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忍心殺了自己的孩子嗎?給他一條生路!轉發就是救命~
2015-05-02
“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就是呆在母親子宮裡的十個月”初次看到這句話我覺的不合情理,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生命的吶喊》一部關於女性墮胎的記錄片。該片真實的記錄了胎兒寶寶是如何被殘忍殺害的過程。這部影片用新的音波技術,讓我們看到胎兒寶寶在子宮裡的輪廓。原本很安詳的吸著手指頭。不久,有一樣東西伸了進來,破壞了他的安寧,小生命起先並未發現,後來發現了。他開始害怕,躲藏,翻來翻去,當他翻向鏡頭時,我看見他的嘴巴是張開的。他的心跳平均由一分鐘一百四十下快到二百下。可見寶寶當時有多害怕。他拼命掙扎,但是他的掙扎無法反抗抽吸器,於是身體被一塊塊的撕掉,跟著看到死去的孩子被一塊塊肢解,頭部被壓碎,然後被吸出子宮。看過這部影片的人。沒有人還會講“無痛”的墮胎。執行這個手術的醫生,也不忍心看完這部影片,沖出播放室,雖然他曾做過上萬次這樣的手術,但那以後也沒再做過一次。
大部份的墮胎是在十二周左右進行的,胎兒仍然很小,可以用一個強力抽吸器把他吸出。這個抽吸器的吸力是普通家用吸塵器的二十五倍。抽吸的力量撕裂或攪擰胎兒的身體,在將身體逐步撕開,直至剩下頭部,胎兒的頭部太大,無法通過抽吸器,所以需要用鑷子插入子宮,截獲這個單獨的頭部,然後將他擰碎,直至能通過抽吸器,基本上整個過程胎兒寶寶是被剪碎。然後吸出來的時候只是一堆肉碎,然後用刀子刮干淨。
在整個抽吸割除術過程中,你會看見混著血的粉紅色組織,一點一點的通過塑膠管流出。
另一個墮胎程序叫作D&e“擴張和吸取”(dilationandevacuation)。這個程序通常用在第四到第八個月。子宮頸被擴大,插入子宮的不是抽吸器,卻是手術鉗(好象大工具鉗),把胎兒的身體夾著,逐部擰掉,一塊一塊的取出,然後將脊骨和頭顱骨壓碎拔出,另外用一把割除器或者鋒利的橢圓形刀子刮干淨。
在D&C“擴張不和割除”(dilationandcurretage)手術中,這把刀子被放置子宮內轉動,當碰上障礙物,刀子就集中刮擦。換言之,胎兒的手臂可能被割走,腿部被割走,面部被砍碎,頭部被砍掉,身體被肢解,切斷為很多細塊,然後身體各部分和胎盤被抽吸而出…
將胎兒身體有計劃地砍碎的技術名詞是“分碎術”(morcellation)。這些手術都有很多潛伏的危機,如果墮胎手術是將胎兒切割或者抽吸,身體各部分必須謹慎地被重新湊合,證實整個嬰兒都在子宮外,因為胎兒的任何部分如果被留在子宮裡,會有感染病毒的危險。一九七八年,一份呈交“雙親計劃協會”(AssociationPlannedParenthood)醫生的報告,對D&E技術有如下的形容:
“為了減輕子宮口的損傷,胎兒被分成細塊抽出,因為胎兒頭部的尺寸和形狀,通常是最難被壓碎和拔出的,工作人員要數點胎兒的每一塊骨胳……
另一個墮胎手續是“鹽水法”(Salinemethod),就是鹽毒法,是用在第四到第七個月,是一九七零年代最常用的方法。[五九]這個手術是用一支三吋半到四吋的針,從母親的腹壁插到羊膜囊(ammioticsac)中,抽出二百mm的羊水,然後以一種強度的濃鹽水替換。在這個程序中,胎兒是把鹽吞掉,在鹽中“呼吸”,基本上,胎兒全身的皮膚被鹽熨傷,慢慢被毒死,於是母親開始分娩,排出一個死的、燒傷了的,和枯萎的嬰兒。偶爾有些嬰兒在這個手續中幸存,生下來就有嚴重的並發症,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嬰兒的組織和器官都因出血而破壞,動脈靜脈破裂而在身上留下巨大的青腫。
其它墮胎辦法是用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激發的。前列腺素包含一些賀爾蒙類的化合物,當被注射或使用在子宮肌的時候,可以損壞胎兒的血液循環,劇烈的收縮,然後被排出。因為前列腺素不是對未誕生的胎兒直接有毒,這樣的墮胎方法結果比鹽水法產生更多因打胎失敗而出生的胎兒。打胎失敗使醫藥工作人員十分麻煩,尤其是母親:“嬰兒為生存奮斗,喘不過氣來,到處抽動亂移,使母親難忘,在觀看這些嬰兒死亡之後,當時的情景會在腦中不斷的重復,母親會有一段自責的時間。”
通常,如果孩子出來而仍然是活著的話,他們就讓他餓死,也有把他勒死或者殺死的。
事實上,因為這些墮胎辦法非常難忍受,所以才發明D&E,就是為了要避免打胎不成功的問題。趁胎兒還在子宮中“隱藏”,把他切割,壓碎,或者毒死,結果仍是致命的,只是對母親和醫藥工作人員而言,沒有那麼清楚可見。不管如何,它對醫務工作人員的影響仍然是一樣的。例如:
在夏成夷的麥德茂(McDermott)和查亞(Char)報導:“護士們覺的自己代替了其它城市中的地下墮胎者,和他們一樣,親手去把嬰兒(他們所用的字,形容那些排出的胎兒身體部份,或者仍然溫暖的胎兒,有時甚至還在呼吸)切片或砍碎。”……
醫生們也在所難免。很多國家都報導,愈來愈多醫生因為內疚而沮喪崩潰。
還有一個辦法,叫作子宮切除術(hysterotomy),用在六到八個月期間,這個辦法和剖腹產術(Caesareansection)只有一個不同之處,整個手術是為了謀殺嬰兒,不是為了救他。這個手術是把肚子切開,直入子宮,取出嬰兒,不照顧他,讓他死去,或者早在母親體內先勒死他(嬰兒是不能在子宮外被勒死的)。一旦嬰兒是在子宮外,他不可以被殺死;否則醫生就犯了謀殺罪。按照法律,他只可以被餓死。
一個小小的生命就這樣結束了。
我不知道,曾經墮過胎的和准備墮胎的男人和女人,你們到底知道不知道這樣做對胎兒有多殘忍?!孩子是父母心頭肉,墮胎前那一幕的酷刑,你們於心何忍?假如你們的孩子會說話,他一定會說“媽媽求您不要殺掉我,我也想有未來,請給我一次機會!”我想他一定很妒忌生存下來的孩子。
如果你實在不能養孩子,也可以生下來,把他送給別人,有很多無法懷孕的家庭可以把他撫養大。你的孩子,他也是一個人,你就忍心殺了自己的孩子嗎?給他一條生路,也不要讓自己背負無法解脫的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