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自己的喜怒哀樂,應該“操之在我”;對自己的成敗得失,也應該“操之在我”。人生何去何從,應該“操之在我”;成王成寇,成聖成賢,更應該“操之在我”!人,應該自己做自己的主人。
俗語說:“沒有天生的釋迦,沒有自然的彌勒”,一切都要靠自己不懈的努力;只要你奮發進取,自然會還給你一個適當的所得。
世間上,有人為了他人的一句閒話,自己就憂愁掛念,三餐飯菜也食不下咽;有人因為一點不滿意的小事,自己就心情煩悶,晚上覺也睡不安眠。像這樣的人生,苦樂都被別人所操縱;要你歡喜,贊美你兩句好話,要你煩惱,批評你幾句壞話,人生都活在別人的掌握之中,豈不可悲!
相傳地獄裡的趙判官,奉閻王之命,到人間來告知世人的陽壽還剩多少。
趙判官坐在路邊,手拿搖鈴,對著告老還鄉的甲說:“你的壽命只剩下三個月;三個月後我會到你的家中搖鈴,只要鈴聲一響,你就要隨我的引導而亡。”
趙判官又再搖鈴一聲,對著經商路過的乙說道:“你的壽命也是只剩三個月,三個月後我會到你府上搖鈴,在鈴聲中,你將隨我而亡。”
甲乙二人聞言,心生恐懼,忐忑不安。從此以後,甲每日憂傷煩惱,想到自己只剩下三個月的壽命,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好。每天只是看著自己所賺得的錢財發愁,手中不斷的數著自己一生辛勞所積聚的財富,不知如何是好!
另一方面,乙一想到自己還剩下三個月的生命,深覺人生苦短,即使擁有萬貫家財,於我又有何用?因此他廣行布施,到處造橋鋪路,隨緣濟貧救困,如此一忙,竟然忘了自我。
當三個月期限一到,趙判官依約來到甲府,本來已因憂郁煩惱、心神不寧,導致身體衰弱的甲,一看到趙判官,根本鈴聲都還沒響起,他就已經倒地而亡了。然而乙某則因為行善布施,造福鄉裡,社區感念之余,為表謝意,聯手贈送牌匾。一時鑼鼓喧天,熱鬧不已,因此任憑趙判官的鈴聲再響,乙某均未聽見,仍然自在的生活,深感為善最樂。
所以,人生的前途,得失苦樂,一切操之在我,不由他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