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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給佛心自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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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獻給佛心自備的人 我一向對神靈是頗具敬畏之心的,即使我的職業道德要求我務必“破除迷信”,但我還是偶爾對我的“愛眾”提到佛,或者神靈。 人活一世,有敬畏心就不會“百無禁忌”,就不會“無所畏懼”乃至“膽大妄為”,因為神靈是除了道德和法律之外的第三只眼,道德和法律看不見的,神靈肯定看得見。 我迷信神靈的約束力,喜歡將它和道德與法律看成是站在同一個層面上的三個端點,連接起我們的內心,仿佛就是由我們的內心散射出去的三條線。 我迷信神靈的第二個理由是因為我相信人人都有美好的願望需要祈求。 人活一世,當有所求。當求之不得,往往便想得到神靈的暗示與佑護。祈求之於人孤立無援的內心極有益處,它可以充溢我們奔向“大理想”的志性,讓我們在巨大的慰藉中不斷泊近對岸——即使那條河不會因為我們的“迷信”,從此就劈開一條橫絕的大道,或者從此就縮短了我們泅渡的距離。為了一個美好的願望,虔誠地向神靈祈求,是人性中的至善至美。 回想一下全世界為汶川點亮的蠟燭,無數的無神論者、基督徒、佛教徒跪禱在神靈膝下的情景……是如何的撼人心魄。 我們需要暗示的力量,就像需要庇護一樣。 現在突然說出這層意思,是因為我兒子的老師給我“輕描淡寫”地講了2009年春節中的一件小事。 她比我年輕得多,思想當然也會比我開放而不固守得多。她卻說:“我春節去燒了香,為了我們班的學生。” 就這一句話,而且是悄悄地對我一個人說的。 算是輕描淡寫了吧。她膽小,只能這樣。因為放寒假時,在職工大會上,經歷過十年浩劫的領導就鄭重其事地交代過,不能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動。 為了她的學生,冒著違紀的危險,她去廟裡燒了香。 我當然不會去舉報她,她信任我才告訴我,更何況,我兒子的名字也忝列其中。 我只能從這句簡短的話語中體味她捧一炷香,虔誠地跪在神龛前的場景,揣摩她內心的叨念。 為了全班的學生,她跪在了佛的面前。 我想佛肯定看見了。 佛也肯定知道了,這個著紅衣的年輕女子,有一群學生,要在今年的六月份參加高考。 佛記住了。記住了她默念著的每一個名字,同時也記住了這個不自私的女施主。 佛不說話,只是記著。 那些被她默念著的名字裡,就有我兒子的名字。 如果沒有我的兒子,我獻上的只是尊敬;如果加上我的兒子,我再加上我的尊敬和感激。 如果說一個人為別人的兒子批改作業校正錯誤只是出於某種特殊職業的天責,也許人人都可以做到;但倘若一個人跪在佛的面前,其目的不在自身而在與已無關的他人,這就該獻上我的尊敬和感激了。 她有佛心。 想象一下大年初一,香火旺盛的寺廟裡,人頭攢動,無數的香客為了家人的安康,為了自己的仕途、財富和愛情,老大遠趕來,裡面卻夾雜著一個真正無私的人…… 我平日裡雖然也動員大家多少要講一點“迷信”,不要以為人世間真的會發生“神不知鬼不覺”的事。這種說教只是為了彌合道德和法律層面上的不足。 而談到祈求,我也只是一介庸人。我的確去過一些有佛的地方,也跪過,甚至燒過三百元錢一支的“高香”,但那全是因為父母、妻兒,除此以外,似乎未念叨過別人,更不用說別人的子女。 我甚至對佛產生過一次動搖,這更印證了我的狹隘和自私。 那件事發生在泰國的法身寺,在這座全球占地面積最大的寺院裡,我為我的兒子求了一尊金光閃閃的八面玲珑佛。弄銷售的和尚用熟稔的廣東漢語介紹說,是千足金的。我想他可能從我的猶豫裡看出我是個斤斤計較的俗人,以為我是在買首飾,而不是在請佛。(事實上我真的是個俗人,我居然問他可不可以打八折,不知道佛是不打折的)他虔誠地把小巧玲珑的佛綴放在手心,輕輕一晃,鑲在金龛裡的八面玲珑佛便八面玲珑地轉起來。我豪邁地付了費,由他引領著,來到一處高台,虔誠地跪下,任那位異域得道高僧伸出手來,撫著我的頭,為我一邊開光一邊祝願…… 回來後,發現兒子並不喜歡佩飾,於是根據高僧的第二層旨意,將金佛壓在兒子的床墊之下。 等我某日翻曬床席之時,發現金黃的項綴已陰暗得像一件出土文物。我迅即萌生了“被騙”的念頭。 現在想起來,不是佛在騙人,騙人的只是和尚。 和尚是人。 只要心中有佛,有祈願,即使黃金變成了石塊瓦礫,也無妨。 只是那個端坐在佛堂上拈著蘭花指的得道高僧,和我兒子的老師比起來,佛心稍遜而已。 所以,我更得為她獻上我的感激與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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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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