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講父子的關系。《善生經》:“父母復以五事敬親其子,雲何為五?一者,制子不聽為惡。二者,指授示其善處。三者,慈愛入骨徹髓。四者,為子求善婚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須。”
“一者,制子不聽為惡”,就是要教育和約束子女,不讓他們做壞事,這是做父親、母親的責任,一定要約束和教育子女,不讓他們做壞事。
“二者,指授示其善處”,就是告訴生活中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哪些事情是好事。這個很重要,不能慣著,所以說這也是應該的。有的就不是這樣,我曾經見過文藝界的一個朋友,他的這個孩子很聰明、很漂亮,剛念書,念小學。我去他們家,他正告訴他兒子,說:“你用手打我嘴巴子。”他兒子不打,他說:“你打,使勁打。”他讓兒子打。後來我問他什麼原因?他說:“這孩子在學校受人欺負了,他不敢打人。”他說:“你不敢打人,先拿我試驗。你先打我,然後再去打他們。”這樣的教育是失敗的,不能這麼樣教育。
“三者,慈愛入骨徹髓”,說父母對子女非常慈愛,慈愛到都愛到骨髓裡去了。過去咱們這兒有一個出家師父,後來沙彌時期還俗了。他出家的因緣,就是原先在世俗上和我認識,五六歲時就拉著我手。後來我出關以後就跟我出家了。他母親贊成她兒子出家,別人問他父親說:“你兒子這麼小就讓他出家了?”他父親說那麼一句話:“只要他喜歡,如果他喜歡上監獄的話,我就送他上監獄去。”他這是一種氣話,但也是一種形象的話。就是說他對孩子的愛確實是愛到骨髓裡去了。他認為孩子所做的事情是對的,他想出家,一定滿他的願。而且那時候他出家,他父親常在寺院干活,他母親也在寺院干活,甚至自己家庭都不顧了,就為了孩子出來來護持寺院。這種父親對孩子的關愛,確實愛到骨髓裡去了。
“四者,為子求善婚娶”,指為子女找到好的婚配,女的要找好的婆家,男的要找好的媳婦。古代印度和我們中國的習俗很接近的。在西方不是這樣,子女的婚姻父母不管,而中國是管過多了,父母包辦代替也不好。但是一定要幫著給一點參考意見,因為孩子還終歸是小,需要很多的建議。
“五者,隨時供給所須”,子女上學和成家立業都需要本錢,父母要在經濟上給予支持。
這是《善生經》中講到的父母與子女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這個也是很重要的。作為父母應該對兒女有責任的,說起家庭,栽培孩子是父母重大的責任。
資料恭摘:妙祥法師 《吉祥經》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