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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對佛教“業力”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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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現代心理學描述了人類意識活動的一種現象,或者說人腦的一種功能,那就是對於具體事物或者概念、理論,人們可以利用以前的經驗知識將未能體驗或未能了解的部分自動推理出來,補充上去。這使得我們在看見一個被遮住身體的人時,憑借頭部即可認知全身,而不會被半個身子的表象嚇壞。同樣,這也是生活中我們常常贊許的一種能力——“舉一反三”的根源。這種與生俱來的認知能力使得我們的推理思維超越了地球上的其他動物,成為萬物之靈。但是,這種能力同樣會引發認知上的問題——實際情況千變萬化,當大腦根據經驗常識推理的部分與真實情況有差距時,這種大腦機制就會讓我們的認知發生錯誤,產生錯覺。所以,這種大腦機能令人類的認知能力極大提高,同時也加大了人類認知錯誤的風險。在我看來,這個問題也許就是佛教中常說的“所知障”的現代科學解釋。

  為什麼要在談“業力”之前提到“所知障”呢?

  我們知道因果輪回理論是佛教的基礎理論,這個理論得以成立的核心問題就是業力——正是因為業力,因果之間才有了某種必然聯系,有情眾生才能夠生死輪回。

  但是,與現代理論的建立方式不同,佛經是佛應機而說的,是佛針對弟子所提問題的解釋,並非現代科學中常見的系統性的著作,因此,並沒有一部直接、系統、全面、完整建立三世因果理論的經典。而這一理論更多的是他的弟子和後學教徒,在諸多經典的基礎上,依據自己的修證和理解,總結出來的。這些後學弟子有可能理解到了佛的真意,也有可能出現誤解。這樣,教外之人依據自己之前的經驗誤解佛法,教內學人執著於前面的認知,學教而迷教,就都不足為怪了。

  既然“所知障”人人皆有,只是深淺不同,那麼要如何避免我們在理解“業力”問題時的偏差呢?那就要放下個人偏見,認真學教,學習已經在歷史上得到認可的佛教論著,幫助我們來化解“所知障”的問題。

  二、“業力”概念理解中出現的問題

  到底一個“業”的理解會引發了哪些問題呢?

  首先,佛法中,“業”具有這樣的含義。所謂“業”者,為造作之意,具有決定、招感的功用,意謂行為、動作、行動、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動,或單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的生活。若與因果關系相結合,則指由過去世行為延續下來所形成的力量。另外“業”亦含有行為上善惡、苦樂等因果報應思想,以及前世、今生、來世等因果輪回的思想理論。業力是有情眾生生死輪回的根本,是佛教因果理論的主要表現。

  在這樣的概念中,如果以世間慣有的思維來看,業力既然有決定、招感的功用,是有情眾生生死輪回的根本,那麼它就應該是實有的,不僅業是實有,而且業因業果具為實有。

  為了“業力”實有的成立,教內各家又建立了種子現行說,神我不滅說,阿賴耶識持種子不失說等一系列學說,並引經據典,論證自己才是領會佛陀真意的。

  面對種種言之鑿鑿的業力理論,初學者對“業力”問題更容易產生理解的誤區。有的人將“業力”視為宗教恐怖主義,認為那僅僅是佛陀為導人向善,恐嚇惡人而說的,因此不能對因果輪回理論升起信心,而退失道心。有的人又將“業力”視為實有,落在一句佛乃“真語者實語者”的桎梏之中,懼怕果報而對一切因緣作為都心生恐懼,因此越來越消極,甚至產生抑郁厭世的情緒。

  三、《中論》龍樹菩薩的啟發

  實際上,在中觀學派看來,無論是各家有所得的實有業果,還是初學之人的斷常二見都是錯誤的。世出世間一切法不離“緣起性空”四個字。“業”也不例外。倘若業力實有,業果不虛,又怎能說自性“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呢?所以,業自性本空,假緣而起。雖空起宛然有;雖有性畢竟空。正如龍樹菩薩本品最後一頌所喻:“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皆如幻如化,如炎亦如響”。

  如果能夠仔細閱讀《中論》的第十七品《觀業品》,在龍樹菩薩破斥外人錯誤觀點的同時,業力的“緣起性空”的實相更會展現的淋漓盡致。而我體會最深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中論破各家言說,演業力“畢竟空”之實相,絕非破壞佛的因果輪回理論,而是要我們正確認識業果輪回,在正見的基礎上,升起對因果輪回的正信。

  教內有一種認識,認為中觀“畢竟空”的思想會破壞因果輪回理論,妨礙教眾深信因果。其實,且不論一般人將“畢竟空”理解為實有一個空的錯誤,僅僅就對因果理論的認識,筆者認為“正信”就要比“深信”更符合教義。

  所謂的正信因果,不是僅僅相信有三世因果,而是正確理解因果理論的內容,佛陀如何建立起因果輪回理論,最重要的是佛宣講因果理論的目的是什麼。只有把握了這三個問題,才不會落入“迷信”,才符合佛教“覺悟”的本意。

  佛陀講法四十九年的目的是要眾生入佛知見,開悟成佛。種種法門都是為了讓眾生去除我法二執,見思二惑。因果輪回理論也是一樣。因此,通過因果輪回,我們需要明白的是此世“我”乃假名、乃幻像,乃化身,從而升起契入實相,證果成佛的願力。所以,佛說因果,而非因果,是名因果。

  如果拋棄佛法所強調的“緣起性空”,就變成從有所得的角度來理解因果,必將落入斷常二見,而無法令這個理論起到破除我法二執的真正效果。

  再以因果理論中的重要環節“業力”具體而言,論主表示業力從體相而言,都是無所得,畢竟空的。

  從體上講,頌文雲:“業住至受報,是業即為常;若滅即無業,雲何生果報”。這就是討論業如果存在,應該存在於什麼時候。既然業是使因果相續的力量,那麼業果形成的時候,業就有滅或不滅兩種狀態。如果業果生起後業方滅,這就說明業是常,但是業是有為法,這和有為法生滅變化的無常本質相抵觸;如果業果未生,業已滅,那就是無業也可以得業果,這就破壞了有因方有果的因果規律。既然覓業果已生未生均無業力存在,可見業體是無自性無所得的,並沒有一個主宰眾生生死流轉的業力真實存在。

  就相而言,三世因果相續的現象似乎說明著有定性的業存在著,使得果報不失。這種說法,雖然在現象上說得通,但是只要略通教理的人就知道,在修道位上,輪回業力已經不能影響修行者,固有不退轉之說,說明這種不失法非實有,而是緣起法。因此,論主認為這種理解“不離斷常過,是故不應受。”

  正如頌文之後所喻:“如世尊神通,所化變化人,如是變化人,復變作化人。如初變化人,是名為作者;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為業”,其實,業力果報六道雖宛然而體常四絕,體常四絕而六道宛然不失。其次,業力概念的理解必須放在佛法“二谛”的大前提下考慮。

  佛法的根本思想是“二谛”思想。所謂“二谛”即是俗谛和真谛,也叫第一義谛和世俗谛。真俗二谛在一定的意義上說,真谛指絕對的真理,是超世間法來說的真理。世俗谛是指相對而言的真理,也說是世間所說的真理,是說世俗的經驗來說的真理。所言“谛”者是真理的意思,或者說是真實不虛的意思。一般把不變的真理叫“谛”。真俗二谛是事物所具有的兩種真理。從某種意義上說,緣起性空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就是真俗二谛。因此,吉藏大師將其重申為“四重二谛”,以求更加完善的表達“二谛”中蘊含的“中道”實相。

  因此,既然“二谛”是事物或者說萬法具備的兩種真理。那麼,“業力”也不能違背“二谛”標准,中道原則。對此,論主用了兩句頌文來說明。

  這第一句頌文“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業果報不失,是名佛所說”是說“業”雖畢竟空,但不是斷常之見。此空是有空,雖有宛然空,雖空不住空,故不斷;同時,雖有非常,破常見,因為此有是空有,故有非常。

  “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是第二句頌文,主要從第一義谛(即真谛)的角度再次重申諸法緣起性空,自性空寂的實相境界。

  只有從真俗二谛的角度,圓融理解“業力”緣起性空的狀態,才能夠真正體會因果理論,堅定修學的信心和願力,從而真正忏悔業障,得到真是受益。

  此外,要判斷觀點、理論適合合乎佛陀的教義,怎麼辦?此處論主為我們示例,從某種程度上講,“二谛”中道可以作為衡量觀點、理論是否符合佛陀本意的一把標尺。

  第三,萬法平等,所謂善惡之別,不在法而在人。

  從這一品中,我們還會發現一個問題。這一品所破理論不是外道,皆是佛教內不同教派的思想理論。這些教派在闡述自己觀點時,引經據典,找出很多理由論證自己所言乃佛陀所講,真實不虛。我們乍讀起來,也感到外人的觀點的確很有道理,一時難以分辨。同樣是學教,同樣引用佛經,同樣的一段經文成為不同觀點,甚至是相左觀點的證據,這說明了什麼?

  筆者以為,這說明學習教理,理解教理,認識的目的和出發點很重要,必須摘下“我之知見”的有色眼鏡。如果學人的目的是證明自己的正確,而從這個目的出發,揀摘佛經,那麼就很容易出現這一品中諸派“學教迷教”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我們也談不上學佛,只能是學自己。

  因此,諸法平等,所謂“高下善惡”,只在人的分別之心。在學教時,一定要對這一點保持清醒的認識,才能真正以經論為工具,入佛知見。

  總之,通過學習《中論》“觀業品”,筆者加深了對“業力”問題的理解。由於篇幅有限,個人水平不足,所介紹的只是這一品內容中“管中窺豹”的一小部分。實際上,《中論》之博大精深,學教學論之重要,非身臨其境是難以體會其中之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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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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