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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卿居士:醉酒後犯三十六種過失
復有眾生。或顛或癡。或狂或騃(音癌)。不別好丑。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時。飲酒醉亂。犯三十六失。後得癡身。猶如醉人。不別尊卑。以是惡業。故獲斯罪。 ----《梁皇寶忏》 喜歡飲酒致醉的人,會犯種種過失,將來果報也如是,瘋顛、愚癡、呆傻、愚昧。 騃:癡傻。 三十六失:一、不孝父母;二、輕慢尊長朋友;三、不敬三寶;四、不信經法;五、誹謗沙門;六、讦(音潔) 露人罪;七、恆說妄語;八、誣人惡事;九、傳言兩舌;十、惡口傷人;十一、生病之根;十二、斗诤之本;十三、惡名流布;十四、人所憎嫌;十五、排斥聖賢;十六、怨黩(音讀) 天地;十七、廢忘事業;十八、破散家財;十九、恆無慚愧;二十、不知羞恥;二十一、無故捶打奴僕;二十二、橫殺眾生;二十三、奸犯他妻;二十四、偷人財物;二十五、疏遠善人;二十六、狎近惡人;二十七、常懷恚(音會) 怒;二十八、日夜憂愁;二十九、牽東引西;三十、持南著北;三十一、倒溝臥路;三十二、墮車墜馬;三十三、逢河落水;三十四、持燈失火;三十五、暑月熱亡;三十六、寒天凍死。 -----摘自果卿居士《漫談慈悲梁皇寶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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