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西青年報 http://www.sxqnb.com.cn/2010/0125/80979.html
《弟子規》1080個字,講了113件事,第一就是孝。百善孝為先,如果一個人真正做到了“孝”,那麼他的人生之路就是康莊大道。我以為,我能做到孝。最近幾天我才明白,我還差得很遠,常常是因為剛剛朝媽媽發完火處在自責與內疚之中,然後對媽媽又是一頓雷霆。
聖人告訴我們,孝就是要“不違”,不要“色難”。意思就是一定不要違背父母,要對父母和顏悅色。《弟子規》中說,“父母呼,應勿緩。”“怡吾色,柔吾聲。”說起來容易,要做到卻很難。
北京企業家胡小林學習《弟子規》後認識到,提高修行就要不斷地改過,正視自己那些“髒心爛肺”的事情,把“爛肉”剜掉,才能重新生長出新的肌膚。當然,這也只是第一步。
少犯錯直至不犯錯,需要持之以恆踐行《弟子規》。
說回自己的事情。我兒子才一歲兩個月,最近沒人幫忙照看,媽媽就義不容辭地承擔起這個重任。
然而,媽媽身體不好,長期在農村老家受苦受累,又沒有什麼高明的見識。只是知道要幫子女做些什麼,又做不來,結果有時是越幫越忙。孩子鬧騰,我又不能全心上班,著急上火,怒火就發洩到了媽媽身上。常懷“我要看小的,還要顧老的”諸如此類的怨念。有時臉色就很難看,說話也很沖,嫌她動作遲緩,不能幫著看小孩。有時又不願跟她說話,自顧逗弄孩子。媽媽常看我臉色,說話做事都是小心翼翼。
媽媽從老家來的時候,帶了很多吃的東西,其中一個編織袋裡全是各種馍馍。東西多,又沒有地方全部放下,沒幾天就壞了。我又發了一頓火,說帶這麼多吃的干什麼,又不是沒有吃的,看看現在壞了吧,怎麼吃?扔了又浪費糧食。媽媽嗫嚅著,沒有說出話來。只是把馍馍上長毛的地方一點點摳掉,低聲說,還能吃,我吃就行。我當時就是心頭一酸。
事後我也非常悔恨,尤其是晚上孩子睡著後,夜深人靜,反省自己,覺得自己不是東西。成天給孩子念《弟子規》、《三字經》,把孝掛在嘴上,結果卻這樣對待自己的媽媽。
第二天,我買了新的饅頭給媽媽吃,我自己吃家裡帶來的馍馍。看得出,媽媽的眼角有了淚光。
現在,媽媽略帶驚慌摳馍馍的畫面定格在了我的腦海裡,時刻警醒著我,不要再有任何不孝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