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世及來世,諸欲引災禍,
今生砍殺縛,來世入地獄。
貪欲的過患相當可怕,有了貪欲,給今生來世都會帶來莫大的災難:今生會遭受砍殺、捆縛等痛苦,來世則會墮入地獄等處。
《本師傳》中雲:“貪欲如嗔蛇,毀壞今來世,智者不應依。”其他佛經中也說:“欲妙之奴遭剖剁,砍頭挖眼斷手足,貪欲令墮眾生獄,令轉餓鬼與旁生。”所以,貪欲能招致今生來世的一切痛苦。
當今社會中,有些人貪執美色,有些人貪執地位,有些人貪執財產,以致遭受種種災禍,貪欲增上時,有些人甚至無惡不作。大概在1994年,台灣有一姓黃的人家,兄弟三人。三弟對大嫂生起貪心,有不正當的關系。為了得到大嫂,三弟放火燒死了大哥及大嫂的子女。大嫂見到兒女被燒得面目全非,心痛萬分,哪裡有心情與三弟再續孽緣?三弟因為自己的貪欲,燒死了數條人命,最後也難逃法律的制裁。
佛陀時代,也很多這方面的公案,當一個人貪欲增長時,什麼慚愧心都沒有,正知正念也沒辦法攝持。為什麼現在那麼多的人感到痛苦?原因就是貪欲所致。因此,佛陀在《方廣莊嚴經》中,用毒葉、寶劍、火焰等比喻闡述了貪欲的危害,《中觀四百論》當中,這方面的比喻和意義也講得非常多。
當然,從根本上斷除所有的貪欲,我們作為凡夫人也有一定的困難,但是要深刻明白,如果貪心增長,一切苦惱都會出現;若對名聲、地位、財產,乃至自己的身體,沒有特別大的貪執,那自己會過得很快樂。
修行中最可怕的違緣就是貪欲,依靠貪欲而毀壞自他的現象,自古以來也是非常非常多。作為出家人,應該經常祈禱上師三寶,加持自己的戒律永遠清淨;在家人也要盡量知足少欲,對人財物不應過於貪執,否則將如薩哈巴所說:“貪執猶如芝麻許,竟引痛苦無邊際。”其實不僅僅是人,包括牦牛在內的旁生,也會因貪欲而招來連續不斷的痛苦,如果沒有貪欲的話,任何眾生都會活得很快樂。
斷除貪欲最好的方法,即是不執著對境,不管是對人也好,對財物也好,對名聲也好,都不要有太大的執著,應該看得淡、看得破。住在寂靜地方的人,理當把貪著外境的心慢慢放下,如此一來,就像水中沉澱雜質一樣,心自然而然會澄清,本來面目也很容易現前。
非常希望大家時常祈禱傳承上師和佛菩薩,過去自己以貪心造作的惡業,在聖者面前竭力忏悔,認清心的本性,以後盡量不要被貪欲蒙蔽,這樣,來世才不會墮入地獄、餓鬼、旁生當中。否則今生中一直貪得無厭,肆無忌憚地造惡業,來世不墮落是絕不可能的。人身真的很難得,大家既然得到了如意寶般的珍貴人身,就應該按照殊勝的竅訣和教言去做,不然的話,一直隨著世間行為和自己的分別念,永遠也不會得到解脫!
節選自:《入行論釋·善說海》講記-第八品靜慮第一一九講