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庭暴力說成是前世因、今生果,這是非常消極的,對改善現實既沒有幫助,且錯用了因果觀念。 有一位女士學佛之後,把先生也帶來皈依,但是在受五戒時,先生說:“師父,五戒裡我只能守四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都還可以,但不飲酒,我可不守,因為我還想喝酒。”結果,他不只喝酒,還賭博、好女色,回家就打太太。
這位先生故意打太太,是為了要逼她離婚。也許有人會想,離婚對孩子不好,還是忍忍吧。但如果真的為孩子著想,就應該想到,這樣吵吵鬧鬧、充滿暴力的家庭,適合孩子成長嗎?難道他們不會擔心受怕嗎?在家庭暴力陰影下成長的孩子,往往會造成心理上負面的影響,所以我勸這位太太:“既然婚姻無法挽回了,為了孩子,還是離婚吧!”
從我的立場,當然勸合不勸離,夫妻之間有問題應該好好溝通,不要輕言離婚;但如果真的無法相處,離婚也是一種處理的方式。因為讓孩子看到父母惡言相向,或者是生活在暴力之中,其實是更大的傷害,許多青少年會有行為偏差,都是與父母情感不和睦有關。
把家庭暴力歸咎於因果業報,被虐待的一方必須默默承受,這種說法是非常不恰當的。所謂因果,有的是“異類因果”,也就是說,因為時間或者空間的因素不同,結果便有所不同。比如說,本來種蘋果、種桃子,但是在接枝之後,長出來的果實就和原來的不同了。至於真正的“等類因果”,種什麼就得什麼,其實不多。因為環境改變了,加上人為的努力,會使得前世種的因,在今世結出不同的果。又如,我出拳打了你,你並沒有還手,結果我這個打人的人,不一定被打。只用簡單的因果觀來容忍暴力行為,這是不健康的,也是沒有智慧的。
暴力相向的婚姻,就像是一面破碎的鏡子,很難再恢復原貌。因此我奉勸夫妻吵架,最好能夠馬上和解,一旦演變成暴力,便難以挽回。假如夫妻之間具有共同的信仰,不論什麼宗教都好,在相同的生活准則之中,彼此互為扶持的伴侶,也就不會有家庭暴力的問題了。
夫妻之間有問題應該好好溝通,不要輕言離婚;但如果真的無法相處,離婚也是一種處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