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有心向上、向善、向好,總是善的因果,這時如果有求於朋友助他一臂之力,只要是好的朋友、有力量的朋友,都會不吝伸出援手。反之,即使親如父子,如果兒女所做非法,素行不良,為非作歹,卻不斷向父母需索無度,明理的父母也不會滿足他,否則愛之適足以害之。
同樣的,我們求助於神明的保佑,如果是如法而求,不做違背因果之想,就等於官員不是用賄賂,不是私相授受,不是私自圖利他人,不是假公濟私,那麼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都能獲得一些助緣。
不過,佛教是一個講究因果的宗教,所謂因果,就是種什麼因,就得什麼果;相對的,你想怎麼收獲,就必須先怎麼栽種。所以一個人只要自己培養的福德因緣具足,即使沒有神明幫助,只要緣分一到,什麼都能如願;如果沒有福德因緣,即使向神明求助,不說神明不能私自以他的權力來決定一切,即使他有神通威力,如果不依法行事,也不稱之為神明。平時我們看到一些人對神明有所祈求時,總是備辦三牲四果到廟裡拜拜,或是承諾裝金塑像;人間的貪污賄賂,都於理不合,何況人與神道交往,更要以道德、信仰、慈悲來廣結善緣,才能得道多助。
在佛教裡,一般人總以為佛陀神通廣大,法力無邊,想要做什麼就能做什麼。其實,佛不度無緣之人,佛陀也有無奈的時候。
有一個壞人名叫乾達多,一生作惡多端,唯一做過的一件好事,就是有一次走路時,看到一只蜘蛛,本來一腳就要踏到蜘蛛的身上,可是心念一轉:這一腳踏下去,蜘蛛就死了。由於當下生起一念的善心,趕緊收起將要跨出的一腳,於是救了蜘蛛一命。
後來乾達多死後墮入地獄,蜘蛛有心想要報恩,佛陀也想滿足蜘蛛的願望,於是把蜘蛛絲一直垂放到地獄裡去救乾達多。地獄裡受苦的眾生一見到蜘蛛絲,也都爭先恐後地蜂擁過來攀住它,想要離開地獄。這時,乾達多嗔心一起,用手狠狠地推開眾生,說道:“走開!這是我的蜘蛛絲,只有我可以攀上去,你們走開!走開!”
由於乾達多的猛然用力,蜘蛛絲斷了,乾達多和所有的人又再度落到地獄裡面去。佛陀這時十分感慨地說道:“由於眾生自私、嗔恨,一點利益都不肯給人,對人不夠慈悲,不與人結緣,縱使我有心想救他們,也是無可奈何啊!”
所以,佛教認為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任何力量都不能主宰我們的命運,即使天神,也無法操縱我們的命運,我們才是決定自己命運的主人,我們是創造自己命運的天才。神明沒有能力把我們變成聖賢,上天也不能使我們成為販夫走卒。成聖希賢都要靠自己去完成,所謂“沒有天生的釋迦”,只要我們精進不懈,慧命的顯發是可期的。
因此,自己的命運要靠自己創造,不能把自己的幸福依賴、寄托在別人身上。一個人的一生,並不是靠父母師長的愛護,就能立身處世,必須有自己的能量,才能成功立業,別人只是助緣,自己才是主因,所謂“天助自助者”。自己不去勤奮努力,卻一味地祈求神祇賜予,這是“緣木求魚”。就如同種田的人,自己不去開墾、耕耘、鋤草、施肥、引水灌溉等,如此即使向神明磕破了頭,也不會有金黃飽滿的稻穗可以收獲。
總之,命運是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才能主宰自己的命運。所謂“求神明,拜神明,不如自己做神明”。我們向神明求助,只是增加希望和力量,但終究要自己努力,神明不能給你財富。神明不是我們的經紀人,也不是我們的會計師;聘請一個經紀人、會計師,也要有利潤給他,簡單的幾根香蕉、幾顆蘋果,就要求神明賜給富貴、發財、平安,這是不可能的。再說,我們求神明,這是建立在貪念上,所求本身就不合法;沒有善因,哪能有善果呢?求神明,應該求其加被,讓自己有智慧、慈悲、勇氣、忍耐,讓自己從信仰中產生力量與智慧,如此才能究竟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