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過三”其實有道理
有這樣一則伊朗故事:一位阿訇(宗教教師)到一個地方講《古蘭經》,可只有一位養馬人在。阿訇問養馬人:“除了你以外沒有別人了,我還講不講呢?”養馬人答:“如果我到馬廄去,看到所有的馬都跑了,只剩下一匹待在那兒,我還是得給它喂食。”阿訇聽後便開始講經,一下子講了兩個多小時,當他想聽聽這唯一的聽眾贊揚他講得多精彩時,養馬人說:“如果馬廄只剩下一匹馬,我不會把打算給所有馬的飼料都喂給這一匹馬。”
生活中,你有過類似的感受嗎?一個創意很好的廣告,剛看到的時候,會賞心悅目,但如果短時間內重復看到,就會產生厭惡感。孩子很頑皮,經常打鬧,你會時常對他進行批評教育,可他卻“充耳不聞”。領導作報告發言時,如果就一個問題三番五次地重復,你會失去聽下去的興趣。這些現象的背後,反映的正是心理學中的“超限效應”:因為刺激過多、過強和過久而引起心理極不耐煩或反抗的心理現象。通常表現為給予的信息量超過了他人的承受能力。
俗話說:“事不過三”。與人溝通或是勸說時,哪怕是父母、夫妻之間,也最好不要超過三次。因為說三次對方都不改,再說只會招致反感。
因此,與他人溝通時,要把握好說話的前三次機會。第一次,為了達到“慎於始”的效果,應以莊重的態度把事與理說清楚、講透徹;第二次,可以通過明示或暗示的方法進行提醒;第三次則盡量以诙諧幽默的方式來說,不要給他人造成壓力。同時,向他人傳遞信息時,需衡量對方的知識、閱歷水平,不要盲目“硬灌”。因為超過了對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就如同對牛談琴,毫無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