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找終身伴侶的時候,只看相貌,根本不觀察對方的人品和條件。其實第一應該看人品,這是最重要的;第二應該看必備的一些條件,家庭背景等,這也是很重要的;第三才是看容貌。但是現在的人都顛倒了,把容貌放在第一位,條件放在第二位,人品放在第三位。甚至有些人根本不觀察、不考慮人品。
應該先觀察人品,為人怎麼樣,然後反復斟酌,這是最重要的。如果人品不錯,家庭背景也不錯,容貌還可以,然後仔細考慮、思維,跟自己是否合適,能否白頭偕老,最後再決定是否組合一個家庭,這叫成家。決定之後就不能輕易改變了。
現在很多人新鮮感過去就離婚。有的新鮮感過得快,幾個月後就要離婚了;有的新鮮感能持久點兒,能夠堅持一年或幾年,然後就要離婚了……不應該這樣。這是自己做出的決定,你要理智,這是過日子,跟誰過都差不多,為什麼要換來換去呢?應該堅持,不能動搖。若是動搖了,遇到了另一個看似更好的,就開始要拋棄先前的伴侶了,這是壞人。
還有很多這樣的人,最困難的時候在一起,一旦自己有點出息了,就背信棄義,這種人不會有好下場的。我們不能這樣,這是違背因果,也是在糟蹋自己的人格。因果是不假的,一切所做都是不會浪費的。所謂“縱經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會聚時,果報還自受。”這樣做將來要遭受痛苦,遭受報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