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至圓通疏鈔菁華
淨土法門法師講述
楞嚴者、一切事究竟堅固也。圓通者、聖性法門、無不通也。勢至、啟教之人。念佛、修行之法。文雖二百四十字、義括淨土諸典。教機法喻。生佛感應以遍含。自自他因果而該徹。作心境之月燈。聖凡之舟楫。
念佛教興、具多因緣。(一)指出捷徑修行門路。(二)直示當人念念自心佛。(三)欲令悟入佛之心性。(四)為顯生佛心無差別。(五)度脫凡外橫超三界。(六)接引權小圓成佛果。(七)充足三輩無有疑悔。(八)利益今後周遍無盡。(九)頓攝六根證圓通境。(十)疾空障惱定生佛土。
一.華嚴經、德雲首宣念佛法門。馬鳴菩薩立論之祖。念佛與止觀並重。楞嚴勢至念佛一章、列在圓通。禅宗不能抑蓮宗為非歸源見性之途也、明矣。
二.蓮師雲:念一佛名、換彼百千萬億之雜念也。即念即空、居然本體。非於念外、別得菩提。
三.楞嚴雲:佛告阿難。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四.則此章經、誠為銷業之巨冶、愈病之靈丹、修心之捷徑、求生之要術也。若能常持、無苦不除。無樂不與。無願不遂。無果不得。
五.偈雲:一日無常到。方知夢裡人。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
六.楞嚴雲:臨命終時。未捨暖觸。一生善惡。俱時頓現。
七.行願品雲:是人終時。一切諸根、悉皆散壞。一切親屬、悉皆捨離。一切威勢、悉皆退失。象馬車乘、珍寶伏藏、無復相隨。唯此願王、於一切時引導其前。一剎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見彌陀佛、及諸聖眾。
八.善導雲:假饒金玉滿堂。難免衰殘老病。恁汝千般快樂。無常終是到來。惟有徑路修行。但念阿彌陀佛。
九.信輪回最苦。信念佛最妙。信此土修行、難成道果。信願生彼土。乃至十念、決得往生。信報生人天、福盡還墜。信一生樂土、永不退轉、當成正覺。信一稱佛名、能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信念佛之人、彌陀攝取。病中救護、命終來迎。
十.願消業障。願滅眾苦。願心開。願見佛。願淨業成。願生安養。願授記。願度生。
十一.身禮像、口稱名、心觀想、俱要專一、絕無散亂。
十二.萬緣放下。身心解脫。才有病患、莫論輕重、便念無常、但念阿彌陀佛。
十三.念佛有六勝益:一、諸佛菩薩護念。彌陀住頂放光。諸天神將、晝夜冥加。二、惡鬼毒藥、皆不能害。三災八難、鹹悉消除。三、宿障冰清、怨命解脫。四、氣力充滿、無諸橫病。五、睡夢吉祥、見佛色像。無有非人、奪其精氣。六、現為一切禮敬、臨終三聖接引。
十四.念佛法門。大小並收。利鈍均攝。事理圓融。性相無礙。
十五.即佛是心、無一心而非心佛。即心是佛、無一佛而非佛心。
十六.心一憶也、佛佛全彰。佛一稱也、心心頓顯。
十七.眾生念佛、佛在眾生心內。佛念眾生、眾生在佛心中。
十八.是心作佛、心不念而佛不作。即佛顯心、佛不稱而心不顯。則知念佛一門、誠為見性成佛之妙法矣。
十九.起信雲: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性佛一顯、果佛自證。
二十.圭山雲:今知心是佛心。定當作佛。不其然乎。設離念佛門外、而欲速見性成佛者。是捨其近易、以求諸遠難也。
二一.起信雲:專念阿彌、修善回向、願生彼界、終得見佛。
二二.諸余法門、淺則上根不被、深則下根絕分。唯此一法、利鈍兼收。如水清珠、到處便益。故當信受行持。
二三.十界因果、皆唯心現。若一念心、嗔恚邪YIN、即地獄界。悭貪不施、即餓鬼界。愚癡暗蔽、即畜生界。我慢貢高、即修羅界。堅持五戒、即人法界。精修十善、即天法界。證悟人空、即聲聞界。知緣性離、即緣覺界。六度齊修、即菩薩界。真慈平等、即佛法界。
二四.今此教念佛者、欲人念我自心、成我自佛。雲何捨自心佛。孤佛教耶。
二五.菩薩了知諸佛、及一切法、皆唯心量。得隨順忍。捨身速生極樂淨土。
二六.梵網雲:信知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我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
二七.汝心佛者、未成佛也。彌陀佛者、已成佛也。未成佛者、久沉欲海、具足煩惱、杳無出期。已成佛者、久證菩提、具足威神、能為物護。是故諸佛、勸令念佛。
二八.眾生若不念佛、聖凡永隔、父子乖離、長處輪回、去佛遠矣。所以文殊普賢等諸菩薩、皆願念佛往生、況我凡愚人耶。
二九.觀經雲: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是故教人念佛。
三十.經雲:諸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眾生心想中。若眾生心憶佛、現前必定見佛。
三一.大本雲:菩薩欲令眾生、速疾安住無上菩提者、應當起精進力、聽此法門。又華嚴十地、始終不離念佛。
三二.偈雲:菩薩清涼月、常游畢竟空。眾生心垢淨、菩薩影現中。則知眾生淨念彌陀、定放光明。心水不淨、菩薩圓通月境、亦不現矣。
三三.末法修行、多諸障難。邪魔娆亂、佛道難成。今修念佛三昧、承佛願力威神。疾除煩惱、頓破無明。五蘊魔銷、三身佛現。當生極樂佛土、成真應二果矣。
三四.信願、攝根淨念、是不退菩提因行也;得三摩地,第一圓通,是不退菩薩果德也。憶念彼佛、因也;現當見佛、果也。念見近佛、因也;心開香嚴、果也。念心入忍、因也;攝人歸土、果也。
三五.能念大勢佛、能攝六根妄、能接念佛人、故名為勢至也。假此菩薩為發起者。表念佛法門、能發智光、得大勢力。離三界苦、取淨土樂也。
三六.念佛一門、能攝信等五十二位諸法行故。
三七.信佛是心、信心作佛、即攝十信法行。住在三昧、觀佛實相、即攝十住法行。行念佛行、度念佛人、即攝十行法行。回念佛心、向佛心住、即攝十向法行。心地觀佛、地如佛地、即攝十地法行。憶佛念佛、去佛不遠、即攝等覺法行。心想佛時、是心即佛、即攝妙覺法行。則知超凡入聖、唯有念佛為妙矣。
三八.十二如來、相繼一劫、表十二時中、於自性佛、淨念相繼、打成一片。不得彈指頃、念世間五欲。則無量性光、自然發明也。
三九.念佛有四。(一)稱名、謂聞說佛名、一心稱念。(二)觀像、謂設立尊像、注目觀瞻。(三)觀想、謂以我心眼、想彼如來。(四)實相、即念自性、真實相佛。
四十.清涼雲。約能念心、不出五種。(一)緣想境界念佛門。(二)攝境界唯心念佛門。(三)心境無礙念佛門。(四)心境俱泯念佛門。(五)重重無盡念佛門。
四一.三昧、此雲正定、亦雲正思。正心行處。一心念佛、名正定心。若他念者、即名邪思惟也。
四二.三昧、是禅觀通名。念佛、是一行別目。又此念佛三昧、亦名一行三昧。亦名諸佛現前三昧。般若三昧。普等三昧。
四三.系心一佛、專稱名字。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念一佛功德、與念無量佛功德無二。若得一行三昧者、諸經法門、皆悉了知。
四四.佛言。閻浮提人、心多雜亂。令其專心一境、乃得往生。若念十方諸佛、境繁意散、不成三昧。況諸佛同一法身、念一佛、即念一切佛故。
四五.一心念佛、心同佛也。心同形亦同、形同影亦同、不唯此世、乃至生生世世、形影皆同也。
四六.母念子。慈止一世。佛念眾生、慈心無盡。世世相隨、無有退轉。
四七.高齊大行和尚雲:宗崇念佛、四字教诏。謂信憶二字、不離於心。稱敬二字、不離於口。任意早晚、終無再住娑婆之法。此為念佛第一要策。
四八.但念彌陀、即是念諸佛。華嚴問明品雲: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
四九.觀經雲:見無量壽佛者。即見十方無量諸佛。
五十.往生淨土、要須有信。信千即千生。信萬即萬生。信佛名字、不離心口。諸佛即救。諸佛即護。心常憶佛、口常稱名、
身常尊敬。始名深信。五一.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
五二.諸佛正知、從心想生、故須理念。心想佛時、是心作佛、故須事念。
五三.佛為外境、心為內境。憶念功成、自然證知、心無佛外之心、佛無心外之佛。唯一法界、普融無盡。
五四.凡涉歷緣務而內心不忘於佛、謂之憶念。譬如世人切事系心、雖經歷語言、去來坐臥、種種作務、而不妨密憶前事宛然。念佛之心、亦應如是。
五五.若或失念、數數攝還。久久成性、任運常憶。又復覺心微起惡念、即便憶佛。以佛力故、惡念自息。
五六.攝根淨念。即彌陀經一心不亂、一向專念、觀經一心系念也。
五七.事則能所緣歷、心佛分明。唯此一念、更無余念。念念相續、成就定力。理則能所一如、心佛不二。唯此一緣更無余緣。緣心自在、成就慧力。
五八.佛有二加被。一者無障則顯加、令其親見。二者障重則冥加、暗令得益。
五九.普賢雲:有諸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我時分身、皆至其處。縱彼障深未得見我、我與其人、暗中摩頂、擁護令就。
六十.念化佛、善根發相者。於念佛三昧中、忽然憶佛修六度萬行、成三十二相。身有好光、心有智慧、說法利生、降伏魔怨。作是念時、生敬愛心。開發三昧、增進佛行。或於定中、見佛身相、心淨信解。或於夢中、聞佛說法、覺悟佛心。
六一.業障發相、亦開四種:(一)昏沉暗蔽業障發相:謂念佛時、即便昏睡。沉暗瞪瞢。無所記別。令諸禅觀、不得開發。(二)妄念散亂業障發相:欲修觀時、雖不昏沉、而生邪想。欲作四重五逆十惡毀戒等事。展轉生續、無時暫停。因是三昧、不得現前。(三)惡境逼迫業障發相:將入定時、雖無妄念、而有惡境。或見焚溺。或聞震擊。或無頭手。或墮山海。如是逼迫、令其驚怖。所發道心、障礙不起。(四)病事苦惱業障發相:當念佛時、雖無上境、而身忽然生諸疾病、苦惱百端。或為世間種種事務、牽連不斷。因是無生、不能證入。
六二.對治、除滅。亦開四門:(一)治滅昏沉障:應教念化佛三十二相中、隨取一相。或取白毫相。閉目而觀。若心暗鈍、懸想不成。當對一尊端嚴佛相、緣之入觀。若不明了、即開眼觀、復更閉目。如是想時、心眼開豁、即破此障、無復沉睡。(二)治滅妄念障:應教念報佛所有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三昧解脫、一切種智、不可思議無量功德。普現色身、利益一切。神通變化、摧伏魔外。如是念佛善法功德、一切邪惡、心心數法自然銷滅。(三)治滅惡境障:應教念法佛。法佛者、即是平等法性。空寂無為、無有形相。既無形相、焉有境界逼迫。境界空故、即是治滅此障。(四)治滅病事障:應教念十佛。緣佛菩提威勢力持本願功德、不為世間事務牽纏。緣佛福德相好莊嚴意生身相、不為一切病苦所惱。念佛法身、猶如虛空。隨其智力、應化一切。非如眾生、煩惱陰身。八苦交煎、世事纏縛。如蠶作繭、無出頭日。如是念時、此障即滅。故知存心念佛、廣大功德、無有不成。深重業障、無有不滅也。
六三.所現相好、不與經合者、是為魔事。不與本所修行合者、是為魔事。
六四.善根發者、則報因境相、暫現便謝。習因善心、相續不斷。若是魔所作者、則報因境相、久久不滅。或謝去更來擾亂。習因善心、暫發還滅。或倏爾變成惡念。
六五.謂見善相發時、能令心識動亂、煩惱增重、眾多妨礙、不利定心、悉屬魔作。若見善相現已、雖未證禅定、而身心明淨、善念開發、煩惱輕微。或三昧開通、身心快樂。內外安隱、氣色光潤。煩惱寂寂。功德巍巍。此為善發相也。
六六.若邪正未了。當用二法對治:(一)止法:謂深入三昧、一心念佛。於所現相悉知虛诳。但平心住定、不取不捨。如是息心、寂然不起分別時。若是聖境、則定力逾深、善相如法。若是魔境、現相不久自壞。縱發亦不如法。(二)觀法:謂觀真空法界、念虛空法佛。推檢現相、不見生處。相空寂故、心念亦寂。知魔界如。即佛界如。離真如外、無一法相。如是觀念。佛法自當現前。魔境自然消滅。
六七.修淨業人、具三種力:(一)念力。(二)本有佛性力。(三)佛攝取力。雲何邪魔、得便擾害。
六八.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六九.以真正淨念、除滅邪妄濁想、內想不起、外境自寂。內外法空、一切無生。仁王雲:一切法空、得無生忍。又無生忍、亦得名無滅忍、無住忍。
七十.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生前以威力加持、令不退念。臨終以願力接引、令得往生。
七一.慈雲雲:不值佛、不聞法。惡友纏、群魔惱。受輪回、墮惡趣。塵緣障道、壽命短促。修行退失、塵劫難成。此即娑婆十種苦也。常見佛、常聞法。聖賢會、離魔事。輪回息、無惡道。勝緣助道、壽命無量。入正定聚、一生行滿。此即安養十種樂也。
七二.生極樂四意:(一)有緣故。彌陀願重、偏接娑婆人。(二)使眾生歸憑情一故。若說十方皆妙、初心茫然、無所依托。(三)不離華藏故。極樂去此十萬億剎、即在華藏第十三層、未出剎種外。(四)即本師故。經雲:或有見佛無量壽、觀自在等所圍繞。既贊本尊遮那之德如是。豈非本師隨名異化也。事則從此界、歸彼界。見彌陀、居極樂。理則返不覺、還本覺。見自性、居唯心。
七三.聞說佛名、為聞慧。憶想在懷、為思慧。持念不忘、為修慧。菩薩履三妙慧、淨土往還。
七四.聞念佛門、心不疑貳、謂之信。信已而解、心起樂欲、謂之願。願已而念、心勤精進、謂之行。彌陀經雲:若有信者、應當發願、執持名號。
七五.五逆罪人、臨終十念、得往生者、亦得不退、成正定聚故。准知罪人十念、即名器矣。反顯世人雖行眾善、於彼佛土、無信行願、亦名為非器也。
七六.若七日七夜、禮念佛名。三心(至誠心、深心、回向發願心。)六念(佛、法、僧、天、施、戒)。讀經解義。深信因果。持戒利生。發心發願。回向求生者。真佛與化佛來迎、乘金剛台、即得華開、見佛聞法、悟無生忍、受諸佛記。此名為上品上生也。
七七.雖具五逆、不謗法者、必定得生。如兼謗者、亦不生也。所謂信則決定生、是也。
七八.大本雲:信樂不疑、乃至一念。念於彼佛、亦得往生。
七九.善導、千念而飛千光。少康、十聲而出十佛。華嚴偈雲:以佛為境界、專念而不捨。此人得見佛、其數與心等。
八十.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楞嚴五雲:我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