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給我們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你這一生,你在社會上達到什麼樣的地位,你得多少的財富,命裡注定的,誰注定的?過去生中修的;來世的果報是你這一生所作的,你這一生所修的感來世的果報,真的一飲一啄絲毫不爽。你命裡有,你丟,丟不掉;命裡沒有,你怎麼求也求不來。連強盜小偷搶來的、偷來的都是他命裡有的,你說冤不冤枉?明了三世因果的人他就知道,所謂是「君子樂得作君子,小人冤枉作小人」。用種種不好的手段所得到的地位、財富,都是命裡有的,因為你的心行不善,命裡頭雖然有,得到已經虧折了,打折扣了。譬如你命裡頭有一百個億,你因為用種種不當的手段,你去騙人、坑人得來的財富,結果得多少?也發財了,發了五十億,自己以為很好了,其實你命裡頭一百億已經打折扣,虧損五十億了。你要是正正當當的、如理如法的去賺這些錢,你能夠賺足。如果你再能拿這些錢多做好事,那你就不止一百個億,可能到一百五十個億,可能到兩百億。所以人不懂道理,我們看到這個世間許多人過去福報修得很大,但是他這一生當中得的都不圓滿。他的手段錯誤了,心行錯誤了,所以無論在哪一方面都虧欠、虧折了。
學佛答問(答香港參學同修之九十七) (共一集) 2008/6/6 華嚴講堂 檔名:21-45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