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居士應該具足五個條件,稱為五法具足。
在《雜阿含經》卷三三第九二七經等的規定,在家居士應該具足五個條件,稱為五法具足,那就是:
一、信具足
信心第一要緊,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問題都不必談。對佛教,首先要有正確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們離苦得樂,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說,由僧眾結集、傳流、住持、弘揚,所以也要信仰。合起來,便是信仰“佛、法、僧”,稱之為三寶。信仰的入門便是皈依三寶,皈依三寶是將整個的身心無條件地汩沒在三寶的光輝與恩德之中,皈依三寶之後便能從三寶的啟導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
二、戒具足
主要是指五戒——不殺生(不殺動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盜、不邪YIN(不與夫婦之外的異性交媾)、不妄語、不飲酒。五戒本是三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三寶與受持五戒,本不該看作兩個階段的兩層意義,如果皈依了三寶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學校登記注冊而不真去上課求學,那只是種善根而得不到現實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業,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連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豈能解脫生死?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為現實環境之所不許,那也不妨於五戒之外,可以另於每月陰歷的六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後兩日),受持以一日一夜為期限的八關戒齋,所謂八關戒齋是指:1、不殺生。2、不偷盜。3、不YIN(一日一夜不可與異性交媾)。4、不妄語。5、不飲酒。6、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觀聽。7、不坐臥高廣大床。8、不非時食(俗稱持午,過日中之後,只許飲水,不得進食。)
如果修菩薩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薩戒,這雖不是《阿含經》中的規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確有受持菩薩戒的必要,因為受戒一事相似於宣誓,且比宣誓的意義更莊嚴,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惡性極強的防腐劑。
三、施具足
施的內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師長、三寶,以悲憫心布施孤苦、貧病,以公益施捨促成社會大眾的福利。
四、聞具足
持戒、布施是重於福德的培養與經營,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見並期如理奉行佛法,那就必須從聞法入手。看經也是聞法之一,但是經義博大精深,親近善知識,“往詣塔寺,專心聽法”的點化講授,仍是必須,這也是居士進寺院的最大目的。
五、慧具足
這是對於真谛的體會或領悟,也是從聞法的精進實踐而得的一種實證經驗。佛陀時代,每對俗人說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聞法而見谛、證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