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講演錄
乙、下座時功夫上之印證
八、對所修法上之印證
心有一毫系著,即是生死,譬如貨棧內,所藏皆是棉木汽油引火之物,於中大放花炮,無有不焚,自是危險,但落一星之火於中,久則同一燃燒,二事不可妄分為大小也。又如雙目中著沙即迷,著粉珠碎玉,其迷何別。修行者如洗衣垢,用皂去垢,皂亦垢也,以水洗皂,皂亦穢也,必皂去水干,方名真淨。今借佛法以攝心,未離功用之時,當然不能廢法,但若死執為實,何異去垢而不去皂,去皂而不去水,豈不惑哉!故雖一切不必廢,卻一切不可著。心中有三毒,如放花炮以自焚,但有一佛見,即落一星星之火矣,佛自說法放火,佛又自說法收火,正恐後人不會,只管放火不收,故真報佛恩,當念佛無有法可說,我亦無法可修,亦同洗衣去垢,垢則不無,淨亦不立,洗則洗之,畢竟淨空不可得。能於此微細微細處一放手,是大自在者。
九、對於勝負見上之印證
勝負心乃眾生之情見,顧視所爭之目標如何,假分為勝劣,不知同一習氣也,且習氣中之最難除者也。然於精進時,少借以策勵則可,於印證時則不可有,若立人我則非矣,從來好勝者,必驕於人,驕人者必執我而心不平等,此生死最牢固之根,亟當去之。凡真功夫人,非言語可表見,非行止可量度,逆行順行,鬼神不測,超然於物外,不離乎人情。應對來者,或故示負處,一以試其勝心,一以免其惱苦,以更欲啟其疑參,其人即無形受其包羅,苟能自覺者,從此即跳出此○去,否則長此沉淪地獄矣,地藏經有多诤地獄,即此等人所建立。
十、對於修證時過程上之印證
修滿心中心二三百座後,意境自然開朗,至五六百座,則又日有寧喜,各人根器不同,印證稍異,姑略論其所證得,勿分彼此勝劣可也。
(一)忽得輕安快樂,其舒適實不可名狀,每思求得之,但此似乎寂靜輕安而已,得體而未起用也。
(二)忽見此心廣大不可思議,於事之因地果地,洞見益明,此漸入大悲輕安之境,是已起用矣。
(三)其快樂轉覺平淡,無勝得心,無成就心,反虛入渾,真體內充,此漸入寂滅輕安之境。
(四)經此三種輕安,其間必經過無數反動,甚至舊時積習,一齊發出,良由從前是壓迫功夫,不知者謂為退轉,實則搬運正忙,一切夙垢正打掃出屋時,是好處,非壞處,若再起愛惜而留之,則大誤矣。
(五)其間忽好弄文字作偈語,好與人多辯,皆是夙垢中種子。比較稍好者,一經搬出,不必再惜。
(六)其間忽經過痛哭流涕,此有二境,一則怖畏生死,或恐此生不及,一則不期然而如是,亦喜極而涕,惟稍不同,此亦種子翻出即了。
(七)其間忽見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又見他人種種,無一是處,惟此法為是,此正深入而未翻身時,若再經反跌,則生平等智光,入不二境矣。
(八)其間忽生待心,自以為久久自然會得,此等習慣,全由放逸中來,亦不痛切故。
(九)其間忽自己不信自己,此由因地上不敢承當,決定力小,故有此疑。
(十)其間忽辯才滔滔,昔所說者,不久即自覺其非,此由於慧力未足,量度未周,故欠圓明,但從此日有進益。
(十一)其間自覺一月有一月之進步,一日有一日之不同,並亦不知何故如是。
(十二)恐怖心自不易起,因得失心淡也。
(十三)照力之遲速,蓋心境相對,不照即不轉,不轉即不空,其力亦漸增加如次:
(l)先見境而覺照,但必竭力提起。
(2)見境而覺照,覺照雖在後,提起則不必用力。
(3)見境即知覺照,略有先後,但未離於知。
(4)見境即照,同時提起。
(5)先以覺照,境若在後,然有時忘失。
(6)境隨心照,時時覺照在前,然尚顧及覺照(以上在功用地)。
(7)不知有照而未離照,明知有境,本來無礙。
(8)常寂常照。
行者自問居第幾位中。
(十四)其間忽生驕慢,輕彼後學,或疾視固執不化之人,以及弄文作偈,皆是夙世習氣種子,無論何人,亦必經此過程,世人目為狂禅,能再痛切打掃,自臻圓淨,雖然得此禅病,已屬不易,比諸了無消息者何止天壤。
(十五)其間自得勝境,即生各種見地,此見地自較往昔為高,乃喜而存之,不肯捨去,在世法為成見,在佛法為所知,執其所知,不求究竟,遂障於道,此必經之階級,亦功夫半進時之印證,若不打破,轉成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