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早在菩提樹下悟道時,就澈悟了“緣起性空,性空緣起”的真理。
佛陀這樣教誨他的弟子:從緣起法則來看,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緣才出現的,所以,其本來是不存在差別的,如果感到有差別,那是我們的偏見。
虛空本來是沒有東和西的區別的,我們規定出來東和西的區別,執拗地強調東和西。
數字本來是從一到無限數,每一個數字都是一個完整的數目,在數量上並無多與少之分,而我們出自私欲,規定了多少之分。
本來是既無生也無滅,而我們卻認為生死有別。這都是我們的偏見。
我們根據自己的想法,執著於財富、執著於金錢、執著於名譽、執著於生命。
我們拘泥於有無、善惡、正邪和一切事物,從而加深了生命的迷惑,帶來了痛苦和煩惱。
佛陀進一步舉例說:有一個人在進行長途旅行,路上見到了一條大河。他覺得大河這邊有危險,大河彼岸似乎是安寧的。於是他做了個木筏,乘了木筏安然地到達了彼岸。他認為,“這個木筏使我安然地渡過了大河,幫了我的大忙,所以不能把它丟掉,要把它背在身上,帶到目的地去。”
那麼,這個人對木筏做了他應做的事嗎?不能這麼說。
這個比喻說明:“即使是正確的事情也不應執著,應該把它丟開。何況不正確的事物,更應該把它丟開。”
佛陀超脫了一般思惟。佛陀超脫了差別心,認為世界猶如空中的浮雲和幻覺,捨和取都是空,這就是性空。
佛陀說:“一切事物都離開了有無的范疇,都是非有、非無、無生、無滅。”也就是說,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緣構成的,事物本身的本性並沒有實體性,所以說是“非有”;因為是由因緣構成的,所以說是“非無”。
所謂覺悟就是懂得這個真實的道理,擺脫一切妄念。
如果認為,由於因緣而出現的事物,能夠永久的原封不動地存在下去,那就是“常見”,是錯誤的觀點。如果認為它會完全消失,那就是“斷見”,也是錯誤的觀點。
這些“斷、常、有、無”並不是事物本身的形態,而是由於人的執著才產生的。而一切事物本來是超越這種執著的形態的。
物體都是由緣而產生的,所以都在變遷,並不是具有實體和永遠不變的。因為有變遷,所以像幻覺,然而其本身在存在時又是真實的。
人類看到江河就認為是江河,而把水看成是火海與毒焰的餓鬼,就不認為是江河。所以有水的江河對餓鬼來說,不能說“有”,而對人來說不能說“沒有”。
同樣的道理,一切物體都不能說“有”,也不能說“沒有”,是同幻覺一樣的。
然而,除了這種幻覺般的世界以外,既不存在真實的世界,也不存在永遠不變的世界,所以把這個世界看成虛假的東西是錯誤的,把它看成真實的世界也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