方法是用黃豆那麼大一點糜爛的香蕉果肉粘在手臂或腿上,然後將點燃的香頭(晃滅火焰)約一寸長即可,插在香蕉泥上,待香燃盡後,不去管它,只有熱感而無疼痛,也不用上藥,注意不要感染,很快會起水泡,一兩天後水泡消失、成疤。我這也是聽燃過疤的居士講的,並沒親自實踐,我寫在這裡只是讓同修了解一下燃疤並不是一件“殘忍”的事,身燃一燈、燒一指節、爇一香柱是對出家比丘們講的,並沒叫在家弟子也這麼做,燒不燒疤是自己的事。我見有眾多居士選擇在臂上、腿上燃了香疤,他(她)不告訴你也看不到,宿業能了新業不造,往生極樂,花開見佛是決定無疑的。
宣化上人開示說:“在佛教裡,所有的經典,都很重要,但是《楞嚴經》更為重要。凡是有《楞嚴經》所在的地方,就是正法住世。《楞嚴經》沒有了,就是末法現前。《楞嚴經》是佛的真身,《楞嚴經》是佛的捨利,《楞嚴經》是佛的塔廟。所有的佛教徒,必須拿出力量,拿出血汗來擁護這部《楞嚴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