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佛法說:得人身如爪上泥,失人身如大地土。《法華經》比喻,在廣闊無邊的大海裡,有一只獨眼的烏龜,牠想要浮上水面,只有靠一根在大海裡漂流的木棍。烏龜想要遇到這一根木棍的機會,微乎其微;人身難得,就如此喻。
“人身”既然如此難能可貴,我們就應該好好珍惜這個身體,如果不愛惜身體,萬一身體病了,全家人都會因你的病痛而受累,如果身體傷殘了,家庭社會也要付出許多成本,供你使用。所以,有的人不愛惜身體,甚至用自殺來毀滅身體,簡直是罪大惡極。
身體,不應只是用來吃飯、睡覺,如果只是吃飯、睡覺,與衣架、飯桶何異?
身體,如果過份的珍惜它,以致好吃懶做,固然不當;但是不給予保健、休養,也是非法。人的身體,要用來為家庭服務,為父母服勞,為社會奉獻;你能把健康的身體,用來做正當的事業,用來貢獻國家大眾,才能增加人身的價值。
一棵大樹,因為它能庇蔭路人,就會受人愛護;一座橋梁,因為它能供人行走,就能獲得保護。珍惜人身,你能像路邊的樹蔭、你能像河流上的橋梁一樣利益於人嗎?
有一個有天眼通的人,忽見路旁有個一人在鞭打屍體,就趨前問曰:“人既已死,何必鞭打他呢?”打者回曰:“你有所不知,此人即是我的前生,因為他在世時,殺盜YIN妄,為非作歹,害我現在墮落到地獄裡受苦。想到這裡,如果不鞭打它,實在難消我心頭之恨!”
此人再繼續向前走了沒多久,又見一人在路旁向著一具屍體獻花跪拜。此人上前問道:“人既已經死了,何必香花叩拜呢?”拜者曰:“你有所不知,此人是我前生之身體,當他在世的時候,慈悲利世,恭敬三寶,孝道行慈,造福鄉裡,因為他,我現在才得以生天,享受天福快樂,為了感謝他,所以我在此禮拜!”
身體之於吾人,不但今生的關系密切,甚至還會影響到未來的生生世世,吾人怎能不好好的珍惜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