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得”、“捨得”,以“捨”為“得”!這其中的因、緣、果之關系,如果我們不能了然,就不容易明白“以捨為得”的妙用。
在田地裡,沒有播種(捨),那裡有收成(得)?對於親戚朋友,你不先跟他們往來,平時沒有送禮致意,怎麼能獲得他們的回禮相贈呢?
捨,看起來是給人,實際上是給自己;給人一句好話,你才能得到別人也回你一句贊美;給人一個笑容,你才能得到別人也對你“回眸一笑”!“捨”和“得”的關系,就如“因”和“果”;因果是相關的,捨與得也是互動的。能夠“捨”的人,一定是擁有富者的心胸;如果他的內心沒有感恩、結緣的性格,他怎麼肯“捨”給人,怎麼能讓人有所“得”呢?他的內心充滿歡喜,他才能把歡喜給你,他的內心蘊藏著無限的慈悲,他才能把慈悲給你。自己有財,才能捨財;自己有道,才能捨道。有的人心中只有貪瞋愚癡,他給人的當然也是貪瞋愚癡。所以我們勸人不要把煩惱、愁悶傳染給別人,因為“捨”什麼,就會“得”什麼,這是必然的因果。
中國民間有一個故事:父親樂善好施,經常給人,他反而家財萬貫;可惜他的兒女性情貪吝。等到父親去逝之後,兒子掌權,千方百計的搜刮別人的財富,最後天災人禍,家遭不幸,反而一無所有。這父子二人,一給一受,其結果得失有天壞之別,所以“以捨為得”,誠信然也!
捨,在佛教裡就是布施的意思!布施,就如尼拘陀樹,種一收十、種十收百、種百可以結果千千萬萬。所以吾人在世間上,希望長命百歲、榮華富貴、眷屬和諧、名譽高尚、身體健康、聰明智能,先要問:你有播下春時種嗎?否則秋天怎麼會有收成呢?
“捨”,要能以慈、以利,亦即要能給人善法,要能給人利益。
《四十二章經》說:“仰天吐唾,唾不至天,還墮己面;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施捨亦如送禮給人,如果我們所送的禮物不恰當,對方不肯接受,那就只有自己收回,所以我們應該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們喜歡冬陽,因為冬陽給我們光熱;我們喜歡大樹,因為大樹給我們蔭涼;我們喜歡兒女,因為兒女給我們孝養;我們喜歡朋友,因為朋友給我們幫助。如果太陽、大樹、兒女、朋友都不給我們利益,我們怎麼會歡喜他們呢?
如果情愛是束縛,你能捨去情愛,自然就會得到自在;如果驕慢是煩惱,你能捨去驕慢,不就能得到清涼了嗎?如果妄想是虛妄,你能捨去妄想,不就能得到真實了嗎?如果掛礙是痛苦,你能捨去掛礙,不就能得到輕松了嗎?所以能捨什麼,就能得什麼,這是必然道理。
走路時,不“捨”去後面的一步,便無法跨出向前的一步;作文時,不“捨”去冗長的贅語,便無法成為精簡的短文;庭院裡的花草樹木,如果你“捨”不得剪去枯枝敗葉,它就無法長出嫩葉的新芽;都市中,如果你“捨”不得破壞簡陋的違章建築,便無法建設市容整齊的現代大都會。
出家僧侶“出家無家處處家”,如果不能割愛“捨”親,怎麼能出家學道?怎麼能雲游四海、弘法利生呢?古聖先賢“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如果不能“捨”己為人,又怎麼能名垂千古、留芳青史呢?
佛陀“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因為他能夠“割肉喂鷹,捨身飼虎”,所以才能成就佛道;雪山童子為了一句偈語“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因為他能捨身為道,終能如願得道。
一個人,如果不能捨去陳舊的陋習,如何能更新、進步呢?學佛,就是要“捨迷入悟、捨小獲大、捨妄歸真、捨虛由實”。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放下,就是“捨”,不捨,如何成佛?
總之,以捨為得,妙用無窮。吾人要能學習“捨”的性格,金錢物質、知識技能,能將其捨給別人,你必然會得到金錢物質、知識技能。捨給別人好的,會得到好的;捨去性格上壞的,也會得到好的。當我們把煩惱、悲傷、無明、妄想都捨了,自然就會得到人生另外的一番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