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不信有因果,因果從未饒過誰.
我從部隊回到地方以後,被安排到一個執法機關工作。由於職責所在,與各種各樣的案件和罪犯打交道就是每天的工作。當然,“死刑監督”也是各種執法工作中的一件“日常工作”。
在許多人看來,對罪犯執行死刑是一件很“希奇”很刺激很恐怖的事情。而在我們眼中,卻不過是“小事”一件:執行死刑的過程中完全沒有了案件偵查中那種斗智斗勇、緊張刺激、花明柳暗和生死較量,執行死刑只不過是標志著一件重特大案件完成了它的全部訴訟程序,以一聲槍響宣告案件的終結。
但是,在我親身經歷刑場監督的數百件死刑執行案件的前後,卻有著許多一般人不可能知道的小故事,從這些小小的故事片段裡,我體會到了許多一般人不可能體會到的心靈震撼。
一、 死刑前的一個煙頭
一個因搶劫殺人被判死刑的罪犯,23歲,高中文化,獨生子。他糾集其他人多次搶劫,在作案中殺害了兩名被害人,罪不可赦,被判死刑。執行死刑那天,刑車急速駛往刑場。途中,他向法警要了一支香煙,大口大口地抽著。我坐在前邊的副駕坐上側身觀察著他。令人驚異的是,從來不抽煙的他卻沒發出一聲咳嗆,像一個老煙鬼一樣平靜的吸著。“呋――噗……”,終於吸完了,他小臂一揚,將煙頭向車窗外扔去,可就在那瞬間,他渾身一震,兩只手指以不可思議的敏捷和力度死死夾住了那差點脫手而出的煙頭。他收回手來,把煙頭拿到眼前,翻轉著手腕,像欣賞珍寶一樣打量著煙頭,長長地歎了一口氣,把煙頭再次遞到嘴邊,深吸了一大口,直到煙頭燃進了濾嘴,這才依依不捨的捏熄了煙燼,把濾嘴揣進了衣兜。這時,車停了,刑場到了――――
不知道在即將扔出煙頭那一瞬間,他想到了什麼!他的生命中曾經有過那麼多值得珍惜的東西都被他無情的忽略了,可是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他卻對自己在人世間的最後一點點享受感到了珍惜――――-他把煙頭都帶去了另一個世界!
二、給我換個位置
有一次,被執行死刑的罪犯有十六個,其中還有一個女殺人犯。這個女犯長得又矮又丑,四十多歲,就這麼個女人,還因為奸情敗露而用繩子勒死了自己的丈夫,分屍滅跡。
執行死刑那天,所有工作都很順利,可是到了刑場卻發生了一點小小的意外:
刑場選在一個比較偏僻的山腳下,有利安全,也好對無關人員和車輛交通加以控制。到了刑場後,罪犯們被武警押下車,按照預先安排的執行位置開始對罪犯就位排隊。平時這些家伙們都還比較“聽話”――――生命的最後時刻到了,多數死刑罪犯都處於恍惚狀態之中。可是這天在“就位排隊”時卻有一點“騷亂”,一個應該挨著那個女犯下跪執行的青年男犯掙扎著不服從武警的押解,死蹭著不肯往執行位置上走,武警把他架到了執行位置他還掙扎著要站起來。作為執行刑場監督任務的我,當然要上前問個究竟――萬一他有什麼重大隱情需要報告,或者還有什麼重要情況要說呢?總不能出現錯殺啊!我對刑場指揮長示意“暫停”,和審判人員上前問個究竟。誰知道這個男犯什麼也不說,只是反復嘟囔著一句話“給我換個位置,給我換個位置!”我們一時有點糊塗了,“換位置”?什麼意思?問了好幾分鐘,這個年輕男犯才說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要求“不挨著那個女的跪,換一個離她遠一點的位置”――――理由是:我還沒有結婚,只有等下輩子才能找老婆。而那個女的那麼丑,又殺了自己的丈夫,和她挨著一起“上路”,恐怕下一輩子都找不到老婆了!
要命啊,死到臨頭了他居然還在想這個,真是少見!當初沒有犯法的時候想什麼去了?不過為了盡快完成執行任務,我們還是滿足了他的要求,給他換了一個略微離那個女犯遠一點的位置,誰知道那個女犯居然對男犯罵了一句:“老子不會沾到你,老子下一輩子不想變人了”!
人啊!千奇百怪,可象這倆家伙這樣的,我還是第一次見著!
三、可憐天下父母心
一個罪大惡極的搶劫、強奸、流氓團伙首犯被判死刑。此人僅28歲,高大英俊,如果不是知道他的累累罪行,一般人都可能因為他那一副屏幕上正面人物形象的樣子而把他當成好人。
執行死刑的地點是在一個遠離城鎮的郊區。在執行死刑之前,我們就已經得知這個罪犯的父母在打聽刑場位置,這讓我們高度警惕,做好了防止意外的准備並且通知派出所和街道居委會注意掌握罪犯父母的動態。死刑執行那天,派出所又報告:罪犯父母高價租了一輛車,准備跟去刑場。於是,我們又安排了專門力量注意掌控。
可是,直到死刑執行完畢,也沒有發生任何意外情況。在死刑執行完畢准備撤離現場的時候,我看見這個罪犯的父母在警戒線外的路邊急切的和值勤民警說著什麼。我上前詢問情況,兩個老人求我告訴他們:“我的兒子是在哪個位置走了的?”我說:“就在前面路邊。”他們再三要求我帶他們到實地去,我告訴他們:屍體已經抬上殡葬車了。可他們還是執意要我帶他們到實地去,我只好返回,將他們帶到了他們兒子被執行死刑的具體位置上――――一走到那裡,兩位老人就一下跪在了地上遺留的血跡跟前,嗚咽著從身背的挎包裡掏出了小鐵鏟和塑料袋,一點一點的把滲透了自己孩子血跡的泥土挖進塑料袋裡。兩位老人一邊挖一邊哭著告訴我:兒子犯法被槍斃了,可還是自己的兒子啊。他身上都是父母給的血肉,好歹也得讓他完完全全的走啊!
聽了這些話,我的心都要碎了,可憐天下父母心啊!他們打聽刑場位置,高價租車,准備了半天,僅僅是不願意讓兒子身上的血滲在這荒郊野外而落個屍身不全!
此後,我經常把這段小故事告訴那些不顧人倫的逆子們,問他們:你們在犯罪的時候想過養育你們的父母嗎?可是,那些癡心的父母們,又可曾為自己教育子女的失敗而反省過自己呢?
四、“玩”輸了的人生
這是一個在我的面前從無知少年一步步走向死亡的罪犯。
第一次接觸他的案子,他才15歲,初中生,是一個盜竊團伙中的從犯。從案卷材料中可以看得出來,他僅僅是處於“好奇”而參與了多次盜竊,用他的供訴來說――――――“偷東西時那種詭秘的感覺讓人覺得好玩,很刺激”。鑒於他還是未成年的在校生,法網輕張――――他被免於起訴。
一年以後,再次受理了他的刑事案件:入室盜竊,在行竊中強奸了一個單獨在家的14歲的女孩,然後把這家人的現金和價值2萬多元的首飾洗劫一空。公安人員在審訊中追查贓物去向,他一會說是藏在某山上的石洞裡了,一會說是藏在河邊的下水道出口邊了,最後還說是藏在火葬場的牆頭磚縫裡了,害得偵查人員費了很大精力去尋找。實際上,這些物品早就被他揮霍了。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干,他很輕松的回答:“逗著玩呗,讓警察在我的指揮下瞎忙活,很刺激!”這一次,他被數罪並罰,判刑8年。
又過了兩年多,他的案卷再次擺在了我面前――――――在服刑中越獄潛逃;在潛逃後的搶劫作案中殺死一人,殺傷3人!這一次,他“玩”到了盡頭,被依法判處死刑。在執行死刑的那天早上,我在看守所和他談了一會。我問他:“你這麼年輕就走到頭了,想什麼呢?”他回答:“玩呗”。我問:“就這麼個玩法,有意思嗎”? 他回答“什麼叫有意思啊――――勞改當工作,槍斃當睡著,早死晚死,反正都要死”。我再問:“你還這麼年輕啊”!他回答:“就是,我不就是玩輸了嘛”!
從他的回答裡,我聽到了一種對他人和自己輕如鴻毛的無所謂,一種人性的冷漠和缺失。他把和法律的對抗看做是“玩”,但確實,他“玩輸了”,輸得那麼干淨徹底。可是,是什麼原因使他一步步走到了今天呢?――――多年來,我一直在思考著這個問題。
就這樣,又一個年輕的生命從我眼前消失――――――到執行死刑那天為止,他只在這個世界上活了19歲零21天!
五、槍響了,他喊著戀人的名字
說實話,經歷了那麼多執行死刑的案件,我只對他的死感到惋惜――――――他被執行死刑的時候,只有25歲。
他是一個年輕有為的大學生,從財經學院畢業,畢業後分配到某銀行工作,由於小伙子很能干,參加工作才兩年多,就被領導任命為保衛科長。他有一個熱戀著的女友,很乖巧漂亮的那種女孩。有一段時間,女友很憂郁,他一直問不出原因,直到女友在一次酒醉後的哭訴中,他才問清了情況:一個月前,女友在一次同學聚會中喝酒過量,被一個男同學強奸了!也許他太心疼自己的女友了,也許他那天已經情緒失控,也許他在心靈的傷痛中完全忘記了法律――――――總之,他知道了女友被強奸的事實後,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智。他以保衛科長的身份,從單位領出了銀行押鈔和看守金庫時才能佩帶的手槍和子彈,跑到那個強奸他女友的強奸犯家裡,連開四槍,殺害了那強奸犯的父母。然後又在尋殺強奸犯的過程中,連續槍殺了兩個與案件完全無關的無辜者!
在死刑執行命令宣布之後,他要求我陪他度過人生的最後一個夜晚,和他說說話,我答應了他。在看守所的押室裡,他和我談了很多,談到了他的父母、家庭、戀人、談到了他曾經想成就一番事業。還談到了魯迅筆下的祥林嫂那句振耳欲聩的究問:“人死以後,到底有沒有靈魂”!我知道他的潛意識中在想什麼,我告訴他,那個強奸犯已經被逮捕入獄(後被判徒刑7年),他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在悔之晚也的感歎中,他只惋惜一點:沒能親手殺掉那個害他女友的人!
第二天,執行對他的死刑,作為刑場監督人員,我一直沒有離開他的左右。槍響了,他一頭栽倒在草地上――――站在旁邊的我清楚的聽見他喊了一聲他女友的名字!倒地之後,他還在斷斷續續的嘶喊著,一聲比一聲輕......我心裡一陣發疼,實在忍不下去,大喊了一聲:“法警,補槍”!人生中總會遭遇到那麼多邪惡,但美好和光明總是生活的主流。人啊,千萬不要在和邪惡抗爭的激情中迷失了自己啊!千萬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