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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身廣嗣 夫妻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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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尚書廣嗣說:‘古代男子三十歲才娶,女子二十歲才嫁,是為了讓身體強固已成,結婚才能生孕,胎兒生下才能育養成人,並得康壽。到了後代,許多人男子未滿十六歲便娶,女子未滿十四歲便嫁,身體還沒強固,便急著婚嫁,導致男女多病,生子難育,人多早死。所以如此,總是做父母師長的,沒有將保身廣嗣的道理,教導兒女子弟。等發現情況不對,已經後悔不及。故在此僅作數言,希望後生子女都能知曉。大凡女子月經每三十日來一次為正常,如果太早或太晚來,則是月經不調,導致難以生育,故必須服藥,以調整經事。夫妻相合,必待經血干淨三日之後才可行。袁了凡先生說:‘大凡婦人行經將盡時,只有一天會動春意,做丈夫的可私下請妻子說出,這時夫妻行房,可一舉得子。張景岳說:‘男女行房成胎,須有後天的有形精血,和先天的無形靈氣,兩氣齊到,子宮接受而懷孕成胎。但男子如果精薄,則不能成胎,無所用處。故上等夫妻,數月才一次行房,而能得子。所謂寡欲多生子,便是此理。中等夫妻,則在妻子月經淨後,或夜裡朗和,無風雨之夜行房,至於平常則夫妻分房或分床,這樣也易得子,並保身體不受損傷。下等夫妻,則每三五夜行房一次,如此身體必成內傷。至於下等再下等的夫妻,則每夜行房一次,或一夜兩次,這是亡命之徒的做法,不但丈夫精如水薄而且為期不久,易得暴病而死,妻子也難懷孕成胎。大凡初一、十五(農歷)先夜,不可行房。清晨五更半夜,陽氣初生,也不可行。身體有病,不可行,行則輕病變重,重病致死。醉飽後、走路或坐船後,須兩三天後才可。大風大雷、大冷大熱、日蝕月蝕、神前柩後、持齋祭祀、日月燈燭等光照處,以上都不可行房。又更申日、甲子日、本身生日、每月農歷二十八日,都不可行房。夫妻行房後,或夢遺後,三五天內,不可下冷水,不可吃冷飯涼飲及涼藥。如有病須服涼藥,也要對醫師明說。夏天不可貪涼快,冷天不可冒風雨,如果犯行,容易男得陽痿,女得乳萎,四肢冰冷,肚疼而死。又夫妻若不謹慎戒防,孕婦容易流產,常有前半月得孕受胎,後半月卻流產而不知道的,如果屢次流產,將使肝脈受傷,終身不孕。避免之法,就是婦人有孕受胎後,夫妻便須分床或分房,不可行房,如此才不致流產。倘若受孕後,依然行房,就算僥幸生下兒子,也必多病患,難以養大成人,因為在母胎內已經受傷。故為人夫妻的,不可不慎,以免造成日後的悲痛。又有些人為了求生子,竟用丸散入宮,或多服邪門的春藥,這種旁門邪術,不但不能幫助得子,而且徒然造下罪孽,傷德傷身。以上的道理,本應是為人父母者,所須教導兒子媳婦的,但世上父母,多不便明說,故本人寫此篇保身廣嗣,但願人人都能珍惜自己的身體,也珍惜子女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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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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